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四川平昌一所中学被曝向学生收取220元“门禁费”。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家长和网友的质疑:门禁不是学校该提供的基础安全保障吗?凭什么向学生收钱?当地教科局随即介入调查,核实该费用为第三方增值服务费,目前已全额退还家长。
从曝光到调查再到退费,处理速度不算慢。但这件事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退没退”,而是这笔钱从一开始就不该收,为什么还是收了?
我看到的,是一起典型的“擦边收费”被及时纠偏的案例。它给所有学校提了个醒:教育收费的红线,不因为披上“第三方”或“增值服务”的外衣就可以模糊。
一、门禁费的性质:基础安全服务,还是增值服务?
先厘清一个基本问题:学校的门禁系统,到底属于什么性质?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是《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同确立的基本要求。门禁管理是学校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学校应当提供的基础性保障,而不是可以额外向学生收费的“增值项目”。
什么是增值服务?通常指在基础服务之外,由第三方提供的、学生和家长可以自愿选择的附加功能。比如,一些学校引入的“平安短信”服务——学生进出校门时刷卡,系统自动向家长手机推送通知。这种服务确实有便利性,也确实是第三方公司在运营,但它有一个关键前提: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收取。
如果学校将门禁系统的基础功能与增值功能捆绑在一起,统一收费,且没有给学生和家长留下“不使用增值服务也不影响正常进出校门”的选择空间,那么无论它叫什么名字,实质上都涉嫌变相强制收费。
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220元多不多,而是“必须交”这三个字。 一旦“必须”,自愿就消失了,增值服务的合法性基础也就动摇了。
二、教育收费的红线:国家和地方划得清清楚楚
很多人不知道,国家对教育收费的规范,细到了什么程度。
教育部等五部门早在2018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 2022年,教育部等多部门再次发文,强调严禁学校以信息化教学、课后服务等名义变相收费、违规收费。
四川省也出台了相应的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标准、程序作出了明确限定。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代收费必须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且不得从中谋利。
回到平昌这件事。220元门禁费被包装成“第三方增值服务费”,从表面看似乎绕开了“学校收费”的禁令——钱是第三方公司收的,学校只是“配合”。但这种“绕道”在法律上和监管实践中,并不被认可。
学校是教育收费管理的责任主体。 即使费用由第三方公司收取,只要收费发生在校园内、针对的是学生和家长、利用了学校的公共管理职能,学校就负有审核和把关责任。如果学校放任第三方在校内设置强制收费项目,甚至协助推广、代为收取,就实质性地介入了违规收费行为。“不是我收的钱”不是免责理由。
三、退费是第一步,追责才是关键
平昌县教科局的处理结果是“费用全额退还家长”。这个结果,对学生和家长来说,是止损;但对规范教育收费而言,远未结束。
退款解决的是“不当得利返还”问题,不等于解决了“违规行为追责”问题。
从法律和监管角度,这笔钱是怎么进入收费清单的,谁批准了它,谁和第三方公司签的协议,协议里有没有利益输送,这些才是最需要查清的问题。如果没有追责环节,那么退费就只是一个成本计算——违规被发现了就退,没被发现就继续收。这种“零成本违规”的模式,对学校治理而言是致命的。
《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权限,包括责令纠正、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等。如果查实学校或相关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审核失职甚至利益关联,问责应该跟上。
我看到的现实是:很多类似事件的处理,最后都停留在“退费了事”。家长的怒气消了,舆论的热度退了,但制度漏洞还在原地。下一次,换个名目,换个第三方公司,同样的事情还会再来一次。 真正让学校不敢乱收费的,不是退费的压力,而是追责的确定性。
四、家长的权利:不是“被通知交钱”,而是“有权说不”
这件事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维度: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很多家长面对学校的收费通知,习惯性地选择了沉默。一是担心孩子在学校被区别对待,二是觉得“钱不多,算了”。这种沉默,恰恰是违规收费最需要的土壤。
在法律上,家长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享有知情权。学校或第三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必须明确告知:服务内容是什么、由谁提供、收费标准依据什么、可否自愿选择、不选择是否影响孩子正常上学。如果这些信息没有被充分告知,家长的“交费”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愿,而是信息不对称下的被动服从。
更重要的是,家长有权拒绝强制性的不合理收费。如果因为拒绝交费而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比如不给孩子办门禁卡,导致孩子进不了校门——这就构成了事实上的强制,性质更为严重。
“自愿”两个字的真假,检验标准很简单:不交,行不行? 如果不行,那就不叫自愿。
五、技术进校园的边界:便利不能成为收费的理由
最后,我想把话题稍微拉高一点,说说“智慧校园”背后的隐忧。
门禁系统、刷脸签到、智能手环、在线作业平台……这些年,技术进校园的速度很快。技术本身是好事,它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安全保障,方便家校沟通。但技术的引入,不能成为新的收费增长点。
一些学校把智慧校园的建设和第三方公司的利益绑定在一起,硬件设备由公司免费安装,后续通过向学生收费来回收成本和盈利。这种模式的最大问题在于:学生和家长被当成了“客户”,而学校则成了“渠道”。 这背离了学校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基本定位。
基础安全服务应该由学校运营经费保障,这是公共财政的责任。增值服务如果确实有市场价值,也应该在完全自愿、充分告知的前提下由家长自行选择,和学校的日常管理脱钩。学校和第三方公司的合作,不能以损害家长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为代价。
六、写在最后:退费不是终点,制度透明才是
平昌这件事,教科书式的处理流程已经走完了:曝光—调查—核实—退费。这是一个及时的纠偏,值得肯定。但我不希望它只是又一个“被曝光后改正”的案例。
真正健康的收费生态,是不需要靠曝光来维持的。 它靠的是清晰的规则、严格的审批、透明的公示、有力的追责。当每一笔收费都经得起追问,当每一个家长都知道自己为什么交钱、有权不交什么钱,当学校不敢也不必在“第三方”“增值服务”的包装里打擦边球,教育收费才能真正回归它的本分。
220元退回来了,这是第一步。让每一个家长在未来面对学校收费通知时,不再需要先问一句“这钱该不该交”——那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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