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然之友诉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快购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快手”)为非法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服务的环境公益诉讼调解结案

2024年7月,为解决电商平台售卖非法猎捕工具的问题,自然之友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获法院受理。(详情回顾:

2025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自然之友的全部诉讼请求。自然之友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该案达成调解,核心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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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手已经删除原告举证提交的500多个展示、售卖非法猎捕工具的账号及下架相关商品、内容,且加强针对非法猎捕工具的监管的基础上,自然之友与快手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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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壹佰万元整)成立慈善信托基金,用于推动网络平台绿色发展及野生动物保护等环境保护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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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与自然之友共同推进与监管部门研讨界定非法猎捕工具的标准,并探索提升大模型技术在网络平台中对违法内容、商品审核中的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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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对自然之友举报的违法内容、商品及时审核处理,并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每年至少一次向法院和自然之友书面反馈网络平台治理成效。

本案的意义

本案有别于传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侵权行为发生于网络平台,在诉讼设计、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均存在较大挑战。证据方面,我们采用了公证购买(从购买到商品签收流程都于公证处进行)、可信时间戳录屏取证等手法以保证真实性。法律适用方面,认定网络平台的环境侵权行为,应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环境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还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特殊规定,各方存在不同理解,亟待出台更清晰的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虽然本案存在诸多挑战,但最终在法院与原被告各方的努力下,依然为网络平台绿色发展的长效治理做出了积极尝试。

本案的挑战

本案旨在推动非法猎捕链条中的“关键一环” ——网络平台为非法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服务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打击非法猎捕不能只靠清套清网等末端治理的方法,还需遏制非法猎捕工具在网络平台的交易与流通。然而,由于网络平台的用户量及商品量巨大、非法猎捕工具标准不清晰、商家有意规避平台监管等原因,单靠一起诉讼或者一次整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网络平台非法猎捕工具问题。因此,自然之友与快手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并成立慈善信托,旨在支持更多方共同参与网络平台非法猎捕工具的长期治理工作。

通过此案,电商平台售卖非法猎捕工具的问题得到了一定重视,但要实现长期有效地管控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更多相关方一起参与。欢迎有志于推动网络平台绿色发展及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伙伴和机构,关注本案后续的慈善信托资助项目

公众也可以监督电商平台售卖非法猎捕工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等问题,具体以参考“”。

*感谢为本案及本文提供支持的伙伴机构、志愿者及自然之友实习生等!

本案推动过程中获得多方支持:感谢为本案提供专业意见、夯实证据基础的各界伙伴;感谢参与调研取证的志愿者们,在紧迫的限期内完成大量证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感谢曾在本案不同阶段参与协助的实习生们;感谢每一位月捐人、捐赠人和社会公众长久以来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