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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普通老百姓心里,一直都抱着一个根深蒂固的想法。父母辛苦一辈子攒下来的房子、存款、各类资产,等到老人百年之后,理所应当就该由子女全盘接手。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不少人默认家里所有财产最后都会落到自己手里,从来没有考虑过还会出现拿不到财产的情况。
可现实当中,最近两年各地法院受理的遗产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有不少家庭,子女在办理遗产过户手续的时候才被告知,有一部分财产根本不属于可继承的范围。哪怕血缘关系再近,也不能够分到这一份资产。一家人本来和睦相处,却因为对继承规则不了解,最后闹出矛盾,兄弟姐妹之间产生隔阂。
老张前段时间和一位从事民事调解工作多年的朋友聊天,他接触过大量家庭遗产调解案例。根据他的经验,绝大多数家庭矛盾,根源并不是大家故意争抢家产,而是对继承方面的法律常识存在认知盲区。今天老张就结合《民法典》当中现行有效的继承条款,把四种即便是亲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的财产,一条一条讲清楚,同时配上生活当中真实常见的案例,让大家看懂背后的法律逻辑,提前做好规划,避免日后家人之间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一、共有财产当中,属于其他共有人的那一部分份额
在所有容易踩坑的继承问题里面,夫妻共有房产引发的纠纷占比最高。很多家庭婚后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面只写了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一家人便理所当然认为这套房子完完全全就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等到父亲离世,子女就想着把整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可实际上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两个人各占一半的产权份额。
举一个生活当中十分典型的例子。老王夫妇婚后买了一套住宅,房子登记在老王名下,夫妻二人养育一儿一女。后来老王的妻子先一步离世,没有留下任何书面遗嘱。再过几年老王也离开人世,临终之前写下一份遗嘱,写明名下这套房子全部留给儿子。看到这份遗嘱之后,儿子便觉得自己可以拿到整套房屋。可等到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告知,这份遗嘱只能够处置老王自己拥有的那一半房产,老王妻子手中另外一半产权,并不在老王的处置权限之内。
老王妻子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她名下一半的房产就要开启法定继承,继承人包含老王、儿子、女儿三个人,三个人平均分配这一半房产。最后核算下来,老王的儿子依靠父亲的遗嘱,可以拿到二分之一加上六分之一,也就是三分之二的房屋产权,女儿依旧能够分到剩下三分之一的份额。哪怕父亲遗嘱写得再清楚,也没有权利把属于妻子的那一份产权直接送给儿子。
除了夫妻共同房产之外,还有不少财产属于多人共有。例如家庭成员一起出资购买的商铺、多人合伙开办生意留下来的资产,土地流转之后家庭共有的收益等等。遇到这类共有资产,第一步就要先进行析产,把属于逝者个人的份额单独划分出来,这一部分才能够算作遗产,由子女进行继承。剩下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份额,和遗产没有任何关系,子女无权进行分配。
很多人容易在这里犯下一个错误,看见资产登记在离世长辈名下,就默认全部都是遗产。今后遇到这类情况,大家一定要先理清财产的权属关系,再着手办理继承手续,避免白白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最后过户申请被相关部门驳回。
二、抚恤金、死亡赔偿金这类针对家属的补助款项
生活里面,部分老人属于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或是因为意外事故离世,家属会领到一笔抚恤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不少子女认为这笔钱属于老人留下的遗产,可以按照遗产的方式进行分割继承,事实上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认知误区。
抚恤金设立的初衷,是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以及精神抚慰金。这笔钱款发放的对象是活着的家属,而不是已经去世的本人。也就是说老人在世的时候,根本没有拥有过这笔资金,这笔钱自然也就不属于老人的遗产范畴。既然算不上遗产,子女就不能够直接以遗产继承人的身份,要求全额拿走抚恤金。
举一个很现实的案例。一位退休工人因病去世,单位发放抚恤金一共十二万元。老人的儿子觉得自己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就打算独自领取全部抚恤金。老人还有一位健在的老伴,双方为此产生分歧。经过社区工作人员调解之后才明白,抚恤金分配的第一考量对象,就是需要依靠死者生前收入来维持生活的近亲属。老伴年纪大,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理应分到较大比例的抚恤金,子女只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不能够全部占有。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和抚恤金十分相似。如果一个人因为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身亡,责任方赔付的死亡赔偿金,给到的是死者家属,用来弥补亲人离世带给家属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这笔钱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够拿来偿还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也不能够直接由子女继承。
在实际分配过程当中,抚恤金和赔偿金一般会优先给到配偶,之后再由子女、父母等所有近亲属一起协商进行合理划分。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意见无法达成统一,也可以交由社区调解或者走法律途径确定分配方案。
三、已经提前指定受益人的保险理赔金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都会给长辈购买人身保险,像是重疾险、寿险、意外险等等。不少子女以为,等到投保的老人去世之后,保险公司赔付下来的保险金,就可以当做老人的遗产,由子女继承。但最终能不能拿到这笔钱,关键要看保险合同里面受益人一栏填写的是谁。
保险合同当中专门设置受益人选项,投保人可以自由指定,在自己身故之后,理赔金直接给到某一个或者多个人。一旦受益人信息填写完成,等到被保险人离世,这笔保险赔偿金就会直接给到指定受益人,不会归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当中。即便是亲生子女,只要不在受益人名单上面,就没有资格领取这份保险金。
老张身边就发生过一件真实的事情。一位父亲早些年给自己买了一份寿险,当初填写受益人的时候,直接写上了自己老伴的名字。几年之后父亲不幸病故,保险公司按照合约,把几十万理赔款全部打给母亲。后来母亲年纪大了,儿子就提出当初那一笔保险理赔金属于父亲的遗产,自己理应分到一半。最后咨询律师才了解清楚,当初父亲已经指定保险受益人为配偶,这笔钱就完完全全归母亲所有,儿子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当然这件事情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当初购买保险的时候,受益人一栏是空着没有填写,或是指定的受益人比被保险人更早离世,又或者受益人丧失受益权,这种情况下保险赔偿金才会被视作遗产,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则分配给子女等继承人。
这里老张也给大家一个实用的建议。家里长辈购买保险之后,最好把保险合同妥善保管,让子女清楚保单上面受益人的设置情况。提前把财产分配安排沟通明白,减少后续家人之间不必要的误会。
四、带有强烈人身专属性质,不能够脱离本人单独转移的各类权益
第四大类不能够被子女继承的财产,就是人身专属权利。简单来讲就是权利和本人紧紧绑定在一起,人去世之后,这项权利也就随之消失,没有办法转手交给子女。这一类权利包含的范围比较广,今天挑几个生活当中大家经常遇到的例子进行讲解。
首先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也是广大农村家庭最关心的一项权益。很多农村的朋友都有一个疑问,父母老家农村的宅基地,自己能不能直接继承。这里老张给大家讲清楚规则。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并不是属于村民个人的私有财产。村民拥有的仅仅是宅基地上面房屋的所有权,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等到父母离世之后,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建好的房屋。房屋属于私人财产,继承房屋之后,子女就能够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但是如果房屋年久失修,之后坍塌消失,村集体就有权收回这块宅基地,子女不能够在空地上重新翻盖新房。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不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就只能够继承房屋,不可以重新翻建房屋,等到房屋自然老化损毁,宅基地使用权就会被收回。
其次就是知识产权当中的人身权利。举一个例子,一名老人一辈子喜欢写作,出版过书籍,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等到老人去世之后,这本书后续出版带来的稿费收益,也就是著作权里面的财产收益,可以由子女继承。但是作品上面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类人身权利,永远只属于作者本人,子女没有办法继承,不能够在老人写好的作品上面署上自己的名字。
还有一类人身专属的权益,像养老金、低保补助、各类特殊岗位津贴等等。这些福利补贴,是相关部门专门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本人。一旦本人去世,相关待遇就会立刻停止发放。子女不能够继续领取这份补贴,也不能够继承这项福利资格。
除了上面讲到的四类主要财产之外,还有一些情况,哪怕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可能拿不到遗产。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子女做出遗弃、虐待父母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遗嘱,为争夺遗产伤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是有可能直接丧失继承权的。当然如果子女之后真心悔改,父母选择宽恕,也可以重新恢复继承资格。
五、理清继承边界,做好财产规划,减少家庭矛盾
看过上面四种不能继承的财产,很多人心里会产生焦虑,担心自己到时候拿不到父母的财产。其实大家完全不用过度紧张。法律设置这些继承边界,并不是为了剥夺子女的财产,而是为了保护每一位财产共有人、家属还有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现实当中大量遗产纠纷,并不是子女不孝,家人之间感情破裂,而是大家对继承规则一知半解,凭着自己固有的想法去处理财产,等到结果和自己预期不一样,心里便产生落差,慢慢生出隔阂。
老张在这里给到大家几条十分实用的建议。第一,家中老人身体健康的时候,一家人就可以心平气和坐在一起,梳理清楚家里全部资产。区分清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把资产权属划分明白。第二,如果老人想要提前安排身后财产分配,可以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在遗嘱当中写清楚,自己名下个人财产,打算分配给什么人。这样老人自己的意愿就能够得到尊重,也免去子女后续为了财产分配互相猜忌。订立遗嘱之后,相关的保单受益人、房产共有份额这些细节,也要一并做好配套规划。第三,遇到继承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如果资产情况比较复杂,自己拿不准财产能不能继承,可以提前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社区法律服务窗口,或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不要凭着自己的主观判断,盲目争抢财产。
一家人血脉相连,亲情远比财产更加珍贵。提前弄懂继承相关的法律常识,把财产的归属问题安排妥当,反而能够守护住家人之间和睦的关系,避免原本亲密的亲人,最后因为财产问题闹得不欢而散。
总结
综合全文来看,并不是父母名下所有的资产,都能够由亲生子女顺利继承。一共有四类财产存在继承限制:共有财产当中其他共有人的份额、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这类家属补助款、指定了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各类人身专属性质的权益。
遗产继承有着清晰的法律边界,遗产仅仅限定于逝者本人遗留下来的合法个人财产。大家在处理遗产问题的时候,先分清资产的权属,再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一步步完成财产的分割。有条件的家庭,提前做好财产规划,订立遗嘱,就可以最大程度规避遗产纠纷。
那么屏幕前的你,之前有没有听说过这几类不能继承的财产?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因为遗产分配产生矛盾的家庭?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说出自己的看法,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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