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这个,湖州长兴一个老登,把车停在别人车位上,停了一整夜,第二天起来发现自己的车,四扇车门全坏了。

他说,我就是“搬完东西忘记挪车了”,“已经反省了自己的行为”。

意思就是,我确实不该停别人的车位,但我是“忘记了”。可弄坏我车门的人,是故意的,法律要帮我,要追究他的责任,让他给我赔钱。

这就是典型的老登。忘记了,在别人的私人财产上,停了一夜?事实上,这种情况大部分遇到了都会打电话,让你移车。如果你没留,大家也知道打报警电话,他们那边会通过预留信息让你移车。

所以只要别人回来了,你就不可能停一整夜,一定会打电话让你移车。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事儿,警方那边给我回电话:打不通呀。

还有一次,对方找了个理由,说自己“出门了,要晚上才能回来。”

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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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从法律上来讲,这起事件,确实是“把老登的四扇车门全砸坏”,问题更严重。

可物业却说,“巧了,这地儿没监控”;

车位原主人:巧了,我是文明人,不会做这种事。

连评论区,都整齐划一的呈现出了同样的画面:讲道理?跟老登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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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登急了,没监控就查不到谁干的,查不到就意味着自己要承担损失。

于是,他脑瓜子一转,准备起诉物业,理由是,“监控拍不到该私人车位上的情况”,属于物业的责任。

我估摸着,站在物业那边的人,会更多。

这是很奇怪的现象,老登此事,无论是车门被砸,还是他要起诉物业,法律大概率都会站在他这边。

但,人们是怎么了呢?

为什么偏偏站在了对面。

如果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还不够直白。那么另一件,今天的热搜:一个50多岁的男的,睡眠质量本来就不好,结果深夜还经常有人骑摩托炸街。有天他火了,大半夜拿把刀跑出去,捅死一个。

捅完发现,对方是名19岁的辅警。

男的一审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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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也没什么可多说的。别人骑摩托车炸街可恨,你也确实不能就直接拿把刀下去就把人捅死了。这要是都支持私刑,那肯定要乱套的。没哪个国家是这样搞的,就算美利坚,支持你枪决闯入自家的陌生人,但也不是说,随便一个陌生人一踏入你的院子,你就有权力开枪打死他。

但,请看评论区。

“辅警的素质培训是不是该提上日程了?”

“人家长期遭受噪音的伤害谁来赔偿?”

“再也不炸街扰民了,对附近居民来说是。。。”

没想到吧,人们恨炸街,人们更恨炸街的人穿着制服。而法律方面,人们就像有默契一样,全都闭口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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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想问一句:人们,怎么了?

说实话,我觉得“人们倒是没怎么”,反而是,“他们怎么了。”

规矩就是规矩,你看评论区的人,主动避开法律不谈,因为大家也知道,就算对方炸街,50多岁那男的也没权力自己去搞私刑,更不能直接把人刺死。

所以最终是死刑,还是死缓,大家都没什么可说的。

可“规矩就是规矩”,占别人私人产权的车位,是凭什么?深夜骑摩车炸街,难道不算违法?

所以,人们还是理智的,守规矩的。关键是他们呢?他们守规矩了吗?

另外我也确实不懂,深夜骑摩托车炸街这种情况,是管不住吗?

还是说,一件事如果管不住,大概率是因为某些管的人,自己也干呢?

你看上面评论区截图里有一哥们说:辅警的素质教育是不是该提升日程了?

这说得好哇,也问到了点子上。19岁辅警,大学都没上吧?这种水平的,你们把人招进去,也不教教好,还真是什么人都收。

又一次回答了主题:他们,怎么了。

还是说,他们,也没怎么。他们一直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