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8日清晨,台湾一处看守所内,萧明华已经被折磨得遍体鳞伤。面对即将执行的死刑,她忽然改变口风,提出要见哥哥一面。审讯人员以为这名始终不开口的共产党地下党员终于动摇了,却没有想到,这句话本身就是她留下的最后一道密令。
真正让敌人误判的,是一个装有七颗鱼肝油丸的小瓶子。这个细节看似普通,放在萧明华手里,却有特殊含义。她借“鱼”暗示“于”,又利用嘉兴方言中“七”与“去”近似的读音,向外界传递信息:于非已经暴露,必须立即撤离。
萧明华出生在浙江嘉兴,家中排行第五,也是最小的女儿。父母靠劳作养活一家七口,三个哥哥都被送去读书。大哥后来到河南开封工作,全家随之迁居,她也在那里完成学业,考入开封师范。
抗日战争爆发后,家庭生活再次被迫改变。1939年,全家来到重庆。萧明华年纪不大,却很早承担起照料家人的责任。1941年,她从重庆师范毕业,进入青木关师资训练班任教,接触到大量进步书籍,也逐渐认识到,教书和写作之外,还有更严峻的时代选择。
1943年,她考入白沙女子师范学校。住校期间,萧明华写小说、杂文,参加进步活动,文学创作并没有让她远离现实,反而使她更加关注民族命运。她的作品曾得到作家谢冰莹肯定,这段经历也锻炼了她观察社会和表达思想的能力。
抗战胜利后,她进入北平师范大学继续求学。在那里,萧明华结识了朱芳春。朱芳春是地下党负责人,后来使用“于非”这一化名活动,与萧明华的哥哥也相识。朱芳春向她提供马列主义著作和毛泽东文章,两人经常谈论国内形势与学生运动。
有一次,朱芳春试探性地问她:“愿不愿意参加组织?”萧明华没有犹豫,立即回答:“我愿意把一切献给党。”经过考察,她正式进入地下工作。那时的国统区,传递一份文件、接触一名同志,都可能引来逮捕。她清楚危险,却没有退缩。
1948年,经组织批准,萧明华前往台湾,受聘于台湾省立师范学院任教。教师身份为她提供了公开掩护,她则通过教育界、文化界和军政界人士,逐步建立联系,搜集对组织有价值的情况。
后来,朱芳春因组织学生运动遭到追捕,也秘密来到台湾,负责当地地下工作。为了掩护两人的真实关系,组织安排他们公开以夫妻身份活动,甚至举行婚礼、宴请宾客。这个身份并非私人安排,而是地下工作中常见的隐蔽手段,目的是减少旁人怀疑。
在两人的组织下,“台工组”持续向大陆传送情报。1949年6月,于非秘密返回北平,带回台湾方面的兵力部署等重要情况。金门战役失利后,台湾及沿海岛屿的敌军情报更显紧迫。1949年12月起,台工组先后六次传回资料,其中包括两份特密级军事情报。
危险来自组织内部。1950年1月,蔡孝乾被捕后叛变,台湾地下情报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大批人员被捕。台工组未能及时获知这一变化,也陷入了被搜捕的危局。
2月4日,有人敲响于非和萧明华住所的房门。萧明华听出异常,立即让于非从后门撤离,自己留下拖延。两天后的深夜,她被捕。进门时,她只说要拿一件衣服,随后走到后院取下晾在竹竿上的旗袍。这个动作,是她向同志发出的警告:自己已经暴露。
她与哥哥一同被捕。3月25日,哥哥获准保释,她却被转押到另一处看守所。审讯和刑讯持续数月,身体多处骨折,曾反复昏迷。敌人想从她口中撬出组织关系和情报,她始终沉默,偶尔只是冷冷一笑。
11月8日凌晨5时许,审讯无果,敌方宣布判处她死刑。就在这时,萧明华提出:“我可以招,但我要见哥哥一面。”审讯者以为她终于屈服,匆忙答应。没人想到,她是在利用最后一次接触外界的机会,为于非争取撤离时间。
行刑时,萧明华拒绝下跪,年仅28岁。于非在内线掩护下离开台湾,辗转返回大陆,并将那两份绝密情报交给组织。1982年9月11日,萧明华的骨灰被送回大陆,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朱芳春已身患重病,仍坚持参加追悼会,并亲自为老战友送行。墓碑背面没有长篇生平,只留下三个字:“归来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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