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1日讯 针对部分社会组织长期停摆、“名存实亡”却注销难的痛点,近期,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三部门联合出台专项工作指引,推行社会组织简易注销机制,大幅简化办事流程,最快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注销,彻底破解“僵尸社会组织”退出难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机构数量快速增长。然而,大量社会组织在完成阶段性使命或经营难以为继后,因会员、理事失联分散等问题,无法凑齐法定会议人数、形成有效注销决议,面临注销壁垒。不仅占用社会登记资源,部分组织还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给创办人带来信用困扰。按照原有法规流程,社会组织注销需完成会议决议、成立清算组、审计清算等系列步骤,对早已停摆的“僵尸组织”而言,难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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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指引明确了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划定了五类可办理情形,覆盖会员理事失联、债权债务清晰但材料不全、长期未开展活动、机构分立合并、被撤销登记后无法常规注销等各类常见困境。同时,政策严格明确负面清单,慈善组织、涉重大敏感事项、涉案涉诉、存在复杂债权债务纠纷等主体,不得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杜绝简化流程带来的监管漏洞。

本次改革聚焦四大关键环节做流程“减法”,全方位降低注销门槛。决策环节,对无法凑齐参会人数的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在市级报纸刊登注销公告30日以上,可按实际到会人数形成有效注销决议;申请环节,针对法定代表人失联问题,允许其他负责人或主管单位指定人员代办,凭承诺书即可办理;清算审计环节分类简化,根据组织经营情况,分别实行第三方评估清算、沿用原有审计报告、免予审计等差异化举措。

此外,邹平配套推出惠民举措,由政府买单承接社会组织注销、法人变更所需的专项审计服务,社会组织无需承担任何审计费用,与简易注销政策形成合力,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在简化流程的同时,监管责任并未松懈,政策设立事后追责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注销资格的主体,将依法撤销注销决定、追责问责,且注销后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与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免除,守住合规底线。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通讯员 王胜 孙天垚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