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违法裁员一事,在舆论场激起千层浪,其中“告洋状”这一说法尤为扎眼。诚然,这不过是个流量符号,若没有观察者网的报道与国内自媒体的热炒,此事大概率仍会循传统途径解决,本质还是国内自我消化。
不禁令人思考,为何总有人寄希望于“洋人”?回溯过往,改革开放初期,洋人确实享受过超国民待遇,这是特定时代的印记。但时过境迁,如今在中国,洋人非但没那么“好用”,反而受到更多约束。那些帮外国人找丢失物品、洋人代为报警便获赞的场景,恰似历史长河中的一朵小浪花,虽曾泛起涟漪,却已难掀大浪。
话说回来,星宇股份HR的“豪言壮语”,不过是一场虚张声势的闹剧。试问,别家公司的HR,怎会配合违法违规操作?难道有钱可拿?再者,HR扎堆的群,真能团结一致搞小动作?据常州的朋友所言,那群日常冷清,不过偶尔发个简历、问个操作问题,谁敢在几百人的群里发不当言论,不怕截图传播、自毁前程?HR也是打工者,非老板死士,何况别家公司的拉黑,与己何干?
现实中的拉黑协同机制,绝非几个小HR能定。企业反舞弊联盟、阳光诚信联盟,才是国内民间两大成熟联盟,加入者多为大公司,共享的是不诚信或失信员工、供应商信息,而非劳动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不过是职场常态,每年数百万件案件,涉及劳动者众多,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打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劳动者已数以千万计。这等规模,岂是小事一桩?
从2023年起,劳动仲裁诉讼案件呈井喷趋势,排队时间大增。北京朝阳劳动仲裁,从提起到结束大概半年以上,一裁两审走完,奔着两年去了。这背后,是无数劳动者的维权之路,也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之证。灵活就业人员提起劳动仲裁、诉讼的占比不高,剔除体制内等相对稳定就业人员,以及年龄较大、忌讳法律途径者,传统就业劳动者中,有过劳动纠纷的人员何其普遍!
只要诉求合理,正常公司的HR不会忌讳劳动者打过劳动仲裁。关键在于求职者的个人能力和匹配性。若一家公司如此忌讳劳动纠纷,那这家公司本身,恐怕就存在问题。这不禁让人想起那句名言:“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一家公司的格局,往往体现在其对劳动纠纷的态度上。
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已是全世界立法和实务上最偏向劳动者的国家,没有之一。在华外企劳动保障做得好,并非外国人心善,而是跨国经营的企业本就不错,且需遵守中国法律。若将此归功于资本主义,岂非对社会主义一无所知,却对资本主义充满幻想?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但每次相似背后,都有新的内涵。劳动纠纷,是职场常态,也是法治社会的试金石。面对纠纷,我们应理性维权,而非寄希望于“洋人”或虚张声势。毕竟,法治社会,法律才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
诚然,我的观点或许会遭批评“不接地气”“何不食肉糜”,但真理越辩越明,观点越碰越坚。愿每位劳动者,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职场更加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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