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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浈江发布)

以案普法

“房子是我合法拍来的,你可以不搬,但总得付租金吧?”“原房主欠我的钱还没还清,别想我付钱!”法庭上,一方手握房屋产权证书,另一方攥着租赁合同和借条,双方互不相让。

这场争执,还得从一次司法拍卖说起。2025年9月,原告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两套房屋并完成产权登记。然而,该房屋在拍卖前已被原房主通过“以租抵债”方式交由被告占有使用。被告主张其自2015年起居住于此,还与原房主签有租赁合同,约定以租金抵扣借款、装修款及家具购置款。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腾退或支付租金均遭拒绝,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庭审结束后,承办该案的钟法官并未急于结案。她预见到,此类房屋腾退纠纷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将面临强制清场阻力大、周期长的现实困境,原告诉讼成本将远超预期。能否执行到位,才是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面对可能出现的执行僵局,她决定进行调解。

钟法官首先通过原告律师向当事人释明执行风险,并引导原告换位思考:“被告已在此居住多年,若强行要求腾退,难免陷入僵局。不如继续出租,并在租金上适当让步,争取对方主动配合,以尽快实现房产收益。”几番权衡下来,原告同意继续出租并减免部分租金,为进一步协商创造了空间。

随后,钟法官向被告释明法律关系:“原告已通过司法拍卖依法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你与原房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对抗原告的物权。欠款的事,只能向原房主主张;如果还打算继续住,那就应该向原告支付租金。”被告听罢,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希望继续承租案涉房屋。钟法官随即围绕租金减免幅度与支付方式组织双方反复沟通,最终促成一致:前期租金适当减免,后续租金按月支付,若被告未按期付款,则须在限期内主动搬离。

本案的妥善化解,是浈江法院坚持“审执并重、调解优先”司法理念的生动注脚。今年以来,浈江法院调解率同比上升12.87%,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21.76%。浈江法院将继续深化审执融合,在案件审理中兼顾审判质量与权益兑现,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编辑:何韶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