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拆冲突致人死亡案作出了一审宣判,依法判决案件被告人张恒无罪,同时驳回了死者家属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该判决结果一公布,引来网上一片叫好声。为什么呢?因为此前类似的正当防卫极难被法院认定,尤其是在防卫中出现致人死亡的情节,十有八九会被法院判定为防卫过当,进而承担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发生在3年前,即2023年4月1日清晨6时许,十多人驾驶轮式破碎机、手持防暴叉等器械,强行破坏张恒家的院门和房门后闯入其住宅,对张家实施非法强制拆迁。
张恒和父亲在目睹多人持械破门闯入的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家人和财产安全,用自制长矛对闯入室内的非法拆迁人员进行反击,造成一名强拆人员受伤后死亡,另有三人受伤。
案件发生后,张恒父子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最初指控张恒构成故意伤害罪,认为其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此之前,参与非法强拆的十人,已经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缓刑或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没有简单地以死亡结果推定防卫过当,而是综合考量了不法侵害的起因、手段强度、双方力量悬殊等因素,进而作出了正当防卫的结论。
判决认可了普通人面对暴力闯入强拆时应有的本能反应,没有站在事后理性旁观者的角度苛责当事人。当侵入者人多势众、突如其来的时候,苛求身处险境的当事人的行为动作拿捏分寸,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客观的。
没有司法支持的强制拆除,是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侵害,公民有权为保卫自己的家园和人身安全进行反抗。住宅是普通人最后的庇护所,狭窄的空间里遭受十多人的破门侵害,当事人必然高度紧张,进行全力反击。对于身处极度紧张与危险中的当事人,不能苛求他的反击与遭受的攻击强度对等,也不能苛求他能把反击动作控制得无可挑剔。极度恐惧之下的人,反击势必殊死一搏,考虑到事件的起因、环境、情势,虽然有人因伤而死亡,仍然应该认定其自卫的正当性,而不能见到有人死亡就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事情要讲来龙去脉、是非曲直,不能有人死了就有理了,而保护自身、保护家人反而有罪了。
从案发到一审判决,虽然迁延了三年之久,但能做出当事人正当防卫、无需担责的结论,这是我国司法的一大进步,值得肯定。要知道,在此之前,凡是在正当防卫中造成对方死亡的案件,往往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正当防卫的权利好像一直束缚着手脚,稍一用力就成了防卫过当。
咸阳市秦都区法院的这次判决,向全社会传递了两个强烈信号:首先,但凡拆迁一定要依法进行,不可擅自使用暴力,制造流血冲突。其次,法院对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依法进行支持和认可,实际上是给社会稳定增加了动力。当我们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人人都敢于积极自卫,那些实施不法侵害的违法犯罪分子是不是也会有所顾忌收敛?一个进行违法强拆的人因被拆迁一方的自卫而死了,其家属提出的赔偿诉求也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以后再有人组织非法暴力强拆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掂量掂量后果?
参与暴力强拆的人遭到反杀,而保护家人、保卫家园的人得到法院的支持,这起案件的判决仿佛在告诉世人:那个使用起来束手束脚的正当防卫权,正在回归法律应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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