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住自己名下房产不被法院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刘某偷偷冒用自家租客的名义,伪造材料打起了虚假官司。没想到庭审中一份聊天记录露出破绽,被办案法官一眼识破,揪出了这起虚假诉讼案件。最终,北京金融法院对刘某处以10万元罚款,涉案律师也被当庭训诫、责令悔过,相关违规情况还被移送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追责。

一份异常聊天记录揭开虚假诉讼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近日,《金融时报》记者从北京金融法院了解到了这样一起案件:

事情还要从2024年1月说起。当时刘某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向一家信托公司贷款100万元,并拿出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可贷款到期后,刘某迟迟没有还款,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信托公司就这笔金融借款纠纷提起仲裁,最终仲裁机构裁定,刘某需偿还100万元借款本金,同时支付相应利息和违约金,信托公司对房产享有抵押权。

仲裁结果生效后,刘某仍未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信托公司随即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准备依法处置刘某的抵押房产。

涉案房产一直由李先生租住。某天,李先生下班回家,意外看到了法院张贴的房产查封公告,立刻联系了房东刘某询问情况。刘某当时承诺自己会妥善处理,让李先生放心正常居住,不用操心此事。可背地里,刘某已经悄悄策划起了一场“造假闹剧”。

随后,2025年12月,胡律师在未获得李先生同意与授权的前提下,以李先生委托诉讼代理人名义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依法审理后裁定驳回异议请求。胡律师又代李先生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庭前谈话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张泽华发现胡律师向法院阐述的很多情况都有不合常理的地方,作为房屋承租人一直向出租人刘某交纳租金,但无法向法院提供刘某有效的联系方式,法官便要求代理人胡律师与其委托人李先生本人联系,确认是否坚持提起诉讼,是否垫付公告费用。

胡律师在未与李先生核实的情况下回复法官,称李先生坚持诉讼并且愿意垫付公告费用。第二次谈话过程中,胡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李先生向刘某交房租的微信聊天界面截图,张法官发现李先生头像出现在聊天的左侧,被执行人刘某出现在右侧。按照常理推断,该聊天页面应该是出自刘某的手机。张法官要求胡律师作出解释,胡律师解释不清。张法官基于之前对案情的疑惑,要求胡律师现场提供李先生的联系方式。

李先生接到张法官的电话很意外,他表示自己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既没有委托任何人代理诉讼,更不认识胡律师。

张法官联系刘某询问具体情况,刘某语义含糊不清。刘某担心虚假诉讼事情败露,让胡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

经过张法官谈话、调查,被执行人刘某承认伪造李先生签名、冒用他人名义委托胡律师提起诉讼的事实。胡律师也承认接受代理时未核实李先生签名的真实性,且在未与委托人核实提起诉讼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编造李先生坚持诉讼的虚假事实回复法官。至此,案件的真实情况得以查清,虚假诉讼事实浮出水面。

虚假诉讼事实确凿 涉案者被追责

北京金融法院认为,刘某冒用他人名义提起民事诉讼,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建设,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并对民事诉讼秩序构成妨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决定对刘某罚款10万元。同时予以口头训诫,责令提交具结悔过书。胡律师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作为职业律师受托代理行为严重不尽职、不尽责,客观上起到了帮助刘某实施妨碍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作用,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对胡律师予以口头训诫,责令提交具结悔过书。刘某和胡律师当庭表示认错认罚。法院又将相关情况移送司法局及律协。

经法官向刘某释明利害后果后,刘某如期缴纳罚款,并在六天之内通过多笔转账将执行中的全部欠款和利息还清。

北京金融法院提示,虚假诉讼不仅扰乱正常诉讼秩序,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漠视。在此也提醒社会公众,法律不容投机取巧,切莫妄图通过串通造假、虚构诉讼的方式逃避法律义务。唯有敬畏法律、诚信履约,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能共同维护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守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马梅若 编辑:杨晶贻 邮箱:fn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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