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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岳法院联合基层组织,将法理与乡情相融合,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因“好心帮倒忙”致冷库内柠檬冻坏的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介绍

柠檬供应链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某柠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B合作社)共用一处冷库贮存柠檬鲜果。

熊某、全某、李某等人长期为A公司提供搬运劳务,双方信任度较高。

2026年6月的一天,熊某等4人照常进行柠檬入库转运等工作。

A公司管理人员雷某(公司负责人的父亲)因有事外出,便将冷库钥匙交给熊某,委托其在入库结束后顺便帮忙开启冷库门左边的自动保鲜电闸,并关好库房门。

熊某答应照办并接过钥匙。

后熊某因有事先行离开,便将钥匙交给全某,委托其继续办理。

最后,李某出于好心主动开启电闸,关好冷库门后,大家各自回家。

8天后,雷某巡库时发现,冷库的自动保鲜电闸被误调至手动无限制冷模式,库内温度一直处于零下8摄氏度,冷库内柠檬鲜果已冻成“冰坨坨”,完全失去商品价值。

A公司与B合作社要求熊某、全某、李某共同赔偿损失,但遭到三人拒绝,双方矛盾迅速升级。随后,A公司与B合作社共同诉至法院,要求三名搬运工全额赔偿柠檬损失。

干戈化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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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化解纠纷,避免因诉讼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联系法院特邀调解员,对接基层组织,共同组成调解团队,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情绪仍对立。

调解团队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并针对纠纷特点释法明理。

针对双方争议的受损柠檬数量、单价计算问题,调解团队结合现有材料和双方陈述进行分析,核算出双方都比较认可的损失金额;针对责任承担这一争议焦点,调解团队从冷库管理人的管理职责、受托人的注意义务以及义务帮工中的过失等方面进行分析对比,让双方当事人逐步认识到,对造成的损失均负有一定责任。

基层干部与旁听群众在理解法律和案情的基础上,也纷纷进行温情劝导,帮助解开双方心里的“疙瘩”。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熊某等3人共同赔偿A公司与B合作社损失3万元,并当场兑现。

调解结束后,雷某对熊某等三人说:“大家还是好朋友!公司有活还请你们做!”三人也齐声回答:“事情翻篇就对了!今后我们做事一定仔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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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安岳法院将持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凝聚更多法治力量向矛盾纠纷的疏导端、引导端发力,传递司法温度,力争在纠纷前端化解中“多想一步、多做一点”,将纠纷化解于早、化解于小,把案结、事了、人和写进司法为民的烟火日常。

供稿:杨选荣、吕菲

编辑:张异同

审核:杨 柳

签发:张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