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郭冬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 | 布鲁斯
2026年6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小i机器人与苹果公司围绕Siri涉案专利产生的两起相关诉讼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小i机器人的专利侵权诉讼请求,并支持苹果公司提出的确认不侵权请求。
这起备受AI与知识产权圈关注的标杆案件,不仅涉及聊天机器人技术的侵权比对规则,更折射出AI领域专利撰写的典型痛点。本文结合判决核心要点,拆解争议逻辑,并提炼可落地的专利撰写实践启示。
一、涉案专利与核心争议焦点
涉案专利(申请号:200410053749.9)的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至少包括一个用户和一个聊天机器人。该聊天机器人设有通讯模块、查询服务器、游戏服务器及相应的数据库;其还设有人工智能服务器,该人工智能服务器具有一定的人工智能和信息服务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与聊天机器人进行各种对话。
在权利要求1的相关从属权利要求中,聊天机器人还可以设置过滤器,用于判断通讯模块接收到的用户语句属于格式化语句还是自然语言。根据权利要求5的进一步限定,经过过滤器区分的语句分别由对话模块或查询模块处理,其中,对话模块连接人工智能服务器,查询模块连接查询服务器。权利要求11等进一步描述了使用该系统与机器人聊天的方法,用户语句经通讯模块和过滤器处理后,被转送至相应的人工智能服务器、查询服务器或游戏服务器,并由相应数据库生成答复后通过通讯模块返回给用户。
核心争议点
本案侵权比对的核心争议,集中在两项技术特征上:
1. 是否通过即时通讯平台实现用户交互;
2. 是否采用过滤器区分格式化语句与自然语言的技术方案。
由于苹果公司未提交Siri的源代码,法院结合产品操作测试、输入输出表现及在案证据,对Siri是否具备涉案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特征进行了分析。法院最终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Siri采用了涉案专利所要求的相关技术路径。
法院认定,Siri的交互方式不属于涉案专利所限定的“通过即时通讯平台进行对话”,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Siri采用了涉案专利所限定的、由过滤器区分格式化语句与自然语言并按照相应路径进行处理的技术方案。
二、涉案专利的效力波折:公开标准的司法边界
值得关注的是,涉案专利在此前已历经多轮无效宣告程序,权利稳定性几经起伏,其中关于“充分公开”的裁判观点,对AI专利撰写极具参考价值:
2013年
原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2015年
北京高院二审认为,涉案专利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游戏功能相关内容,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判决宣告专利权无效;
2020年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最高院的核心裁判尺度:游戏服务器相关特征并非本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说明书对此可不作详细描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就可以实现相关技术内容,因此,本专利涉及游戏服务器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关于充分公开的要求。这一认定,为AI领域专利的“充分公开”标准划出了关键边界。
三、AI领域专利撰写的三点实践启示
结合本案的侵权比对逻辑与确权裁判规则,针对AI领域专利申请的撰写,可总结出以下三点实操建议:
1. 独立权利要求锚定核心构思,非核心特征下沉从属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以发明的核心技术点为基准,对于并非发明主要贡献、但有助于形成多层次保护的应用功能,可以根据其与核心技术方案的关联程度,考虑通过从属权利要求进行布局。独立权利要求不宜无必要地叠加缺乏技术贡献或可能显著限缩保护范围的附加特征。
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游戏服务器特征并非涉案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并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说明书记载及普通技术知识实现相关技术内容,认可了说明书对该部分内容的简化描述。反之,若独立权利要求堆砌过多非核心技术点,既容易限缩保护范围,也可能增加“公开不充分”的风险。
2. 强化输入输出限定,功能特征保留上位概括空间
AI类专利的侵权比对往往难以直接获取被诉产品的源代码、模型参数或内部处理逻辑。因此撰写时应强化对输入、输出数据形态的技术限定;对于功能性特征,可以保留合理上位概括空间,将具体实现逻辑、算法细节等内容放在从属权利要求中逐层展开。
以本案中涉及的“过滤器区分语句”为例,若以功能效果限定技术特征,更易覆盖不同的实现路径;若过早限定具体算法细节,反而可能让被控产品通过调整实现方式规避侵权。
3. 区分共性技术与区别特征,公开程度各有侧重
“充分公开”是AI专利审查与侵权诉讼中的高频争议点,本案再审判决进一步明确了该领域的裁判尺度:撰写说明书时,应明确区分现有技术共有的共性特征与本专利的区别技术特征。
对区别技术特征:详细记载其结构组成、连接关系与工作原理,确保公开充分;
对现有技术共性特征:可适当简化描述,既避免冗余,也不会因次要特征公开不足影响权利稳定性。
结语
“小i诉苹果案”是观察AI领域专利侵权判定与权利稳定性的典型司法样本,既展现了在难以直接获得源代码等内部技术资料时的侵权比对逻辑,也明确了专利撰写与公开的边界。对专利从业者而言,从司法裁判中反向优化撰写策略,才能提升AI专利的权利稳定性与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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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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