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上海浦东惠南镇双店村村级河道被多道土坝截断,改成私人养鱼水域,河道仅留很小孔洞通水,村民担忧汛期排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投诉两个多月,问题仍未完成整改,此事引发网络热议。当事人称几十年前就在此养鱼,曾经缴费备案;网络还有部分传闻,但是相关传闻尚未得到官方核实。抛开网传未经证实信息,我们从法律角度拆解本案核心问题。
第一,公共河道属于公共资源,占用时间再长,也不会自动变成私人合法财产。很多人存在误区,觉得几十年一直在这里养鱼,就形成既成事实。但河道水资源归国家所有,即便早年有缴费备案,不等于可以私自筑土坝截断河道。私自修筑阻水土坝,属于《河道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修建围堤、阻水障碍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会因为时间久远就洗白违法属性。口头同意、村里面默许,也不能替代水利主管部门的法定审批手续。
第二,私筑土坝拦河养鱼,最大风险是防汛安全。整条河道被土坝分割,仅留狭小孔洞过水。一旦遇到台风、暴雨,泄洪排水受阻,会直接威胁周边村民人身、财产安全。即便养殖本身获得渔业相关许可,只要构筑物阻碍行洪,依旧属于违法,水利部门有权责令拆除、恢复河道原状,还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第三,区分合法养殖和违法拦河两个概念。想要在河道从事养殖,需要渔业部门核发养殖证,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养殖设施不会妨碍行洪、排涝、生态。许可养殖≠允许筑坝堵河。拦河筑土坝和普通网箱养殖完全是两回事,永久性阻断河道水流,不在合法养殖的允许范围内。
第四,村民维权的合法途径。遇到河道被私设阻水设施,村民可以通过12345政务热线,向水务、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线索,要求履职处置。行政机关接到投诉举报,有法定职责核查处理。如果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利害关系村民还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网络流传的未经证实的猜测,不要随意转发,一切以官方调查结果为准。
事件启示:村级小河,也是公共水利设施,不是私人鱼塘。既成事实不等于合法事实,不能用长期违规使用,架空防洪安全、公共利益。
周兆成提醒:河湖资源属于全体公众,任何个人不能私自筑坝圈占河道。养殖要走完完整审批流程,不能以历史习惯突破法律红线。汛期将至,河道行洪通道不容侵占,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当放在第一位。
做一名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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