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短视频的时候,有关于养老金调整的话题讨论很多。一方面有人坚持认为必须每年都涨,另一方面则有人主张对高养老金人群停止上涨,网上的各种说法交织在一起,让很多普通的退休人员感到迷茫。很多流传很广的观点其实是对政策的误解,今天我们把几个常见的误区拆开来解释一下,并且所有的说法都来源于官方文件以及公开的信息。
误区一:是认为法律规定了养老金每年都要增加,不能减少
有很多文章说,连续20多年给老人发养老金是法律规定。其实,《社会保险法》中已经写明了要建立起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并且要根据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来进行提高待遇。但是法律规定的是“适时提高”,并不是说每年都要涨。
连续几十年的增长,就是这么多年的执行效果,而不是法律法规中的硬性规定。涨不涨、涨多少,要看物价、经济状况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一起考虑之后再做决定,并不能确定每年都会上涨。
误区二:是想缩小养老金差距,就直接让高养老金的人不再增加养老金
网上对此事的意见很多,都挺容易理解的。
目前养老金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使用的是同一个规则: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种方式相结合。没有分成两个系统来分别进行。
政策并不是“一刀切地取消一部分人上涨的机会”,而是进行增量调控。所有人都可以参加到上涨中来,低收入退休人员所获得的涨工资幅度更大一些,养老金基数较高的个人涨工资的比例就会小一些,但是仍然会有增长。
如果直接一刀切地停止上涨的话,就等于否定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会挫伤目前在职的年轻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从而对整个制度造成不利影响。待遇差异,并不是用减少某部分人增资的方式来解决的。
误区三:全国已经实现了统一的视同缴费指数,各个地方的计算标准都是一样的
很多解读文章认为,如果统一视同缴费指数的话,历史待遇差距就可以很快消失。视同缴费指数目前的权限是在各个省区市,全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计算,因此各地执行会有所不同。
历史遗留下来的待遇差额,只能依靠各地区逐个核实档案、清算待遇的方式来慢慢解决,并不能通过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指数来一次性全部消除。
误区四: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后仍然依靠原来的中央调剂机制运转
事实就是中央调剂制度属于过渡性措施,在2022年之后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将会正式实施,实行全国基金统一征收和分配、结余互济,不再把中央调剂当作主要的操作方式。全国统筹虽然提高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但是也不能因此而忽视实际的情况随意提高上涨的比例。
讲完误区,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缩小养老待遇差距的问题上,不能仅仅关注到每年的基础养老金涨了多少。基础养老金的主要功能就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因此突破点应该放在第二、第三支柱上。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都有职业年金,但是大多数企业的员工并没有补充养老保险。将来要扩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覆盖范围,使更多的普通企业退休人员也能获得补充养老保险金,这才是最有效的办法。
养老金调整的本质就是要把好三件事:老年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在职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养老金能否长期支撑下去。不能只求每年大增,也不能图省事一刀切,增量要慢慢优化,单纯的停涨远远不如渐进式的改革来得可靠。
小提示:网上的很多自媒体举的例子涨幅为5%,这是早期的整体比例,而近几年来全国整体调整比例只有2%,基数低的人群一般在3%-4%之间,不能把个例当作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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