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8月13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则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裁判文书,案号为(2026)沪0104民初16401号,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法院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6年8月7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双方当事人和解为由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以下是详细报道: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某电商坊、吴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于2026年6月23日立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双方当事人和解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于法不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