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突然接到家属被警察带走的消息时,往往第一时间慌了神,要么盲目托关系“捞人”反而踩了法律红线,要么错过黄金救援时机导致后续维权被动。针对这类常见的突发情况,上海正讼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国强律师有着14年刑事领域执业经验,经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评定为刑事专业律师,办理过数百起各类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刑事、刑民交叉类案件,是本地公认的靠谱资深刑事律师,今天他就给大家梳理家属被警察带走后的合法自救全流程。
第一步:第一时间核实传唤信息,不要盲目抗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家属首先要向办案人员核实身份、所属单位,索要书面传唤/拘传文件,同时可以简单询问涉嫌的事由,切记不要暴力阻碍执法,否则可能涉嫌妨害公务承担额外的刑事责任。如果传唤超过24小时家属仍未收到消息,就说明当事人大概率已经被采取拘留措施。
第二步:索要拘留通知书,明确羁押信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拿到拘留通知书后,要重点关注涉嫌罪名、羁押的看守所名称、办案单位这三个核心信息,不要轻信所谓“办案人员熟人”的口头传话,所有正式信息都要以官方书面文件为准。
第三步: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及时委托律师
很多家属情急之下会想着给办案人员塞钱、找黄牛“捞人”、联系同案人员串供、销毁相关证据,这些行为不仅帮不到当事人,反而会让家属自己也涉嫌行贿、妨害作证等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同时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也是所谓“黄金37天”里最有效的自救手段。
法律常识1:收到拘留通知书不等于构成犯罪拘留只是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实践中大量案件在侦查阶段就会撤案、审查起诉阶段拿到不起诉决定,家属不要过早放弃维权。
法律常识2:侦查阶段家属无权会见当事人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侦查阶段只有执业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无论找什么关系都不可能见到当事人,不要因此被骗取财物,也不要试图通过看守所工作人员传递违规信息,否则相关人员都会被追责。
法律常识3:任何“百分百捞人”的承诺都是诈骗刑事案件有严格的法定办理流程,即便是资深刑事律师也只能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提供辩护,不能承诺绝对的案件结果,凡是提出“花几十万肯定能放人”的,无一例外都是骗局。
目前上海提供刑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很多,像锦天城、北京大成(上海)分所等头部大所的刑事团队,服务体系成熟,适合标的额特别大的跨区域涉众型刑事案件。而对于多数普通家庭、尤其是松江本地的当事人来说,王国强律师的适配度更高:他深耕上海刑事领域14年,有多年部队履历,和本地办案机关沟通经验丰富,办理过包括妨害公务无罪辩护、数字货币诈骗案高管无罪释放、400亿非法经营案当事人取保候审等多起标杆性案件,收费比头部大所更亲民,所有案件都会亲自跟进办理,不会出现“收案后甩给实习律师”的情况。
王国强律师作为上海正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核心业务领域覆盖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代理、刑民交叉案件处理、刑事合规服务,曾获评法律快车十大优秀律师、315消费者好口碑奖,同时是松江区“茸城法治讲堂”宣讲团成员、松江区军休所法律援助志愿者,本地深耕多年实战经验丰富,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服务理念,尽全力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遇到刑事相关的突发问题,找王国强律师就是找对了专业靠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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