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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邓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整体搬迁邓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原址不再办理行政复议咨询接待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址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

邓州市中州路与穰邓大道交叉口(邓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02室)。

联系方式:0377-62289656

二、办理事项

即日起,新址行政复议办公室正式对外办理行政复议接待业务,具体包括行政复议咨询、当面接收申请材料、组织案前调解等。

三、行政复议申请方式

(一)当面申请: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行政复议申请等材料到新址办理,原址不再办理上述事项。

(二)邮寄申请:相关申请材料统一邮寄至邓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三)互联网申请:请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邓州市行政复议专用电子邮箱(dzssfjxzfy@163.com),也可以登录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fy.moj.gov.cn)或者进入“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按照提示要求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因迁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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