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普遍存在“父债子还”的误区,认为继承遗产就必须全额偿还死者债务。实则法律适用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仅需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超出部分无需个人掏钱偿还。切勿被债权人道德绑架,盲目承诺还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Q1:继承遗产,还债上限是多少?
A:限定继承原则。只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遗产价值10万,债务20万,最多偿还10万,剩余10万不用继承人自己掏钱。
Q2:直接放弃继承,就不用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A:是的。书面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不能找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追债。
Q3:死者医疗费、丧葬费,属于需要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吗?
A:属于遗产债务,优先从遗产中扣除。丧葬费一般先从遗产列支,不足部分,自愿承担除外,没有强制子女承担。
Q4:遗产已经分割完,才发现还有外债,怎么处理?
A:各个继承人,按照拿到遗产比例,在所得遗产价值内承担清偿责任。
Q5:子女自愿承诺替父母全额还债,有效吗?
A:自愿书面承诺全额偿还,属于个人约定,承诺之后就要履行,不受限定继承限制。
继承债务是有限责任,不需要拿自己个人财产无限替长辈还债。担心负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