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全国部分法院对12件涉黑恶案件进行一审集中公开宣判,12个黑恶犯罪组织、163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马某某等9人恶势力组织案位列其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直播间》栏目、《人民日报》、新华社客户端等多家中央级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假借务工之名行敲诈之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互联网招工平台、微信招工群等媒介,假借务工之名进入建筑工地,实施“劳务碰瓷”违法犯罪活动。
该团伙作案手法隐蔽、套路清晰。到达施工地点后,马某某等人通过对饮食住宿提出特殊要求、不按要求施工、借故滋事等手段,利用用工方惧怕影响工程推进和项目承包的心理,以言语威胁、跟随围堵、滞留工地、投诉举报、威胁拉闸断电等“软暴力”方式施压,不断滋扰、纠缠用工方,强行索要高额路费、误工费等不合理费用。
该组织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先后流窜山东、山西两省24个建筑工地作案,实施敲诈勒索20余起,非法获利21万余元。犯罪所得用于组织成员租房住宿、加油、就餐等日常消费。
东港公安雷霆出击 横跨7省破案49起
2025年10月,东港公安在“冬季守护”专项行动中对建筑行业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发现马某某等人涉嫌通过“线上寻找工作,套路劳务纠纷”等手段跨区域作案。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历时一个月,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专案组侦查员横跨7省29市,深入开展线索深挖与证据固定工作,最终带破案件49起。经查,该犯罪组织形成以马某某、赫某某为首要分子,以王某某、张某某、杨某某为重要成员,以明某某、郑某某、禹某某、明某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建筑行业招工和施工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依法严惩 9人获刑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该犯罪组织符合恶势力组织的特征,依法应从严惩处。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首要分子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赫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其他恶势力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严打高压 守护安宁
该案的成功宣判,是东港公安打击黑恶犯罪决心的又一次淬炼。东港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最硬的拳头、最实的担当,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震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此次全国12件涉黑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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