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王莎

10749项限量,覆盖585种农药,配套检测方法标准197项……今年3月1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已在各地落地见效。《标准》指标更全、配套更优、支撑更有力,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迈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新阶段。《标准》如同一把“安全尺”,量出百姓舌尖上的“放心味”。

指标更全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是指在食品或农产品内部或表面法定允许的农药最大浓度。我国于2012年首次制定统一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至今已历经多次修订。从2012年的2293项限量,到如今的10749项限量,这把“安全尺”愈发严谨、科学、精准。

《标准》结束了“双版本并行”局面,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唯一的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有效降低了企业与监管端的执行成本。

2026版《标准》的限量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农药最大残留限量370项,丰富了部分农产品类别的残留限量指标,并修订了原标准中23项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标准》共规定了585种农药在13类食品中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限量数量创历史新高,基本覆盖我国已批准登记使用的农药品种。

同时,《标准》聚焦群众的“菜篮子”“果盘子”,进一步规范对重点农产品农药残留风险的管控,为强化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标准》新增的370项限量中,限量指标以蔬菜、水果等特色小宗农产品为主的共有214项,占新增制定限量数量的56.6%。例如,针对大蒜、蒜薹,新增百菌清限量;针对葱、蕹菜、石斛、金银花,新增茚虫威限量;针对茶叶,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至112项,新增氟啶虫酰胺、唑螨酯2项限量。

此外,为填补以往部分特色农产品与食药物质“无标可依”的空白,《标准》附录A(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中新增木豆、菜瓜、腰果梨、咖啡豆(烘焙)、金银花(鲜)、金银花(干)等15种食品名称。

值得关注的是,《标准》对于限量性质进行了动态调整,将113种农药的1120项限量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将百菌清、氟乐灵等7种农药的29项限量由正式限量调整为临时限量,临时限量总数较之前减少1091项,有效提升了整套限量标准的可执行性。这种“能上能下”的机制,让标准不再是僵化的条文,而是与科学研究同步进化的“活标尺”,让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更加精准、可靠、适用。

为确保风险评估的精确化与残留监测的规范化,《标准》还修订了草铵膦等3种农药的残留物和啶氧菌酯等2种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配套更优

为了让限量标准真正落地,《标准》同步调整优化并发布了配套检测方法标准,在新增检测方法标准数量方面实现了突破,提升了检测技术能力与当前监管实际需求的匹配度,打破了过去部分农药“有限量、无方法”的尴尬局面。

《标准》共引用检测方法标准197项,较之前版本新增引用14项、变更引用3项、停止引用老旧失效检测方法标准20项,并同步发布了6项新制修订的检测方法标准。其中,新增引用的14种检测方法采用一体化快速前处理技术结合高通量串联质谱分析,能精准识别复杂基质中的微量农药残留,可解决1000多项限量指标无方法可用的难题,有效提升了《标准》的科学性、配套性和执行效力。

在关键检测方法方面,《标准》也实现了突破。例如,新增草甘膦专属检测方法,解决了以往“测不准、测不出”的问题,实现了转基因作物等重点品类农药残留的精准检测。

此外,《标准》在引用文件中集中列明全部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及企业不再需要同时翻阅多部标准文本,减少了执行理解偏差与跨标准查阅负担,使实验室与市场监管抽样判定口径达到统一。

支撑更有力

《标准》的实施,为农产品生产、监管、贸易全链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对农产品生产者而言,《标准》全面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选药用药开具“科学处方”,使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

在监管执法领域,《标准》通过“统一的限量指标+可落地的检测方法”,支撑农产品产地抽检、市场流通环节监督抽查,实现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为不合格产品判定、案件处置提供“铁规矩”,有力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粗放管控”向“精准治理”转变。

此外,《标准》在指标的技术路线设置上对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为部分中国特色农产品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限量要求。《标准》的实施不仅提升了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也为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供了重要支撑。

落地更高效

《标准》实施以来,农业农村部积极组织培训,各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主动适应新变化、新要求,有序推进《标准》落地见效。3月23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司联合开展《标准》线上培训解读,参加人数达15万人,覆盖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农药和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国家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相关单位。

在检测机构层面,各地高效开展新国标方法验证与资质变更工作,补齐过去“有限量但缺少检测手段”的短板。其中,广东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农药检定所迅速组织全体实验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聚焦《标准》更新内容与技术要点,进行系统培训与深入研讨;开展一系列扩项及方法验证与确认实验,完成159项农药的资质方法试验,并选取茶叶、糙米、油麦菜等日常检测典型基质,完成啶虫脒、三氯杀螨醇等8种农药的定量限验证,确保方法灵敏度符合最新要求;开展倍硫磷等16种农药的扩项实验,为后续资质扩项工作做好充分技术准备。

在监管执法层面,各地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全面采用新国标开展判定,部分由临时限量转为正式限量的指标直接用于不合格判定、风险处置与溯源排查。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印发《2026年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明确全部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直接采用《标准》为判定依据,从方案制度层面完成标准切换;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开展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明确种植业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按《标准》判定,实现产地监测新国标全覆盖。

在产业端,各地通过多层级宣贯培训,将新国标传导至种植、收购与经营环节。其中,广东省开平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组织培训,指导生产主体、检测机构贯彻执行《标准》,确保检测标准与新国标同步;贵州省铜仁市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面向全市10个县(区)农业农村局、直供校园营养餐基地主体负责人、农产品收购主体等解读《标准》,厘清工作误区,统一检测监管业务尺度。

当下,各地也正在通过数智化技术,赋能《标准》落地见效。针对《标准》条目繁杂、数据分散与传统查询效率低的痛点,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可视化查询和分析系统。该系统集标准整合、关联检索、方法匹配、限量查询、风险展示于一体,可实现多维检索、数据速查及风险可视化,直观呈现限量分布特征并自动匹配最优检测方法,支持食品品类、农药类别、检测方法、特色限量等多角度系统性分析,可以为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生产主体及科研院所提供全场景高效服务。

舌尖安全关乎民生福祉。从整合标准体系、补齐管控空白,到迭代配套检测方法、破解监管技术瓶颈,再到全国上下联动打通标准落地“最后一公里”,《标准》让农产品质量监管告别粗放、走向精准,让农业生产更规范、群众消费更放心。随着《标准》的持续见效,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防护网将愈发紧密,更有力地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守护万家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