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十年,当看到系统中首次出现以自己名字作为承办人的案件时,内心十分忐忑。身份的转换,也给我带来不小的挑战,生怕自己干不好、出岔子,而这种感觉估计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调整才能渐渐适应。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在时隔多年以后选择参加了员额考试。

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在业务庭从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亲历法院的办案日常,我深知法院工作的艰辛。担任法官助理期间,各类事务性工作已经让我焦头烂额、手忙脚乱,而法官所要承受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起码助理多身处幕后,大部分时间是配合法官完成一些辅助性工作,法官则不然,他们要做的是直面矛盾纠纷,身处化解争议的第一线,责任之重自不待言。念及于此,我内心都无比担忧,所以每当员额考试报名时,我都迟疑再三,总觉得自己难担大任。

但既来之,则安之。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和学习,我感觉一个新手法官最开始要做的就是调整心态,尤其到了一个不太熟悉的领域里,千万不要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做任何事之前都多想想、多看看。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供各位参考:

一、不要幻想啥都懂、啥都会。扪心自问,当助理时的自己对很多事都考虑的不够周全,很难把自己代入到法官的角色考虑问题,无论是找法条,还是查案例,只图一知半解,想起来也是十分惭愧。俗话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当时的漫不经心,都会为现在的自己埋下伏笔。最近这段时间,每当看到某一领域的知识时,总感觉似曾相识,但深入研究下来,却总能被自己的无知感动到痛哭流涕,因而有一种需要从《民法典》第一条开始学习的无力感,既是自嘲,又是我最近学习状态的真实写照。所以,从始至终就不要苛求自己啥都懂、啥都会,我总这样安慰自己,法学大咖讲课还得用ppt了,何况我等“少年”者乎。只有发现问题才能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去学习,总比你大海捞针里强得多!二、不懂就问,别想着闭门造车。由于自身水平有限,为了充实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这段时间有针对性的看了一些司考的视频课程,突然发现自己对法条的理解与专业解读还是有差别的,自己能悟到的可能是字面意思,而别人却能分析到更加深层的含义。当然,这是需要长期的实践才能慢慢领会到的,可时间有限,遇到不会的该咋整?自己要学会查资料,用法条带案例,案例最好要选择指导案例,把法信、案例库、微信公众号通通用起来,尤其要重视公众号,很多地方法院的公众号都非常好,无论是发布的典型案例还是理论文章,都是很好的“学习园地”,还有很多律师同行们的观点也值得借鉴,让我们可以从另一个侧面了解某一类案件的全貌,千万切记不要走马观花。学仅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问,不管跟案件有没有关系,都可以问,想起啥就问啥,尤其在心里没底的情况下,多问几个人,从别人的口中来验证自己的观点,千万别忘了圣人的教诲,毕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三、不要囿于一隅,学会兼收并蓄。所谓“又博又专,愈博愈专”,把专业搞好,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但你要相信,专业搞得好的人,一定在其他方面也很出色。所以我很提倡法院人多去几个部门走一走、看一看,接触一下“外面的世界”,弥补一下自己的短板,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加丰富起来,最终变成属于自己的“模板”。千万不要把眼界着眼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坚信知识都是触类旁通的存在,法律更是一样,尤其民法是有体系的,虽然我目前还没搞懂有什么体系,但是我能隐约感受到民法中的某一个知识点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肯定需要其他方面的知识予以支撑,如此房屋买卖纠纷,看上去是个合同类案件,但其中可能存在善意取得、合同的有效与无效、合同的解除、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甚至可能还有物权领域的知识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知识等等。总而言之,没有白学的知识,也没有白付出的努力,感觉可能是徒劳无功,很可能在某些方面就有其特殊的功效。

突发其感,愿与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