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 文章/张扬
一、新闻事件
近日,浙江嘉兴海盐县的陈先生反映,其省吃俭用20多年,存了近800万,为省下炒股的手续费6天被骗完!
他向记者提供了银行流水记录:5月14日,他向一家陕西的公司转账189万元,第二天转了200万元,第三天转了50万元,第四天转了170万元,第五天转了120万元,第六天转了60万元,六笔转账总金额789万元。
“这些钱,我攒了大概二十年,现在就是两手空空了。”陈先生说。陈先生透露,自己主要是干“货拉拉”送货,前几年还做过小生意,做生意大概赚了三四百万,“我(开销)不大,不抽烟不喝酒,(钱是)省吃俭用省下来的。”
当记者询问他身上的衣服多少钱时,他说:“这衣服可能6块多点,也有别人送的,裤子的话大概12块,还是13块,鞋子的话,我儿子穿过,剩下来的我穿穿。”
陈先生为什么会在短短6天,转出去近800万呢?事情得从4月份说起。
“我接到个电话,(对方)说带着我炒股票,回报率更高。他带着我一个月,好像这个人也比较靠谱,慢慢就放下戒心了。慢慢就掉入陷阱了。”陈先生说。
陈先生说,最开始联系他的电话号码已找不到了,对方自称是上海某私募基金的工作人员。当时有人加了他的社交账号好友,看头像是位女士。
采访时,该账号显示状态异常。涉嫌被多人举报或存在违规行为。
陈先生说,“(对方)说这个APP里,交易费用会便宜一点。对方跟我说,我是战略会员,多放一点钱,到时候回报也高。让我把钱转入他这个虚假APP里面,他说要通过安全账户转入进去,怕我们的这个钱来路不干净。”
5月14日到19日,陈先生分六笔,把近800万元转到了陕西一家公司的账户。他告诉记者,当时去银行柜台办业务,工作人员多次核实提醒,他说做生意需要,加上之前也有过几次大额转账,最后还是成功把钱转出去了。
但钱转出去后没过多久,陈先生就发现被骗了,“5月21日,对方跟我在聊天软件里面发了个短信,说谢谢你,你是我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个客户。我慢慢觉得这句话好像不太对劲。早上十点钟,这个软件也打不开了。”
陈先生第一时间报了警。
警方回复记者,该案刑事侦查大队正在办理中。
二、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法律知识学习
本案中,诈骗团伙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陈先生被骗789万元,远超这一标准,属于典型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果诈骗团伙被抓获归案,主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
本案中,陕西某公司账户被用于接收诈骗资金,该公司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为了办贷款将U盾密码交给了骗子。这一情节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12号),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四、案件引发的社会思考
本案中,陈先生的故事令人心痛。二十年省吃俭用,六天化为乌有。骗子那句“你是我有史以来最大的客户”,不仅是对一个受害者的嘲讽,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醒。
陈先生不是“蠢”,他只是在一个他完全不熟悉的领域里,被一群精心设计陷阱的专业骗子精准狙击。他的悲剧提醒我们:在财富积累之外,财富保护同样重要;在埋头苦干之外,抬头看路同样必要。
正如有网友所说:“20年攒789万被骗,太揪心了。血汗钱就这么没了,骗子专挑老实人下手,简直精准拿捏人性。”愿每一个勤劳节俭的人,都能守住自己用汗水换来的财富;愿每一次转账之前,都有人能站出来说一声:“等一下,这可能是个骗局。”
警方提醒:陌生荐股、内幕消息,一律不信;非官方应用市场下载的理财APP,一律不碰。大额转账前,务必多问自己几句:这人我认识吗?这事靠谱吗?拿不准就问家人,或者直接打110。
钱没了可以再赚,但20年的青春和汗水,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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