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正式发布,9月20日实施
公积金使用将再度优化
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9月20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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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时间:
2026年7月31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
✅施行时间:
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主要修改内容
1
拓宽提取范围
✅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
✅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适当拓宽住房公积金投资运用渠道,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支付房租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装修自住住房的;
(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2
扩大覆盖人群
✅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3
服务提效
提取取消单位开证明;贷款审批15日压缩至10日;推动全国数据互认,便利异地业务。
4
强化监管与惩戒
设立骗提骗贷惩戒(3/5 年限制);提高单位违法罚款;建立公积金信用平台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
▌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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