LV卖包,卖不动了,靠打官司赚和解费了!
LV现在不是来中国卖包的,就是来打官司的!让LV滚出中国!
打官司赚和解费,他得卖多少包啊!打官司比卖包赚钱!这就是本质!
起诉来了,传票来了,诈骗来了,敲诈勒索来了,你要有反击的能力,你要有应诉、反诉的能力,否则,你只有被欺负、上当受骗的结局了。
一、有些律师事务所,利用法律做邪门歪道的事
1、搭建标准化批量流氓、碰瓷维权体系:
全网AI取证、公证存证、全国分地区集中立案、统一谈判和解、批量开庭,恶意诉讼、虚假诉讼。
流水线式批量诉讼,专门针对底层小微商户,形成收割模式,索赔和解金。
2、小商户无力聘请律师应诉,高额索赔压力下只能掏钱和解,这不是打假维权,是靠法律规则赚和解金,属于忽略普通人的生存困境,降维欺负普通人,难免让大众质疑其执业初心与行业道义。
3、深度绑定外资奢侈品牌,流水线式批量起诉小微商户,只追求和解收益,忽视社会公共伦理、传统文化保护,执业缺少社会责任平衡。
听说,行业规则的制定者,自己下场打官司,这是制度漏洞、过度维权乱象、行业伦理缺失。
4、LV到处起诉:
这不是维权,是资本利用规则降维收割;
短期源源不断拿到和解赔偿,实则持续积攒对立,LV到处树敌。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千年宝相花,为何被“反向收割”
1、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私权,知识产权作为私法,其保护对象是私主体创造的知识,并赋予一定的产权,强调个体的智力创造与排他性支配。
然而,传统纹样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公共或集体文化的产物,并非由某个特定的私主体所创造或使用,具有世代传承、集体创造和地域特征。
这与知识产权本身的制度设计及初衷是相悖的。
现行知识产权体系建立在“个人主义”与“创新激励”的基础之上,
难以直接涵摄基于“集体传承”与“文化认同”的传统纹样,导致其在法律上处于“无主”状态。
三、合法维权≠异化收割
1、法律设立知识产权,初衷是保护创新、惩戒刻意抄袭;
市面上大量图片公司、字体公司、部分品牌批量诉讼模式,已经走向异化:
取证、批量立案、不追求制止侵权,专门利用中小商家怕出庭、异地应诉耗时间的心理,赚取和解金。
收割式维权:放任大量轻微侵权滋生,而后集中“收割”,诉讼本身就是盈利生意。
3、常年大范围起诉小微企业,等于在各行各业不断制造仇家。
商业世界环环相扣,今日众多中小企业被迫破财和解,未来一旦有机会,会形成集体性抵触。
4、财富分为两种:创造增量的钱,和分割存量的钱。
制造商品、提供服务,创造新价值,是向外开拓,创造增量;
不去创造产品增量,专门盯着别人无心的疏漏,依靠规则漏洞索取钱财,属于争夺存量。
当盈利手段脱离创造价值,专以拿捏他人弱点获利,属于歪门邪道。
5、因果不是虚无缥缈的报应,是行为持续吸引同类的境遇
习惯用强势规则压制弱者的主体,长期信奉“谁掌握规则工具谁就能获利”。
世道循环,总有一日,它也会遇到更强的规则、更严苛的法律、其他主体用同类手段制衡它。
骗子吸引骗子,坏人吸引坏人。
6、暂时合法,未必合道,短期能够钻规则空隙获利,很难长久。
依靠“维权收割”作为盈利路径,属于偏道、捷径。
一旦企业把“逐利”放在道义前面,所有决策都会不断滑向更加激进的手段,风险持续累积,反噬只是时间问题。
四、关于人性:
1、诈骗也会上瘾,干啥都会上瘾。
你的钱一旦进入到他的口袋,他就有了成就感,这是智力上的碾压。
2、法庭如战场,兵不厌诈
法庭的证据,有复印件,也要有原件,当我核实原件的时候,发现一份证据没有原件,但是开庭的时候,对方说原件都有,
在开庭的时候,在质证的时候,千万不能放过任何的小细节,
在质证核对原件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无比的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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