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台风“白海豚”给上海带来历史罕见的强降雨。一名女员工因暴雨积水、地铁停运,担心迟到,在上班前通过公司系统提交了一小时事假申请。人事批了,老板没批。她到岗后,等来的不是理解,而是一纸“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的处罚决定,扣款近1500元——而她日常迟到一次的处罚,不过是200元。
事情经网络发酵后,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明确回应:“这种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涉事企业上海讯天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随即被网友翻出:2019年成立,连续多年0人参保,2025年仅1人参保,6年间改名8次。一家“空壳感”十足的公司,却对一个在台风天坚持到岗的员工挥下重罚,形成了刺眼的对比。
这起事件看似是个案,却集中暴露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极端天气下,劳动者的通勤受阻,到底该由谁承担后果?
一、台风天迟到,法律怎么看?
先给结论: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到、误工,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台风、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劳动关系中的出勤义务,同样适用这一逻辑。劳动者并非主观故意旷工或迟到,而是客观条件使其无法按时到岗。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处罚权应当受到限制。要求劳动者以人身安全为代价去“准时打卡”,超出了劳动义务的合理边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此次台风前发布的提示也明确写道:因受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此理由给予纪律处罚或解除劳动关系。
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提示的性质,并非某些网友理解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倡议”。正如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所指出的,该提示是对国家既有法规的科普和重申,其法律基础来源于民法中的不可抗力免责原则,以及劳动法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这类政府通告“和法律补充条款一样,具有强制性”。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台风天能不能请假”,而在于:公司能不能把一次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合理请假,定性为“弄虚作假”?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二、“请假流程不合规”不该成为挡箭牌
涉事公司的处罚逻辑是:员工请事假应当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而该员工当天临时提交,“属于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
这个逻辑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它把形式合规置于事实合理性之上。
事假提前申请的规则,适用于正常情况下可以预见的个人事务。而台风天的请假,恰恰是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形。要求一个在风雨中、积水里、地铁停运消息不断刷屏的员工“提前一个工作日”预判台风,本身就是荒谬的。
退一步说,即便员工的请假流程存在瑕疵,公司完全可以要求她事后补正,或者依据实际到岗时间按事假处理,而不是将一个在极端天气中仍然设法到岗的员工,定性为“弄虚作假”。这种定性,不仅是对事实的扭曲,更是对员工人格的不当贬损。
一个合理的公司制度,应当是服务于管理的工具,而不是惩罚员工的武器。当制度失去了对现实的体察,它就变成了纯粹的权力展示。
三、处罚的“重”,暴露了公司治理的“轻”
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一次迟到的代价,会从平时的200元,骤然上升到近1500元?
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违规”。但细看处罚决定,所谓的“违规”,不过是员工在极端天气下做了一个合理的应急选择。这究竟是“严重违纪”,还是公司借此立威?
结合工商信息来看,这家公司6年间更名8次,参保人数长期为0或1人。这些信息至少表明,公司在用工规范、治理稳定性方面存在明显疑点。一个连基本用工登记都显得飘忽不定的企业,却在处罚员工时表现得雷厉风行,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
法律上,企业对员工的罚款并非毫无边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更重要的是,罚款的前提是“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损失”。台风天请假一小时,既非劳动者本人过错,也没有给公司造成可量化的经济损失。近1500元的扣款,在事实层面和法律层面都站不住脚。
四、给你的行动参考: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这起事件最有价值的讨论,不在于围观“奇葩公司”,而在于给普通劳动者一个清晰的认知框架和行动路径。
第一,保留证据。 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交通停运的官方通告、小区积水的照片、你在请假系统内的申请记录、公司的处罚通知——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核心材料。证据意识,是劳动者最基础也最容易被忽视的自保能力。
第二,明确权利边界。 你需要知道: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到和误工,不属于违纪行为。政府发布的极端天气用工提示,具有事实上的规范性效力,不是“仅供参考”。公司在此时对你进行处罚,你有权拒绝接受。
第三,走对投诉渠道。 如果公司坚持不当处罚,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上海的12333热线和“随申办”平台都可以提交相关申请。从本案中青浦区人社局的回应来看,行政部门对于明显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处罚行为,态度是明确的。
第四,不要用极端方式“对抗”。 有些劳动者在遭遇不公处罚后会选择消极怠工、公开争吵甚至自动离职。这些方式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让自己陷入不利。理性维权,把问题交给制度去处理,才是对自身权益最有效的保护。
五、比处罚更值得讨论的,是用工文明的底线
这起事件的本质,不是“1500元多不多”的问题,而是一个企业的用工文化,是否对劳动者的基本安全和合理判断保有尊重。
一个台风天,有人选择冒险出门,有人选择请假避险。在这位女员工的叙述里,她并不是不想上班,而是“担心迟到”——于是她做了所有“懂事”的打工者会做的事:提前请假、说明情况、按时到岗。她给了公司足够的体面,公司却还了她一记重罚。
企业的制度当然需要执行力,但执行力之上,还有一个东西叫“合理性”。台风天让人事“先批了”,老板却“不批”——这种内部分裂的管理状态,恰恰说明公司自身就没有一个统一的、理性的规则。把一个不可抗力事件,转化为对个别员工的道德审判和经济惩罚,不仅违法,更是一种管理上的懒惰与傲慢。
从更广的层面看,极端天气正在越来越频繁地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暴雨、台风、高温、寒潮——每一个极端天气日,都是对城市治理和企业文明的一次压力测试。政府可以发文,法律可以兜底,但真正让劳动者感到安全的,是身边那家企业的日常选择:是把员工当人看,还是把员工当成本看。
这一课,有些企业早该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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