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与李敖,这两位“田横之岛”上的“文坛祭酒”,人所共知是一对“仇家”。他们很早就决裂了,此后彼此明枪暗箭数十年,好比鲁迅与顾颉刚、金克木与季羡林、周策纵与刘绍铭、余潜山与陈启云(或卢建荣),可不是文人间“性情不合,时有违言”而已,积怨之深数十年心结不解形同陌路,这也几乎是文坛掌故常识了。至于“分手”原因,过去一直以来的通论是由于两人“政见不同”,但我以为可能是过度解读了,亦或者让一些烟雾弹“带到沟里去了”。从目前材料解读,我以为两人之凶终隙末,从“相见欢”到“如梦令”,至少起因非常简单,就是因为世俗至极的“钱”上的矛盾。想当初,黄宗羲与吕留良这两位才博气猛、志高行洁的“大儒”,从“必也同志”到互骂“悖乱”“奴颜”,其实也是因为那点“钱”,古今心理攸同,并没什么好奇怪的。

余光中生于1928年,比李敖大了7岁,两人互相结识并“订交”,具体时间点已不可考,但也可明确当在1958年前后。他们是台大校友,共同师友一大堆,而且台北也就那么点地方,还没我寄寓的武昌地盘大,这两位彼时显露头角的网红才俊,想不打交道都是难的。直到1971年反目成仇,他们曾亲密来往10多年,甚至一度可能是彼此最欣赏的文友乃至“战友”。所以在《文星》杂志如龙卷风般横扫文坛学界的4年间,李敖固然是出尽风头的中心人物,但余光中无疑也是配合反叛的重角,彼此为人性情可能有所不同,可理念则是共通的,并非“孤蓬万里征”。据古远清说法,那时的两人都非常欣赏对方,不仅书信往来不断,也时不时一块聊天。在整个1960年代前中期,李敖与余光中无疑是岛上文坛的“双子星座”,“自力更生,和而不同,相互标榜,义薄云天”,极一时之盛,引文化界“老登”们纷纷然侧目。

那些年,两人是同一战壕的盟友,联袂在“反传统”与“思想启蒙”的路子上狂飙突进,大抵区别只在于余还热衷写现代派诗,李则拙于此道。想1965年《文星》被封,李敖遭遇“404”,无法卖文为活,曾真想“下海”卖牛肉面,还拟了一份宣传用途的小折页册,开篇最重要的“启”,他首先并唯一想到的执笔人就是余光中,此外才是“找一些为数不多的我佩服的或至少不算讨厌的人士纷纷签它一名”——这很清楚表明,即便在“为数不多的我佩服的”人里,余光中还是独占鳌头的。余当然也够义气,也真看重这份友谊,所以接信后不仅立马起草“广告”为之大加揄扬,随后当颇欣赏李敖的梁实秋暗中为之介绍工作时,主动热心为之传话的人,也正是余光中。论理李敖不过他“小学弟”,但余还是很有服善之勇的,不断邀请他以“贵宾”身份出席朋友间的“雅集”,请他到任教的台师大演讲,甚至将李敖的文章与梁实秋的成名作并举出题让学生们翻译,可谓推重之至。当然,后来两人绝交,李敖毫不领情,认为老余别有用心“拉拢”他,虽然当时他给女友王尚勤的信中(1962.11.25、1962.12.9)明明是既自得又承情的;而那篇见证彼此患难情义的《赞助李敖卖牛肉面启》,此后也没有收入余的任何文集,作者俨然自视为污点。直到2006年10月15日,余莅临北大演讲时,78岁的他座下谈起此事,还满是怨言,认为让李敖诓骗了(《余光中评说五十年》,文化艺术社2008年版,页131)。人事纠葛就是这样,“过深的伤痕”,会让一切印迹都变了颜色,曾经的好心诚意全化为猜疑与算计的证据,什么记忆都“恍惚其情”起来了。

本来,两人的性格作派完全是两路人,一个疏狂,一个拘谨,一个激进,一个温和,“三观”上的分歧尤为明显,分道扬镳似乎是早晚的事,只欠一个“导火索”。我认为最终的这根引爆线就是出在钱上。具体说来,就是1971年初,李敖被捕入狱,经济上愈加困顿,就“施其惯技”,编了一本余光中的评论集《诗人与驴》交付“铁粉”丁颍出版,李敖宣称这是代表《文星》杂志出卖版权,所以不仅从头到尾没有告知作者余光中这个事,甚至版税也中饱私囊了;事后余光中得知,自然非常愤怒,认为该“文友”未得其同意就“擅自编印”,“事先既不告知,事后更为解释,当然也没有版税”(王伟明《诗人诗事》,诗双月刊社1999,页229),这个事才是导致两人反目成仇的难解之结 ,在此之前两人并没有什么矛盾。说到底,这才是因为“钱”的问题。也许,在李敖那边看来,“朋友有通财之义”,如今我遭大难了,都深陷囹圄了,而且事情又万分紧急,你老余又恰好人在国外访学,想联系都一时没有办法,仓促之间“不告而取”你的一些文章挣点钱应急,并没有什么过分的,更何况它们确实“首发”在《文星》杂志上,自己拥有它们的“版权”,何错之有呢?而同样一件事,落在“受害者”余光中那边又完全不同了:哥们你这是巧取豪夺啊,趁咱出外就下手摆了我一道,你何尝把我当朋友?而且,事先不征询也就罢了,偷偷印了书拿了钱也算了,后来你又为啥装聋作哑,不和我作任何解释,这不是把我当傻子耍么?那一年,余光中全家都到了美国,四个女儿都入读当地公立学校,经济上非常困难,需要他每晚熬夜爬格子补贴家用,还与张爱玲一样日旰忘餐替“美新处”打工翻译做牛马,对钱自然是极在意的(1970.9.22致信黄维樑),容不得“好友”如此揩油。双方不同的处境、不同的心理,如果未加沟通,友谊的小船本就是很容易说翻就翻的,尤其是对于曾经的“密友”而言,更是如此。

因为以人的普遍心理来说,倘若是泛泛之交,出现一些冲突,反倒很容易释怀的,一笑而过罢了。可“铁哥们”或“同志”之间,倒最是需要绝对信任,一旦那种信任感稍有松动,后续是绝不可能维持住关系的,必然是彻底崩掉,而且永远耿耿于怀,甚至视若寇仇。我觉得这才是人之常情,他们的恩恩怨怨得从这个方面理解才会到位。不然,要是从“政见”分歧上解释,那是不得要领的,明显他们在认识之初,这方面的趣舍就已稍异,即便都是“反叛”,一个激昂彻底,野性难驯傲世间,誓要与虐政偕亡,另一个则温吞留有余地,胸中是改良思想主导,完全是“再造文明”的精英主义常规思路,可两人并未有什么芥蒂,并无碍情投意合,彼此欣赏;更别说,即便是此后数十年间,两人择友也向来是细大不捐的,朋友圈里左中右什么色彩都有,并不以公共政见异同去判分私交上的敌我、人品之高下,那毕竟还是个比较宽松的社会,并不会这么非黑即白,倘执意要以此观彼,论人衡世就很容易陷入认知误区,看待余李决裂更是如此。所以,什么“政见分歧”,我总以为反倒是后来“恩怨录”上自然叠加的矛盾点,彼此都能“体面”些,真正的冲突点是被掩盖的,盖说不出口是也。他们也正是从“《诗人与驴》事件”后再无来往,恩断义绝。2019年,另一当事人诗人丁颍去世,其老友高准发文悼念,重提当年旧事,也说余光中正因此事与丁颍断交,并从此“恨上了”,情况正与李敖相同,也是旁证。

也只有如此诠解,才能更好地get到,为何当6年后余光中深陷生平最严重的名誉危机“《狼来了》大骂战”时,李敖居然一反常态奇怪地保持了沉默,而那一年他正在政大“国关中心”挂职,可说出狱后“赋闲在家”,可能是此生最清闲的时候。话说那年8月20日,正在港中大任教的余光中,在在《联合报》发表《狼来了》一文,文章2000多字,征引毛语录近300字,直指彼时正热火朝天的“乡土文学”是“工农兵文学”,正与我们这边遥相呼应,暗示其倡导者们别有用心,这自然很严重的指控,“仅此就足以置之于死地”(胡凌武,1979.4),余进而卷入一场激烈的意识形态之战,以至于后面几十年都得不到本地文坛原谅,直到2000年他荣获“第十九届高雄市文艺奖”出席颁奖典礼时,台下还有很多同行高喊呛声,“被嘘”得很难堪。当时的文坛学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从胡秋原到徐复观到陈鼓应到无数小虾米,几乎都下场论战了,可李敖却全程一言不发,乐当吃瓜群众。以李敖的为人作派,他倒是不惮于对旧友“落井下石”的,最大可能是他对余的“政治立场”根本不在乎,甚至可能会觉得“围剿”非常可笑,亦或者本来就理亏,起初也并不那么理直气壮。从时间线索上看也很明显,李敖开始频繁骂余,其实要等到2000年之后对方在大陆爆红时分,骂他是“骗子”,是“现在跑回大陆到处招摇”,称“如果还有一批人肯定他,我认为这批人的文化水平有问题”(2004.4.2“李敖有话说”),仇恨看似“与岁俱增,老而愈醇”,反倒更像是因嫉妒眼红而失态罢了。

真要插一闲话,我也觉得当年的“《狼来了》事件”,其实两边都在上纲上线。余光中写文学评论,却非要给人盖帽子,一举突破了论争的底线,以致于人人自危,自然是上纲上线,所以多年后他也自觉“忏悔”,认为那是一篇“坏文章”,托学生钟玲带话给陈映真道歉;而围攻他的那些人,为此将他说的十恶不赦,揣测他是要借着“人头滚滚”好上位,甚至比为“武侠片中的血滴子”,“随便一抛到头上,便会人头落地”,无疑也是夸大其词,事实上也并没人因此出事,如此捕风捉影不仅至今查无实据,更与余光中前后表现都不符应。陈鼓应当时连发了“三评”大块文章批余,随后还出了书《这样的“诗人”余光中》,指余诗文是“色情主义”,更是离谱的可笑。我自己串读这批材料,感觉老余2004年在报上回应赵稀方,说写作初衷是1974年到中大教书,班上有避难南来的广东学生跟他亲述过老家状况,而且彼时“左派”早先就刻意与其过不去,攻击他的文章在10万字以上,他是心有余悸且有激而然,心情非常的“孤愤”,结果调子整得过火,我以为未必是谎言。更别说,他的文学观向来是所谓“新古典主义”的,是很精英主义的立场,瞧不上“乡土文学”自在情理之中,好比喝咖啡的洋派不屑吃大蒜的草根,所以过去的论敌洛夫也很支持他。如果说这是“投名状”,可余此后数十年分明都只是纯粹一书生,从来无心于仕途,当过最大的“官”也不过是“文学院院长”,此后发文也集中在自繇派倾向的余纪忠主持的“时报”上,如果真是要“借刀杀人”意在平步青云,有这样的“交换法”么,老余又得过什么好处?只是说,不偏不倚而论,以余这样的“聪明人”,生平做什么想什么都是“三窟”“四窟”的,在那个波谲云诡的时代,要说完全没有一点点“投机心理”,应该也是不可能的,只不过这种心理只是意在“多方下注”,自保而已。想苏州大学王尧教授吹捧“余光中是位圣人”,若是照“圣之时者也”去理解,倒也不算肉麻。

我感觉余这个人一直都是这样的“有远见”,立身处世其道固称清且白也,但也是云笼雾罩龙潜豹隐,不是那么单纯的。比如1977年他大笔如掾写《狼来了》,可待1981年“狼”真的来了时,他却要主动偷偷联络“输诚”:那一年,港中大举办“四十年代中国文学研讨会”,中国作协派出了“历史上第一个去港参会的中国作家团”,据陈漱渝《何必对余光中求全》(2004.6.18)一文回忆,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余光中曾私下找与会的唐弢“告解”,对自己“那些政治倾向不好的作品表示了忏悔”。依当时的“惯例”,不难想见,唐一行回去之后,必然会向上反映这一信息的——正是在这次会议上,辛笛还动员过“在座者”,希望他们劝张爱玲“回国一行”,张爱玲也立马接受到了这一信息,将此事写在了给庄信正的信中(1982.12.23),显然出来负有使命。这也才能理解,余光中何以是“最早登陆”的境外诗人,随后的1982年余的诗作就频频登载于大陆报刊,声名大噪。而到了1984年初,他私下又致信时任高雄中大教授李永平,告知有离港之想,而原因是有“避秦之念”,即要为十年之后将要到来的“大限”未雨绸缪,李也心领会神,所以立马敦请他到高雄的中山大学,余从此在南台扎营30多年。正如张晓风所言,那所大学是把他当“镇校之宝来尊敬的”(《听我胸中的烈火:余光中教授纪念文集》,页43),他本人也在高雄市中心光兴路的“左岸大厦”,买下“两套宽敞而不豪华的大宅”,一套住家,一套存书与会客(黄维樑.2017.7.31),最终老死於斯地。从种种筹划来看,余光中固然“毕竟一书生”,可也真的爱搞多头布局、分散押注之事,真“其情可悯,其行可原,其人可怜”。李敖后面骂他是“软骨文人”,他也确实不够硬气,身段始终比较软和。这方面,他委实不如故友李敖一以贯之。老李头晚年,到处给我们说好话,好些人觉得他变了,实际上他上中学时就最受老师严侨影响,甚至还谋划过“扬帆过海就过来”的,妥妥一个田横之岛的王蒙+功亏一篑的林毅夫,他的言行还是始终一致的,前辙不遂兮未改此度,仔细想就知没什么可诟病的。知人实难,择交匪易,人世往往如此。

至于后面李敖絮絮叨叨骂个没完,余光中也只是不愿多公开回应,揣其情也未必就“冷眼看穿”了。一方面他是本着“君子绝交,不出恶声”的古训,到底还是个老派人;另一方面,27年后的2004年9月11,他在《羊城晚报》发表题为《向历史自首?》的“答客问”中所说也很明白了,觉得未免无聊,“中年之后,我深悟论战职虚妄误人,对逆来的诬评不再接招。陈鼓应编了一整本书,指控我的诗色情而颓废,我一直无言以对”,都是有明指的。而他明里暗里提及“李敖”的次数实际也并不少,比如2004年5月接受《新民周刊》采访就说的是,“以前我和李敖关系很好,后来因为观念不同,他喜欢骂人。我不想卷入论战”,有这个时间“不如多写几篇文章”云云,不仅是“公开回应”,措辞也颇含“刀笔之利”的——点名两人风流云散,是由于“观念不同”,而这个“观念”又在对方“喜欢骂人”,他讨厌这个作派,实情耶,饰辞耶,就看你如何理解了。而后余光中那个著名“表态”,“我不回答,表示我的人生可以没有他;他不停止,表示他的人生不能没有我”,俨然鲁迅所说的“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可有好事者拿这句话去问过李敖,李的回答是,可以做这种解释,但是还有另一种解释,就是“余光中胆子小是个懦夫,他不敢回答我”,也是义正词严的妙对,倒都是很有意思的“捷悟”。若“奇其意而不责也”,两边到底又算是打了个平手,棋逢对手难分胜负。

只不过,余李之间,如此明争暗斗了四五十年,最终落幕时的“结局”,我以为才是最讽刺不过的了:都是公认的“一代文豪”,2018年李敖病逝,这位曾让当局头疼不已的斗士,在离世短短五小时后,就获得对岸所谓“文化部门”的肯认,并呈报最高“明令褒扬”;而前此两年余光中魂归故里,这位让陈映真们不屑的“马屁诗人”,却因“政治不正确”,迟迟等不来这样的“待遇”,引发议论。从这一点看,似乎也能佐证彼此的“政见分歧”可能压根就不存在,交情圮绝另有原因;而彼此身死道消之后,回看过往种种恩怨情仇,或许又真如笑话一般。想古人知三衅之为梗,惧五交之速尤,任何友谊能维持一辈子不变质,都是极不容易的。

2026.8.9晚,敲于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