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2026年8月15日,受邀参加了一场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是《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与法治愿景》,我发表了题为《按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给民营企业家吃上一颗定心丸》的演讲。今天这篇文章,就这个话题继续进行分析探讨。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壮阔历程中,民营经济的崛起无疑是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从个体户的星星之火,到如今占据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民营企业的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部民营企业家不断争取合法权益、在法治轨道上寻求成长空间的历史。我认为:不能简单地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资本家。在社会主义中国,民营企业家应当有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的思想境界与时代担当。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引导其正确的政治方向,不仅是解决人民就业与生活问题的现实路径,更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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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每一步突破都伴随着对公平市场环境与合法权益的争取。从早期“投机倒把”的争论,到如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庄严宣示,这条道路充满了艰辛与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将民营经济视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这种维权的成果,集中体现在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上。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围绕公平竞争、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1万亿元民营企业再贷款,7月末余额已达约8000亿元。这一系列的法治保障与政策支持,正是对民营企业发展诉求的积极回应,是维权成果的制度化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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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支持民企的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抓手。老百姓不挣钱怎么能行呢?现在不是计划经济时代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绝非权宜之计,而是已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长远大计。在国企和央企上班的人才有多少?事实上,在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上,民营企业已成为当之无愧的主力军,提供了大量城镇劳动力就业岗位。国家领导人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这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发展民营经济,最终是为了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当前,民营企业已成为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力量,支持民企做大做强,就是筑牢就业的基石、夯实民生的根基,就是在通往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汇聚最广泛的力量。

但我同时认为:社会主义的民营企业家要提高政治觉悟,要厘清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企业家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本家不同之处在于,不能“为富不仁”,不能变成新的剥削阶级,要主动承担“先富帮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这是他们这个群体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主义中国,民营企业家要讲“政治”,而最大的“政治”,就是为人民服务。要按照党要求的,增强爱国情怀,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正当地致富,来源于技术创新、知识成果的合法转化,或为社会提供真正需要的服务而获得合理回报,这样的民营企业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建设者,而绝不能被污蔑为旧时代的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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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的发展史,是一部不断争取权益、不断获得认可、不断走向法治化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既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家营造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的法治环境;又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提升思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民营企业家当以产业赋能、技能提升、公益创新为笔,在高质量发展的画卷上挥毫泼墨。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民营企业家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最大的区别,是前者要讲政治、走正道,与国家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唯有如此,民营企业才能真正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民营企业家才能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