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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砂石骨料网)
日前,广西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通报3起矿产资源违法问题典型案例,深入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治化、常态化监管要求,严守矿产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矿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据悉,新《矿法》2025年7月1日施行后,非法采矿从“按老细则裁量”全面切换为“矿产品价值倍数罚+10万底线罚+刑责直通”,柳州这批案例是广西地区新法落地后较完整的一次区县联动通报。
三起案例:2起涉刑移送 1起按新矿法罚10万
1、柳江区穿山镇仁安村陈某友非法采矿案
2025年6月,陈某友在未办理开采手续情况下,以“建设养猪场”为名,在穿山镇仁安村白崖屯采用露天爆破方式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面积7965.7平方米。2025年10月柳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经核算涉案矿产品价值已达非法采矿罪刑事立案标准,12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已立案侦查。
2、融水县和睦镇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
2025年6月,该公司在未办理手续情况下,以“平整场地”为名在七里工业园区内开采石灰岩,当月融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经核算价值达刑责标准,2026年1月移送公安,公安已立案侦查。
3、柳南区洛满镇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
2025年6月至11月,该公司在洛满镇凤山村马鞍山石灰岩矿矿区越界开采石灰岩。2026年1月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5月依据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矿产资源法》第五条、第六十四条,作出“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没收违法矿产品、罚款10万元”的处罚,当月结案。
来源:广西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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