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边昱,古泉文库特约撰稿人。已出版著作有《光绪宝津局制钱》《听泉——咸丰大钱蠡测》,即将出版的作品有《中国货币史辑要》《光绪货币论》与《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货币简史》(暂定名)。
本文根据作者写就原文缩略刊登,原文内容保留半数以上,可以呈现较清晰脉络,方便排版起见,原有30处注释已删除。
清政府迫于形势而实施的大钱政策贻害甚巨,迫于形势,恢复制钱成为必行之举,同治六年(1867),上谕令湖北、江苏、浙江、江西、广东等五省,以两年为期每年各运制钱三十万串共计三百万串至天津存贮,如京师停止当十大钱的使用而制钱赶铸不及,即将存津制钱投入市场。最终,五省以练饷名义运往天津秘密存贮于旗昌洋行及运库的制钱总共仅有一百一十六万串,尚不及预筹数的一半,恢复制钱的目的没有实现。
光绪元年(1875)四月,户部将光绪通宝、光绪重宝当十母、样钱颁发各省,咨令各督抚照旧办铜开炉,以符定制 。嗣后,湖南以库款支绌,铜本难筹,咨请暂缓开炉。户部驳令赶紧筹款办铜,开炉鼓铸,以重钱法。此后仅云南、四川两省开炉。
光绪二年(1876)初,有御史奏陈各省官钱日少,私铸日多,市间行使,私铸实居甚半,弊端百出,请饬由户部妥定章程,各省分铸制钱。户部奏准,除云南、四川两省业已开炉,即行一律鼓铸制钱,毋庸铸当十钱外,其余各省督抚应督饬藩司,体察情形,通盘筹划,一面筹款先行派员购买铜斤,一面妥议章程,奏明办理。其炉数之多寡,搭放兵饷之事宜,俟各省复奏到日,再由户部查照例案,分别办理。
政府虽令各省紧急开炉鼓铸,但湖南省仍以“郴、桂产铜渐少,库款支绌,势难买运滇铜,且银价日高,出钱易银,不敷成本”为由,奏请暂缓开炉。
光绪十二年(1886)六月,慈禧“谕令醇亲王奕環会同军机大臣、户部、工部将钱法妥为筹议,以期渐复旧制”。光绪十三年(1887)正月,慈禧懿旨严饬:“旧制必为规复,钱法亟应整顿,……着将开炉鼓铸各事宜迅速另行筹议具奏,限一年内一体办理就绪,毋再迟延干咎。”政府不但严令恢复铸造制钱,同时积极寻求制钱铸造的新途径,即引进西方的机器制造制钱。
以当时的条件而言,湖南省本就库款支绌,无力按传统方法开炉鼓铸,购机铸钱更是不能。而湖南省的制钱又严重缺乏,钱价奇贵,市面充斥者多为轻小的劣钱,商民交困。在此情形之下,为遵从制钱规复的要求,湖南也曾运钱输京,“湖南委员运解两卯铜钱进京,前赴户部投文交纳。经户部在大堂盘兑验收,计制钱三十二万云”。
光绪十九年(1893),湘绅徐棻等禀请铸钱,经湖南巡抚饬令酌议,终因铜价高昂而又难以购得,如铸钱则亏折成本过多而未果。
光绪二十一年(1895),陈宝箴任湖南巡抚,欲以一省变革为天下倡,变法图强,大力整顿湖南金融货币。
光绪二十一年(1895)冬,湖南矿务总局成立,据湖南矿务总局总办刘镇所著《湘矿捃要》的记载,湖南矿务总局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设堆栈于(长沙)南关外灵官渡炼铜,供宝南局鼓铸”,“开桂、常、永、桑及石门杨家台各铜矿”。铅、锌主要产自常宁水口山,“日获黑、白铅砂千余石”,又新“开常宁龙王山铅矿”。
光绪二十二年(1896)正月初八日,《申报》刊发消息《湘省铸钱》:“湘抚陈佑民中丞鉴及于此,拟就海内设局开铸。嗣有浏阳绅耆禀称,该县有八宝山,现露铜苗,极形畅旺,颇合鼓铸制钱之用,请饬开矿云云。现闻佑帅俯如所请,谅在今春即行照办,按鄂省迩日缺钱尤甚,与长沙事同一律,本省如兴国等处产矿实多,当轴诸公曷弗仿而行之,一济时需也。”
铸材压力得以缓解。
光绪二十二年(1896)二月二十三日,陈宝箴上《为湖南制钱停铸多年民用缺乏生计愈艰拟亟援案变通鼓铸核实办理以维圜法而便商民折》:“窃查湖南省城向设宝南局,将郴、桂二州所产铜铅并采买滇铜,鼓铸制钱。……惟有鼓铸制钱,不失以常驳变之道。……合工用与目前湘省料值通盘核计,尚可较闽铸略为增重。每文以八分八厘为率,其配撘铜、铅,视临时铜色高低酌量。……据呈钱样虽较旧制钱差小,而体质坚好,轮廓分明,其适用毫无疑义。……见在宝南局房屋具存,但须稍加修葺,暂可设炉十座,局中旧存滇铜八万余金,……计现有之铜,约可供十炉三月之用,铸成之钱,免其搭放兵饷,只发铺商兑换……如蒙俞旨,饬行拟亟试铸一卯,即谨将钱样齎送军机处进呈。”
折中言明湖南省近年制钱日少,市上行使大半为小钱,物价腾贵,商民皆困苦。惟有鼓铸制钱方为补救。但要按照从前工本鼓铸则亏折过多,而按原福建八分五厘钱标准开铸八分八厘钱,虽较旧制钱略小,而体质坚好,轮廓分明,其能适用。钱质稍轻则私毁无利可图,不禁自止,而官局成本不亏,可以源源鼓铸。而宝南局房屋具存,但须稍加修葺,暂可设炉十座,不须另筹公款便可重开鼓铸,依靠局存铜铅可供十炉三月之用。现试铸一卯即谨将钱样齐送军机处进呈。
《清实录》光绪二十二年(1896)三月二十四日记:“湖南巡抚陈宝箴奏:‘湘省制钱停铸多年,民用缺乏,请变通鼓铸。每文以八分八厘为准,核实办理,以维圜法而便商民。如所请行。’”
“业于本年二月十六日,在省开设阜南钱号官局,遴身家殷实廉正而久孚乡望绅士,在籍江西候补道朱昌琳一手总办,以专责成。所有宝南局鼓铸制钱一事,亦即令该绅来局经理”。
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月二十八日,陈宝箴上《鼓铸制钱陈明开卯日期及现办情形折》。“窃臣于光绪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备将湖南制钱缺乏,拟请变通鼓铸,以维圜法,并派委在籍绅士江西补用道朱昌琳经理等情,详悉具奏。本年四月十八日接回原折,……并檄委朱昌琳遵即开办。时因湖南宝南钱局停办日久,屋宇、炉座及一切器具均须修葺制备,事同创始。又值夏月,向章停炉,未能开办。至八月初七日,始行开卯鼓铸,先将旧存毛铜剔出提炼。开办之初,炉工多系生手,每月不过三卯,只能铸出钱一百七八十串。近自九月以后,始照旧章,每月四卯,计钱二百四十余串。将来工匠渐臻谙熟,为数当可稍增。惟旧存铜斤不多,洋铜价值太昂,恐致耗折本资,难以弥补。现饬矿务局派员分投开采铜矿,如能畅旺,当于原设十炉外,酌量增添。现在所铸制钱,遵照奏案,每文库平八分八厘,……钱质一律坚实肉好,字画尚属分明,商民行使与向用制钱无少区别,均颇称便。除谨将钱样送呈军机处转进外,……” 。
这一阶段,宝南局自八月初七日开铸,每日三卯,铸钱一百七八十串,九月以后,每日四卯,铸钱二百四十余串,钱重八分八厘。现开十炉,条件具备可以增添,开铸情形叙述清晰。
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一月初三日,《申报》发文:“江省向有宝昌局铸钱局,……如能仿照湖南章程,用绅不用官,每文重九分,并不搀杂铅沙,所出钱质亦甚精良,而又适合成本,似此有益圜法、不亏库储,岂非救钱荒之上策哉?”
湖南铸钱模式为官督商办,钱重不足一钱。
宝南局鼓铸后,本省制钱供应得到改善。陈宝箴在光绪二十三年(1898)十二月的奏折中说:“两年以来,本省钱价,较他处皆多轻减,民咸便之。”折中并陈宝南局鼓铸尚无亏折。
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十一日的《申报》报道汉口消息:“去腊之杪,省中运到广东新铸铜钱,通行市上,嗣后复设局鼓铸,日出不穷,且汀省宝南局所铸之钱,亦可源源而至,将来钱价可不平而自平矣。”
按新闻所述,宝南局甚至可以以所铸之钱支援他省使用了。
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月初二日,护理江西巡抚按察使张绍华奏报《为江西遵照部议改铸八分重制钱请颁发祖母样钱以为成式折》,此折有“……至已经开铸之湖南……”说明湖南仍有开铸。
光绪二十四年(1899)十二月,京师制钱短少,谕令亟应推广鼓铸,各省督抚一律查照办理。这时,陈宝箴已因戊戌变法失败被革职,湖南鼓铸事宜由接任巡抚俞廉三办理。
光绪二十五年(1900)十二月,湖南巡抚锡良奏称宝南局情况,“……经俞廉三督饬在省司道悉心筹划,兹据署布政使但湘良、署盐法长宝道陈璚会详,称湖南省宝南局停铸多年,至光绪二十二年,经前抚臣陈宝箴筹议开炉,查照旧章酌量变通,委令在籍江西候补道朱昌琳综理其事奏明在案。嗣因铜铅不敷应用,时铸时止,铸获钱文为数无几。伏查开办之初,原拟采取本省矿产,以供鼓铸。后因矿砂未能畅旺,改买洋铜,价值高昂,亏折甚多,现在各属仍未觅得高等铜矿,收买些微废铜,无益于事。洋铜价昂,需费尤巨,湖南库款支绌,无从筹垫,惟有暂行展缓。仍由矿务局上紧访查,一俟有丰裕铜矿,即行开采供铸……”。
宝南局鼓铸因原料供应问题而时铸时停应是实情。光绪二十二年(1896)八月宝南局开炉时,库存白铅一百万余斤,设十炉鼓铸,约可供六年之需,因此,光绪二十六年(1900)初宝南局所缺之原料为铜料一种,湖南铜矿开采终未见起色,因此宝南局鼓铸再未重开。
光绪二十六年(1900)二月初五日的《京报》登载有锡良《奏为展缓铸钱情形片》一文,“再,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初六日,本任巡抚臣俞廉三承准军机大臣字寄,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奉上谕:现在京师制钱短少,亟应推广鼓铸,各直省近年多有开局铸钱之举,著各督抚一律查照办理,各省已经设局者,速即开炉鼓铸;未经设局者,即行查照旧章,一体开办等因。钦此。遵旨。寄信前来等因。
承准此。当经俞廉三督饬在省司道悉心筹划,兹据布政使但湘良、署盐法长宝道陈瓋会详称,湖南省宝南局停铸多年,至光绪二十二年,经前抚臣陈宝箴筹议开炉,查照旧章,酌量变通,委令在籍江西候补道朱昌琳综理其事,奏咨在案。嗣因铜铅不敷应用,时铸时止,铸获钱文,为数无几”。
光绪二十六年(1900)二月十六日的《申报》新闻亦登有相近内容。
光绪二十六年(1900)十一月十四日的《申报》登有《湘省筹银》文,“汉口访事友人云:前者湘中大宪因省会制钱缺乏,委员设局鼓铸银圆,嗣以经费经费不敷忽尔中止,现又规复旧制,择吉开炉,所铸之银,每圆重库平一两,未知果能通行无碍否也” 。
土法铸币停止,湖南“试铸半角、一角、二角小银钱,发交市肆行使,以辅制钱之不足”,因“小银元……颇藉补制钱之阙”,铸造银币银角成为解决货币需求问题的新方式。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四日内阁奉上谕:“近来各省制钱缺少,不敷周转,前经福建、广东两省铸造铜圆,轮廓精良,通行市肆,民间称便。近日江苏仿照办理,亦极便利,并可杜私铸私销之弊。著沿江沿海各督抚筹款仿办,即就各该省搭铸通行。至京师制钱,亦应照办。著福州、广东、江苏等省,将所铸铜圆赶紧各解数十万圆,投交户部颁发行使,期于利用便民,以维圜法。”湖南巡抚俞廉三奏准设立湖南铜元局,铜元局“于光绪二十八年在省城内赁屋开局试铸铜币,嗣假旧铸造局房屋分设一局,安置机炉后,又于省城外灵官渡上首购地建立新局,陆续扩充,至三十一年底全厂落成”。铜元局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开机铸造“光绪元宝”当十铜元。因机少铸量小,不能满足湖南需要,仍向湖北附铸铜元。
光绪二十九年(1903)冬,湖南新任巡抚赵尔巽奏准设立铜元新局。光绪三十年(1904)正月的《东方杂志》报道:“湘省行用铜元,向系在鄂附铸,现已自行开局,惟机器无多,制造亦未尽得法,现由湘抚赵中丞派员来鄂,详加考察,以便仿照扩充。”“但购机建厂非经年不能完备,铜元余利日薄,先费机厂工本五六十万,殊难合算。鄂省拟就省局所铸岁拨五六百万串或七八百万串,运销常德以上各处,除成本运费外,余利悉充路工之用。湘省新机已到,铸数日多,如亦照办,则免增厂之费,得疏销之利,实为两全。若铸数仅敷本省销路,或就长沙局增机添铸亦较另设一厂为省费”。湖南于同年即在长沙南门外灵官渡上首购地辟建铜元新局。
据考查铜币大臣陈璧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奏报显示,湖南铜元旧厂自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至三十二年(1906)八月底,共铸当十铜元一亿七千九百九十五万九千一百枚,湖南铜元新厂自光绪三十一年(1905)六月至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共铸当十铜元六亿三千二百三十五万六千八百二十五枚,日均鼓铸一百一十余万枚。
据英国外交档案《1906年湖南造币报告》记载,时长沙城内有三个铜元局,除上述的铜元旧局、新局外,还有一个位于荷花池附近隶属于铜元旧局的分局。
清末,湖南鼓铸铜元共七年余,所铸铜元折成制钱达八百九十二万余串,较清朝二百余年间湖南本省所铸之制钱总量尚多二百多万串,铜元已代替制钱占据统治地位。
宝南局土法铸币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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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山西薄树声藏品)
15(山西薄树声藏品)
16(山西薄树声藏品)
17(山西薄树声藏品)
18(山西薄树声藏品)
19(山西薄树声藏品)
20(内蒙古陈义忠藏品)
21(内蒙古陈义忠藏品)
22(
内蒙古陈义忠藏品)
23(
内蒙古陈义忠藏品)
替代制钱成为辅币主流的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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