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中靖国元年,苏轼自儋北归,卜居阳羡。阳羡士大夫犹畏而不敢与之游,独士人邵民瞻从学于坡,坡亦喜其人,时时相与杖策过长桥,访山水为乐。邵为坡买一宅,为钱五百缗,坡倾囊仅能偿之。
卜吉入新第。既得日矣,夜与邵步月,偶至一村落,闻妇人哭声极哀,坡徙倚听之曰:“异哉,何其悲也!岂有大难割之爱触于其心欤?吾将问之。”遂与邵推扉而入,则一老妪,见坡泣自若。坡问妪何为哀伤至是,妪曰:“吾家有一居,相传百年,保守不敢动,以至于我。而吾子不肖,遂举以售诸人,吾今日迁徙来此,百年旧居一旦诀别,宁不痛心?此吾之所以泣也。”坡亦为之怆然,问其故居所在,则坡以五百缗所得者也。坡因再三慰抚,徐谓之曰:“妪之旧居乃吾所售也,不必深悲,今当以是屋还妪。”即命取屋券对妪焚之,呼其子,命翌日迎母还旧第,竟不索其值。
坡自是遂还毗陵,不复买宅,而借顾塘桥孙氏居暂憩焉。是岁七月,坡竟殁于借居。前辈所为类如此,而世多不知,独吾州传其事云。
——选自《梁溪漫志》卷四
选自明刻本《梁溪漫志》 国家图书馆藏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一代文宗,诗词、文章、书法皆冠绝一时,名垂百代。他一生坚持实事求是、去弊存益,先后不见容于新、旧两党,是以有宰相之才望,却只能自嘲:其平生功业在先后遭贬的“黄州、惠州、儋州”。
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远谪海南儋州的苏轼终于遇赦北归。半生漂泊、已至暮年的他决意定居阳羡(今江苏宜兴),在此安放自己的余生。
彼时的他,仕途未定、物议犹存,阳羡当地的士大夫多有顾忌,不敢与他交友。唯有士人邵民瞻,仰慕苏轼的学问品格,常伴其左右,从学门下。苏轼也十分欣赏这位后辈,时常与他拄杖同行,寻访山水之乐。邵民瞻体谅苏轼漂泊无依,特意为他定了一个宅院,作价五百缗。苏轼倾尽毕生积蓄,才勉强凑足房款,定下吉日,准备迁入新居。
就在即将入住前一晚,苏轼与邵民瞻月下散步,偶然走到一处村落,听见院中传来老妇人哀恸的哭声。苏轼停下脚步,动容道:“这哭声为何如此悲痛?莫非有什么难以割舍的伤痛触动了她?我且进去问一问。”二人推门入院,只见一位老妇人坐在阶前哭泣,见有人进来,也并未止声。苏轼上前询问缘由,老妇人哽咽着说:“我家有一座老宅,代代相传已有百年,一直传到我手里。可我那儿子不成器,竟将这座宅子转卖给了别人。今日我被迫搬离,百年旧居一朝诀别,怎能不痛心?”
苏轼听罢,心中也泛起酸楚。他问老妇人宅子的位置,才知道这座承载着这家人百年记忆的宅子,正是自己刚刚买下的那座。他没有半分迟疑,再三温言安慰,说道:“你的旧居正是我买下的。你不必如此悲伤,我今日便将这座宅子还给你。”他当即命人取来房契,当着老妇人的面焚烧殆尽。又唤来其子,吩咐他第二天将母亲接回旧居。从头到尾,半句也没提要索回五百缗房款的事。
经此一事,苏轼再也没有置办宅院的念头。他随即返回毗陵(今江苏常州),借住在顾塘桥孙氏家中。就在这一年七月,这位半生磊落、一世清直的文豪,病逝于借居的屋舍之中,终究没能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终老之所。在《梁溪漫志》中记载此事的宋人费衮,也不禁感叹:“前贤的行事风骨,往往如此,而世人多不知。只在当地口耳相传,留存下这一段佳话。”
这则焚券还宅的故事,所彰显的廉洁精神,有着两层深刻的内涵。
其一,廉者不夺人之所安,是超越法度的道义自觉。
苏轼曾在《赤壁赋》中写道:“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寻常的廉洁,是不贪非分之财、不拿不义之物;而苏轼的廉洁,则更进一步——哪怕来路正当、取之有道,若这份所得会伤及他人的安稳与念想,便宁可舍弃。廉而有仁,是君子义利之辨的至高境界。
其二,廉者不以外物累其心,是通透豁达的人格坚守。
苏轼一生颠沛流离,从未为自己置办丰厚的田产家业,更不曾为子孙积蓄万贯家财。在他的生命哲学里,砖瓦之宅、金银之资,从来都是暂时的寄托,而非永恒的归宿。五百缗房款是他毕生积蓄,却能顷刻间拱手相让,正是因为他从未将身外之物当作人生的根本。
苏轼焚券还宅,一座倾尽积蓄才换得的安居之宅,一处盼了半生的晚年归宿,苏轼这看似 “不合常理” 的舍弃,绝非一时冲动,而是他毕生坚守的廉洁品格与士人风骨的自然流露。而这份刻入骨髓的操守,早在他年少时的成长环境中,便已埋下了深厚的根基。
苏轼少时,父亲苏洵常游学四方,他多赖母亲程氏夫人教养成人。十岁时,母亲为苏轼讲《后汉书·范滂传》,讲到东汉名士范滂因反对宦官专权而慷慨赴死,而范母却认为儿子能与当时一同被杀的忠臣名士李膺、杜密齐名,死而无憾时,程夫人不禁慨然叹息。年少的苏轼问母亲:“儿子若想做范滂那样的人,母亲会应允吗?”程夫人答道:“你能做范滂,我难道就不能做范滂的母亲吗?”
又有一次,两个婢女熨烫丝帛,脚忽然陷进地里。众人低头查看,地面塌陷了好几尺深,土坑中放着一口大瓮,上面盖着乌木板。人们都怀疑其中藏着金银财宝,想打开看看,程夫人却命人用泥土把坑重新填平,绝不取非己之物。
这两件小事,奠定了苏轼一生的人格底色:重道义而轻财货,全名节而舍私利。对苏轼而言,地位、财货、居所从来都是身外之物,唯有本心的坦荡、道义的无亏,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这份自幼养成的价值观,这种非义不取的家风,正是他晚年焚券还宅的深层源头。
千百年过去,阳羡的那座老宅早已湮没在岁月里,但苏轼焚券还宅的故事却流传至今。一件小事,照见仁爱家风;一座旧宅,映出千年廉心。苏轼用一次毫不犹豫的舍弃,守住了毕生的操守,也为我们的精神世界留下了一笔珍贵的财富。
(国家图书馆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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