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龄:写得出“不破楼兰终不还”、自己却被一个小刺史砍了头的“七绝圣手”
武则天圣历元年(698年),太原(一说京兆)王家,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孩子叫王昌龄,字少伯。
他出身不太好,大概是个农民家庭,从小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按唐朝“学霸”们的标准剧本,这孩子应该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十五岁中秀才、二十岁当状元。可王昌龄偏偏不走这条路——他二十岁之前,基本没怎么好好读书,天天在家种地、闲逛、写诗,把爹妈愁得够呛。
二十三岁那年,他干了一件更离谱的事——跑去嵩山学道。说是学道,其实就是找个清净地方“躺平”,每天跟道士们喝喝茶、看看云、偶尔写写诗,日子过得比神仙还逍遥。但这三年的道家生活,倒是给他后来的诗注入了一种“仙气”。
二十六岁,他忽然“想通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决定不修仙了,去当兵。他跑到西北边塞,成了一个戍边军人——白天骑着马巡逻,晚上抱着笔写诗。
王昌龄在边塞待了几年,把大漠风沙、孤城冷月、将士心声看了个遍、刻进了骨子里。他写出了那一组后来让天下人拍案叫绝的《从军行》: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一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把他自己写成了盛唐边塞诗的代表人物。
他写边塞,不只是写功业。他写“烽火城西百尺楼,黄昏独坐海风秋。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写的是戍卒的思乡。他写“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写的是听不完的离愁。他把边塞诗的境界,从“打仗”拓宽到了“人心”。
快三十岁了,他终于决定去考进士。开元十五年(727年),他考上了。一个快三十岁才中进士的人,在唐朝算“大龄考生”了。
朝廷给他安排的第一份工作——秘书省校书郎(国家图书馆的校对员)。四年后,他又考中了“博学宏词科”,被派到汜水当县尉(管治安的)。再后来,他当上了江宁县丞——一个八品小官。
王昌龄的仕途,用一个词概括就是“一路被贬”。
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前后,他被贬到了岭南。他还没到岭南,第二年就遇上了“天下大赦”,又回来了。路过襄阳的时候,他去拜访了老朋友孟浩然。两人多年未见,把酒言欢。孟浩然背上长了个毒疮,医生反复叮嘱不许吃鱼虾。可孟浩然一高兴,全忘了,夹起鱼就吃。当天夜里毒疮发作,孟浩然就这样死了。
王昌龄写了一首《芙蓉楼送辛渐》,里面有句传诵千古的名句: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他的“一片冰心”,是写给孟浩然的,也是写给自己的。
天宝初年,他又被贬到了龙标——今天的湖南黔阳,一个鸟不拉屎的偏远之地。李白听说他被贬到龙标,写诗送他:“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大唐盛世,轰然倒塌。王昌龄这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他离开龙标,决定回老家养老。他在返乡路上路过亳州(今安徽亳州),遇上了当地刺史闾丘晓。
闾丘晓是个什么人?一个粗鄙武夫,最见不得文人。他听说王昌龄路过,不但不敬重,反而心生嫉妒——《唐才子传》说他“以刀火之际归乡里,为刺史闾丘晓所忌而杀”。
一代“七绝圣手”就这样被一个地方小官砍了头。至于是为什么——“忌而杀”三个字,把人性之恶写到了底。
他死后,诗人张镐替他报了仇。闾丘晓被处死前求饶:“我有老亲要养,饶我一命吧。”张镐冷冷回了一句:“王昌龄的亲人,谁来养?”
王昌龄这一辈子,活着的时候是个被贬了一辈子的八品小官。他死了以后,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绕不过去的一座高峰。他的七绝,被后世推为与李白并称的“神品”。他的边塞诗,开了盛唐边塞诗的先河。他留下的那首《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被推为唐人七绝的“压卷之作”。
他叫王昌龄。一个在西北边塞的狼烟里写诗的年轻戍卒。一个快三十岁才中进士的“大龄考生”。一个一生都在被贬、却把每段贬途都走成风景的“流放诗人”。一个写出“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迈、却因一个人的嫉妒而死在回乡路上的“七绝圣手”。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他写的是战士,写的也是他自己。他这一生,始终没“破”过官场这道关,可他赢得的那个“楼兰”——是千年之后,我们还在读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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