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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负债的人一收到法院传票,第一反应就是害怕。以为一旦被起诉,马上就会冻结银行卡、查封财产,工作、生活全部被打乱。不少人干脆躲着不接电话、不收传票,最后反而把局面搞得更糟。

最近几年,不少人发现,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思路和以前不一样了。不再一味强硬执行,而是出现了大家口中“放水养鱼”的处理方式。但很多人误解了这句话,以为欠钱可以不用还,这是完全错误的。所谓放水养鱼,不是免除债务,而是在确认债务人确实没有一次性还款能力的前提下,给负债人留出赚钱的时间,制定可行的还款方案,让债务人有机会慢慢赚钱、逐步还清欠款,债权人也能拿到回款,实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先把一个核心误区讲清楚:法院不会随便免掉你的欠款。债务本身是客观存在的,该还的钱,一分不会凭空消失。放水养鱼,本质是执行阶段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也就是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钱故意不还的老赖;另一种是确实收入有限、家庭困难,主观上想还钱,但当下拿不出大额资金的普通负债人。对于后者,法院不会一味查封扣押,而是尽量保留他谋生的基本条件。

举个现实里很常见的例子。有人因为生意失败或者超前消费,欠了银行十几万元,被起诉之后进入强制执行。查询财产发现,他名下没有房产、没有存款,每月工资只有四千多元,还要承担家里老人医药费、孩子学费。如果直接全额冻结工资卡,他连基本生活费都没有,没法正常上班赚钱,最后债权人一分钱都拿不到。这种情况,法院就可以组织双方协商,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每月从收入里扣除必要生活费,剩下的钱按期还给债权人,拉长还款年限。保留他的收入来源,让他能持续挣钱还款,这就是大家所说的放水养鱼。

很多负债人不清楚,这个政策不是随便申请就能通过,有硬性门槛。首先,你不能隐匿财产、转移资产。如果查到你偷偷把房子、车子过户给亲友,明明有资产却谎称没钱,这种不属于困难债务人,法院会按拒不执行处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其次,你要主动向法院提交材料,证明自己真实的收入、支出情况,提供收入证明、病历、家庭开销凭证,证明自己不是不想还,是当下没有一次性结清的能力。最后,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执行和解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债权人有权选择接受或者拒绝,不是法院单方面强制要求对方延期。

很多人会问,起诉之后,从开庭到执行和解,完整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收到法院传票。不要逃避,不要拒收。拒收传票不会阻止案件审理,缺席审判之后,判决依旧会生效,后续直接进入强制执行,你会失去当庭协商的机会。收到传票之后,可以主动联系原告也就是债权方,表达自己有还款意愿,只是资金紧张,尝试在开庭前协商调解。调解成功,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约定分期还款,不用一次性还清。调解书和判决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步,案件判决生效,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会查询你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微信支付宝余额。如实申报财产,千万不要隐瞒。如实申报是申请协商还款的基础。法官会约谈双方,了解负债人的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如果你确实生活困难,法官会组织调解,沟通分期还款方案。

第三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里写清楚每月还款金额、还款周期,一般可以拉长到几年时间。协议签订之后,法院可以暂停强制执行措施,不会冻结全部收入,保留你的基本生活费用。但这里有一条红线:一旦你连续多期没有按照协议按时还钱,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原判决的强制执行,之前暂停的查封、限高措施会重新启动。

这里再区分两个概念,很多人容易搞混: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诉前调解是立案之前,调解员联系双方协商;诉讼调解是开庭审理阶段,在法官主持下协商;执行和解,是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才可以谈,也就是大家说放水养鱼最常出现的环节。三个阶段都可以谈分期,越早主动沟通,协商的空间相对越大。

也有不少人关心,哪些情况很难达成这类分期方案。如果债务金额不大,负债人本身有稳定资产,只是不愿意拿出钱;负债人有多笔债务,频繁变更工作、刻意隐瞒收入;债权人不同意分期,坚持要求一次性结清。这几类情况,很难谈成长期的还款计划。

还有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协商成功之后,征信会不会一直受损。民事判决记录会留存,即便达成执行和解,债务没有全部还清之前,相关记录不会自动消除。只有全部款项结清之后,才可以申请结案。如果是银行信贷类债务,逾期记录会按照征信管理条例保留,不会因为分期协商立刻消失。负债人要理性看待,协商是解决还款压力,不是消除逾期记录。

善意文明执行,不是纵容欠债不还。对于恶意逃债的人,法院的执行力度一点没有减弱。转移财产、虚假申报、有钱拒不履行,依旧会被限高、失信,甚至追究拒执罪。放水养鱼的核心逻辑很朴素:把没有还款能力、但是有还款意愿的人区分出来,保留谋生渠道,让他能持续赚钱还债。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保障债务人基本生存权。

给负债人群几条实用建议。第一,不要失联。失联只会让案件直接走缺席审判,失去协商机会。第二,如实准备材料。收入流水、家庭负担证明,如实提交给法院,不要伪造材料。第三,量力承诺。不要为了达成协议,承诺自己根本承担不起的每月还款额,一旦断供,方案直接失效。第四,所有协商方案,一定要落到书面协议,口头承诺没有保障。第五,优先保障基本生活,再规划还款,不要为了还债透支基本生存资金。

负债之后,焦虑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很多人被债务压垮,不是欠款本身,是对诉讼流程不了解,凭空放大恐惧。现在法院推行善意执行,给有诚意的负债人一条慢慢上岸的路径,但这条路需要自己主动争取,并且严格遵守约定按时还款。债务上岸是一场持久战,稳住收入、合理规划支出,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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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构成法律代理与个案诉讼建议。每个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具体方案请咨询执业律师或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