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打工人刷到公司考勤通知,心里都会咯噔一下。

广东顺德这家金属实业公司,最近一份盖着鲜红公章的内部通知,在网上直接吵翻了。

很多人第一眼扫过去,看着通篇都是“考核负激励”,不仔细琢磨还以为是什么绩效扣分。看懂细则之后才反应过来,这不就是换了个好听名字的罚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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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正式文件8月7号开始执行。

公司要求全体在岗员工严格打卡,迟到早退、缺卡都要被追责。

规则定得相当细致:迟到早退1‑5分钟就要扣分;超过60分钟以上,直接扣150分;旷工一天,负激励300分。

更狠的一条,月度累计三次违规,就通报批评。一年之内警告处分凑够三次,直接按无偿辞退处理。

整套制度看得人头皮发麻,迟到几分钟也要算账,累积多了,工作直接就没了。

帖子一发布,评论区瞬间炸开锅,网友直接喊话,这套规定本身就站不住脚,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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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份通知到底踩了法律哪些红线?咱们掰开说清楚。

首先第一点,企业根本没有罚款的权力

早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过去才赋予企业处罚员工的权限,现在已经失效。按照现行劳动法律,用人单位不具备行政处罚权。

文件写的“负激励”,只要最后把分数折算成钱,从员工每个月固定基本工资里面扣,名义叫考核,实质上就是变相罚款、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法律也不是完全不让企业做考核。合法的边界很清晰:只能对浮动绩效奖金设置考核,不能动员工的基本工资、固定薪资。佛山本地已经有不少同类案子,工厂搞这种负激励扣工资,仲裁和法院都判企业败诉,要求把扣掉的钱退还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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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年三次警告就无偿辞退”,这条风险极大。

《劳动合同法》里面,公司想直接开除员工、不给赔偿,条件卡得很严格。

第一,这份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还要公示给全部员工;第二,要有实打实证据证明员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单单靠这一张下发的通知,就以此无偿辞退员工,很大概率会被认定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旦仲裁败诉,企业是要支付赔偿金给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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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法律,很多人会好奇,明明有法律摆在那里,工厂为什么还要出台这么一份争议满满的考勤制度?

站在企业的角度也能看懂部分心思。

工厂流水线作业,讲究统一作息。大量工人迟到早退,生产排期就容易乱,管理者希望靠严苛的约束,把员工的纪律抓起来。

不敢直接写“罚款”二字,就包装成“负激励”,想换个说法规避风险。管理层的想法很简单:用重罚起到震慑效果,希望大家老老实实准点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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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忽略一件事,制度再严苛,也不能凌驾劳动法之上。想用土规定压倒法律,最后吃亏的反而是企业自己。

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网友的观点直接撕裂成两大阵营,吵得不可开交。

一部分打工人完全站在吐槽工厂这边。

有网友直言,看到狠抓考勤、抠上下班纪律的厂子,最好赶紧跑路。还有人直接支招,这份盖公章的通知,直接拍照保存,搭配工资流水,去劳动局仲裁就是实打实证据。

不少打工人说出内心的委屈:公司死死卡上班迟到几分钟,可员工无偿加班的时候,又绝口不提。规矩不能搞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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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不一样的声音冒出来。

有网友觉得,上班就该遵守时间,凭什么允许随便迟到早退?工厂如果人人随心所欲,企业管理直接乱套。拿工资干活,遵守公司制度,这是本分。

两边你来我往吵得热火朝天,其实争论的核心,并不是“能不能迟到”。

绝大多数人都认同上班应当守时。矛盾点在于,公司能不能用重罚、无偿辞退这种过重的手段,来管束迟到几分钟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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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规章制度是员工义务,但公司制定规矩,同样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

员工迟到有错,企业可以批评教育,可以在绩效奖金范围内做约束,却不能自创处罚名目,肆意克扣工资,更不能轻易就把人无偿开除。

网上也有不少懂法的网友提醒打工人,如果遇上这类情况,一定要保存好通知文件、工资条、考勤记录。一旦真的被扣钱或者被辞退,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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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拿薪水,契约是双向的。

员工恪守岗位,企业的管理制度,同样也该守得住法律这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