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博主渔猎齐哥接到村民求助,实地拍摄曝光湖北嘉鱼一处区域水体发黑发臭,污水流入农田,地下水被污染,部分村民无自来水,只能使用受污染井水,生活用水遭遇困境。视频曝光后,现场进场开展污水转运、铺设自来水管线等整改作业。目前暂未检索到当地官方正式调查通报,今天我们聊聊这类环境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公民有监督、举报环境污染的权利。普通公民拍摄视频曝光污染线索,属于行使公众环境监督权,受法律保护。但网络视频仅为单方现场记录,不能直接等同于官方调查结论,污染源头、超标情况需要生态环境部门专业检测认定。
第二,污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污染方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经检测确认水体、地下水被企业排污污染,造成农田损毁、村民健康受损,受害村民可以起诉要求排污主体承担赔偿、修复治理责任。
第三,污染企业可能面临行政乃至刑事追责。查实存在违法排污,生态环境部门可以作出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如果排污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还会触犯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网络曝光维权也要守住法律边界。公民可以客观记录、如实反映问题,但不得剪辑伪造素材、编造虚假污染情节,否则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或者诽谤,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这里给大家几点实操提醒:
1、遭遇环境污染,优先向生态环境部门实名举报,申请水质检测,固定检测报告作为核心证据。
2、保存好农田受损、用水异常的照片视频,留存财产损失凭证,便于后续民事索赔。
3、不要单纯依靠网络曝光解决问题,行政举报、检测取证、民事起诉多条途径同步推进。
4、网络传播客观记录的现场素材,切忌刻意篡改、编造虚假画面,避免自身法律风险。
周兆成律师提醒:环境监督权值得保护,但污染是否属实、责任主体是谁,必须依靠职能部门调查检测。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受法律保护,维权应当走合法途径,不能以博流量为目的。
我是律师周兆成,做一个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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