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受害人)周某卫与被告人周某阳均系某村村民,周某卫系该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兼村民委员会委员,周某卫负责本村村民健康证的办理工作。因周某阳之妻汤某霞与周某卫电话联系办理健康证的相关事宜时,周某阳、汤某霞与周某卫发生口角。后周某卫驾车前往周某阳家中,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搡。其间,周某阳持菜刀将周某卫砍伤,后周某卫离开周某阳家中,拨打110报警并前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周某卫右前臂及手开放伤、右前臂肌腱断裂、右手环小指开放骨折、右中指皮肤缺损、右环小指皮肤撕脱伤、右手神经肌腱血管损伤等。经物证鉴定所鉴定,周某卫右手指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右手功能障碍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右腕功能障碍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周某阳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现羁押于上蔡县看守所。那么,本案中被告人周某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性质是否应以实际造成的结果进行确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蔡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分析认为,被告人周某阳法治观念淡薄,遇事不能冷静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指控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有误。另外,鉴于被告人周某阳系在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下主动到案,应当认定其为自首,予以从轻、减轻处罚。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卫经济损失13258.6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案系当事人双方因办理健康证所引发的矛盾,进而引发的流血事件。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周某阳持刀砍伤被害人周某卫是否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关于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的区别,目前我国刑法的通说采取故意说,即二者的区别在于故意内容不同,前者具有伤害的故意,即行为人只是对行为造成他人的生理机能受损具有认识,并对此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后者则具有杀人的故意,即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剥夺他人生命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但关于行为人主观故意内容如何进行判定,不能仅依据行为人的供述来认定,需将行为人置于行为实施时的特定情境之中,采取从客观到主观的路径,综合全案各种情节要素进行综合判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具体到本案,第一,从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来看,二者系同村村民,素无怨仇,据此可以排除被告人系目的性犯罪;第二,从被告人有无犯罪预谋上来看,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并无事先预谋,相反,其是在互相推搡过程中随机从家中拿起的菜刀并实施的击打行为;第三,从打击的部位上来看,被告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右手指被砍断,右手臂被砍伤,并非要害部位。虽然被害人在笔录中陈述被告人意欲砍杀其头部,但在案证据仅有被害人陈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故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无法认定被告人意欲砍杀被害人头部等要害部位;第四,从危害结果上来看,被告人实施的行为造成被害人三处轻伤,并未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的结果,危害结果并不严重;第五,从犯罪行为有无节制上来看,在被告人已经连续两刀砍伤被害人且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告人并未继续实施砍杀行为并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由此也可以看出,被告人主观上并不具有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犯罪目的,即排除被告人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此时,在排除被告人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下,则需要进一步判断被告人有无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刑法理论,在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即不“否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任何结果都是行为人主观意志所包含的内容,但不存在行为人希望或积极追求的结果,也就是说在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存在某种特定的犯罪目的。因此,当犯罪未遂中所要求的犯罪目的“未得逞”,即危害结果未实际发生时,也就无法说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未得逞”,也就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问题,即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上蔡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具体到本案中,在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周某阳主观上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且客观行为未实际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惰况下,就排除了被告人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被告人周某阳所实施行为的性质应当按照其实际造成的结果进行确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死亡与伤害结果均在被告人的犯意之内。据此,被告人周某阳应按照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处罚。一审法院据此改变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符合疑罪从无及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上蔡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上蔡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上蔡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蔡县推荐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律师,上蔡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虐待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聚众淫乱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贷款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