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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8月上(总第231期)履职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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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8月上(总第231期)履职栏目

先予执行打通“五保老人”救治通道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人民法庭 戴清娟

2025年11月18日下午,湖南省汉寿县缸儿口村村民老李神色焦急地来到太子庙法庭,走进办公室后见到我直倒苦水:“法官,我姐夫出车祸重伤住院,他是个‘五保户’,没钱交医院,后续治疗就要停了,这可咋办,保险公司能先出点钱吗?”

老李的姐夫曾老伯已年过七旬,无配偶,无儿无女,无收入。2025年4月,曾老伯在319国道被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撞成重伤,辗转多家医院抢救治疗,巨额医疗费让老人的治疗陷入困境。村委会依规指定其妹夫李某担任他的监护人,代为处理治疗与维权事宜。保险公司虽先期垫付部分费用,但缺口巨大,走投无路的老李赶来求助。

“您先别着急,我看看老人的情况是否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您把老人的伤情、治疗花费、家庭情况跟我说说。”我一边安抚老李,一边详细记录案情,并第时间对接村委会、医院,核实曾老伯的五保身份、伤情诊断及欠费明细。

次日一早,老李带来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缴费单据等材料。我快速完成事实认定,依法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责令保险公司先行支付8万元赔偿款。这笔钱稳住了老人的救治底线,让司法速度有了最温情的注脚。

2026年4月,曾老伯已入院治疗一年多,符合鉴定条件。鉴定结果显示一处一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终身完全护理依赖,后续康复、护理仍需大额支出。5月,老李代曾老伯递交诉状,要求司机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

立案时,老李面露难色:“我姐夫没有收入,亲戚垫了不少,实在拿不出钱交诉讼费。”我忙宽慰老李:“五保特困群众符合条件能依法办理诉讼费缓交。”我立刻对照相关规定,核查证明材料,依法准予缓交案件受理费,为老人排除了维权路上的资金障碍,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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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戴清娟(左一)在汉寿县格尔医院向曾老伯的指定监护人(右一)了解情况(汉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人民法庭 供图)

案件审理中,我又发现一个棘手问题:曾老伯虽已转院,却仍拖欠汉寿县人民医院医疗费11万余元,医院正准备另行起诉。如果仅调解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欠款悬而未决,后续仍会衍生新纠纷,老人长期护理也存在隐患。于是,我定下一体化调解思路,主动联系医院,征得各方同意后,由原告追加医院为第三人参与调解。

为方便开展工作,我把调解“搬”进医院和病房。院方表示:“欠费数额太大,长期催缴不到位的话,我们只能诉讼。”我解释道:“调解协议中会明确赔付资金分流路径,欠款部分直接由保险公司转至医院账户,到账有保障,也能省去双方诉讼本。”

此后,我多次组织司机、保险公司、医院、监护人协商,一笔笔核算赔偿明细,一层层理顺付款路径,针对各方顾虑逐一释法明理。最终多方达成调解方案:保险公司总赔98.9万元,扣除已垫付款项后另行赔偿75万元,其中11万余元直付医院,剩余款项用于老人后续治疗与长期护理;司机徐某自行承担部分医疗费、鉴定费及诉讼费共1.6万余元。

数日后,我给老李打去电话,得知医院费用已经全部结清,剩余赔偿款妥善用于曾老伯的日常护理,老人身体状态稳定,后续康复及生活费用也不再发愁了。

一纸调解协议,既结清了医院欠款,又落实老人长期照护保障,还化解了潜在的衍生矛盾,真正实现“一案结、多纷了”。

从紧急先予执行打通救治通道,到依法缓交诉讼费降低维权门槛,再到联动多方一体化调解,我的这些暖心举措,其实正是汉寿法院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一次实践。持续聚焦特殊弱势群体司法需求,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高效率的司法服务,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稳稳托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来源:人民法治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