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崇州市外户籍来崇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崇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请知晓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一、申请对象

崇州市外户籍来崇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崇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申请人。

二、申请时间

集中申请时间为:

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崇州市外户籍来崇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崇州市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申请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为成都市内崇州市外户籍的,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特别提醒:居住证办理需提前6个月登记,所以家长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9月30日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

(二)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申请入学所在镇(街道)区域内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信息摘要》等);(特别提醒:如果是租住房 <非自购房> 的家长,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9月30日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产权房的家长不需要进行登记备案)

(三)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特别提醒:家长如果之前未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0月开始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26年10月—2027年4月需在连续缴费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办理流程

(一)登录平台

申请人需在集中申请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要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网上审核

按照当年的入学日程安排,登记点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联网审核: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申请入学区域内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信息摘要》等);

3.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

(四)结果告知

登记点审核后,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按照当年入学日程安排,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记者|刘湘 综合崇州市教育局

编辑|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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