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奉天,南京文史爱好者
南朝齐 · 吴法训墓志( 488 年)
石质 45.5 ✕ 48 厘米
出土于南京栖霞黄鹄山
墓志释文:
齐侍中、领军将军、临湘县开国侯、萧使君故侧室夫人吴氏墓志铭。
夫人姓吴,字法训,吴兴东迁县仁义里人也。庆启远叶,贵彰先故。夫人柔惠聪婉,明艳不群;德范茂乎里闬,清雅刑于家门。以元徽二年纳乎萧氏,深规洪则,在贵弥光;冲素之美,内外称仁。积善徒欺,以永明六年八月戊申朔一日戊申,卒于清溪里第,春秋卅有七。粤闰十月丁丑朔六日壬午,卜窆乎临沂县之黄鹄山。
灭华遥代,掩翠深扃;尘芳空馥,泉火长青。
铭文: 大司马参军事、东海鲍行卿造
远庆前华,延陵、长沙;季英雄雅,复世其家。基仁作系,诞昌承裔;闲粹贞婉,温明柔丽。肃恭在室,克长克悌;来仪中阃,以善以惠。晚翠方艳,夙露已团;椒堂卷气,珠容罢兰。深庑起晦,重檐结寒;湛湛松帐,寂寂山关;陵岸可毁,芳迹无刊。
大息秀,年十四;小息澹,年十一。
一、碑文注释:
1. 齐侍中、领军将军、临湘县开国侯、萧使君
齐指南朝齐,非战国齐、非北齐。 “ 使君 ” 是对州郡长官或显贵者的尊称,此处冠于萧顺之官爵之后,为墓志通例。
侍中:门下省长官之一,掌侍从皇帝、顾问应对、审查尚书奏事,为清要之官,南朝常以贵戚重臣领之。
领军将军:领军府长官,掌禁卫军,统宫城内外禁兵,是中枢兵权所在。萧顺之任领军将军,表明其已进入齐武帝萧赜权力核心。
临湘县开国侯:爵号。临湘县,秦置,汉为长沙国都,故城在今湖南长沙,此处用作萧顺之封邑。 “ 开国侯 ” 为南朝侯爵一等,食邑有差。萧顺之受封临湘侯,事在南齐建元、永明之际。
2. 吴兴东迁县仁义里人也
吴兴:郡名,三国吴宝鼎元年( 266 )置,治乌程(今浙江湖州),辖境约当今浙北杭嘉湖平原西部及部分苏南地区,为江东本土大族聚居区。
东迁:县名,本汉乌程县之东迁乡,晋太康三年( 282 )分置东迁县,属吴兴郡。故城在今浙江湖州南浔区东迁一带。 “ 东迁县 ” 是南朝墓志中的实在地名,并非泛称。
仁义里:东迁县下辖之里名,属于 “ 县 — 乡 — 里 ” 三级基层行政。墓志既书 “ 县 ” 又书 “ 里 ” ,反映南朝户籍、赋役与身份登记均落实到里。与侨置郡望不同, “ 吴兴东迁县仁义里 ” 是吴氏的真籍,不是冒认的郡望。
按:吴兴吴氏是江东旧族,文化与社会地位不低。吴法训以吴兴大族女嫁入萧氏为侧室,说明南朝侧室并非一律出身卑微,宗室纳妾同样讲门第。
3. 以元徽二年纳乎萧氏
元徽是南朝宋后废帝刘昱的年号。元徽二年即公元 474 年。
纳:婚嫁用词。南朝墓志书正室婚配,常用 “ 适于某氏 ”“ 归于某族 ” ;书侧室,则多用 “ 纳 ” 。一 “ 纳 ” 字已明示吴氏为萧顺之侧室,而非正妻。
干支与历日可校:元徽二年( 474 )为宋后废帝在位第七年。据《宋书》卷八《后废帝纪》,元徽二年正月有 “ 壬戌 ” 等日可排,全年置闰有定。是年萧顺之约四十岁,已入仕途,为镇军将军府僚属一类将家官僚。
4. 永明六年八月戊申朔一日戊申
永明是南齐武帝萧赜年号。永明六年即公元 488 年。
八月戊申朔:八月的朔日(初一)干支为戊申。 “ 一日戊申 ” :八月初一那天恰是戊申日。朔日与日干支重复,是历日校勘最硬的证据,说明志文历日无误。
由此逆推,吴法训 “ 春秋卅有七 ” :
永明六年( 488 )卒,三十七岁,虚岁上推,其生年为宋孝武帝大明八年( 464 )。元徽二年( 474 )十九岁纳于萧氏,至永明六年( 488 )卒,居萧家整十四年。
南朝墓志年龄一律用虚岁。 “ 春秋卅有七 ” 与 “474 年十九岁入萧氏 ” 完全相合,无一年之差。
5. 卒于清溪里第
清溪里:源出建康东北(经清溪路一带),水流经宫城东侧,入秦淮河。沿岸多贵族宅第园池,是建康城东北部的贵臣居住带。
第: “ 第 ” 是宅第。这里指贵族住宅。
按:吴法训 “ 卒于清溪里第 ” ,说明她死在萧顺之政治生活的日常空间,不是死在兰陵乡里,也不是死在外镇。这为判断其死亡场景、治丧起点提供了准确信息。
粤闰十月丁丑朔六日壬午。粤:发语词,用于转换叙述。 “ 闰十月 ” :永明六年所置闰月。丁丑朔:闰十月初一为丁丑日。由丁丑顺推:一日丁丑、二日戊寅、三日己卯、四日庚辰、五日辛巳、六日壬午
志文 “ 六日壬午 ” 与 “ 丁丑朔 ” 密合。说明吴法训于永明六年八月初一(戊申)卒,停殡两月余,闰十月初六(壬午)下葬。南齐宗室葬期并非 “ 死即埋 ” ,而是经过择闰月、择吉日的完整丧仪。
7. 卜窆乎临沂县之黄鹄山
卜窆:卜问吉日而后下葬。 “ 窆 ” 音 biàn ,落葬。
临沂县:侨县。东晋南朝为安置南渡的琅邪临沂人,在江南侨置琅邪郡临沂县,寄治于建康东北一带。临沂县不是今山东临沂,而是南渡士族在建康的 “ 拟制原籍 ” 。
黄鹄山:地名,属侨置临沂县,约当今南京栖霞甘家巷、炼油厂、燕子矶东南丘陵地带。 1988 年南京栖霞甘家巷一带多有南朝宗室墓葬及墓志出土,与文献记载的黄鹄山墓地区相合。
按:吴法训本籍吴兴东迁,死后却不归吴兴,葬入 “ 临沂县黄鹄山 ” 。这意味着她死后被纳入萧氏的侨籍葬地系统。南朝侧室的籍贯归属,在葬地这一环节已完全转为夫氏宗法空间。
8. 大息秀,年十四;小息澹,年十一
大息、小息:大儿、小儿。 “ 息 ” 即子。
由 488 年逆推:
萧秀,年十四,生于元徽三年( 475 );
萧憺,年十一,生于昇明二年( 478 )。
“ 澹 ” ,即《梁书》之 “ 憺 ” ,音近通假。
二、鲍行卿与撰文制度
志末题:
大司马参军事、东海鲍行卿造。
大司马:南齐最高军事荣誉官之一,通常为赠官或加官,此处指王府所加大司马号。永明年间最显之大司马为豫章文献王萧嶷。
参军事:王府或军府僚属,掌书记、表奏、仪注、碑铭等文翰之事。
东海:郡望,今山东郯城至江苏赣榆一带,南朝鲍氏多自称东海。
鲍行卿:人名,东海鲍氏子弟,以文学知名。《南史》卷六二《鲍泉传》附其事迹,称其 “ 以博学大才称 ” ,梁时历临川王萧宏录事、兼中书舍人、步兵校尉,撰《皇室仪》十三卷、《乘舆龙飞记》二卷,有集二十卷。这些材料说明鲍行卿后来成为梁朝礼制文书方面的专家。
造:撰写、制作。此处指撰作铭文。吴志只题 “ 造 ” ,可确定鲍行卿是撰文者;志文未题 “ 书丹 ” ,因此不能据此断言鲍行卿同时是书丹人。
南朝墓志的完成通常经过三层:
1. 文臣鲍行卿造;
2. 书手书丹;
3. 石工刊刻。
把 “ 撰文鲍行卿 ” 直接写成 “ 书丹鲍行卿 ” ,是六朝金石研究中常见却必须避免的过度推断。
鲍行卿在永明六年为萧顺之侧室吴法训撰志,时年约二十余岁,已在萧嶷大司马府中掌文翰。他为宗室侧室撰铭,说明永明年间王府文僚已介入宗室丧葬文书。吴法训虽为侧室,其志的文学规格却由大司马府参军事承担,反映南齐丧仪的成熟与制度化。
作为辅证,可提及鲍行卿另撰有《王宝玉墓志》。王宝玉是萧崇之(萧顺之弟、东阳太守)之侧室,志亦署 “ 大司马参军事东海鲍行卿造 ” ,同为永明六年所刻。两志同撰、同葬黄鹄山,可证鲍行卿在永明六年已稳定承担萧氏家族墓志的撰文工作。但需严正辨明:王宝玉是萧崇之侧室,绝非萧顺之夫人;吴法训与萧顺之、王宝玉与萧崇之,分属两支,不可混淆。
三、追封、子嗣与名讳考
(一)萧顺之何时被追封太祖
萧顺之(?—492 ),字文纬,南兰陵中都里人,萧道赐长子,齐高帝萧道成族弟。仕南齐,历侍中、卫尉、太子詹事、领军将军、丹阳尹,封临湘县开国侯。齐武帝永明中卒,齐廷赠镇北将军,谥曰 “ 懿 ” 。
萧顺之生前从未称帝,也不可能是 “ 齐帝 ” 。其 “ 太祖文皇帝 ” 称号,是儿子萧衍代齐建梁之后追尊所得。
《梁书》卷一《武帝纪上》:天监元年( 502 )夏四月丙寅,萧衍即皇帝位, “ 追尊皇考为太祖文皇帝 ” 。《南史》卷六《梁本纪上》载同: “ 追尊皇考为文皇帝,庙号太祖 ” 。《资治通鉴》卷一四五《梁纪一》亦系此事于天监元年四月。
据此,萧顺之追封帝号的年份应严格表述为:
天监元年( 502 年),梁武帝萧衍即位后追尊父萧顺之为太祖文皇帝。
在此之前,萧顺之的身份是 “ 齐侍中、领军将军、临湘县开国侯 ” ,卒后谥 “ 懿 ” 。吴法训墓志刻于 488 年,早于追尊十四年,因此志文只称其夫为 “ 萧使君 ” ,绝不可能预书太祖文皇帝;我们现在所见到的 “ 太祖文皇帝之神道 ” 当应天监元年,梁武帝萧为其父追谥所立东西神道阙。
吴法训本人, 488 年卒时是 “ 萧使君故侧室夫人 ” ; 502 年以后,因子萧秀、萧憺封王显贵,才在梁廷追崇体系中称 “ 吴太妃 ” 。其追封不在南齐,而在梁天监以后。
(二)萧秀的地位
《梁书》卷二二《安成康王秀传》: “ 安成康王秀,字彦达,太祖第七子也。母曰吴太妃。 ” 《南史》卷五二《梁宗室传上》同载其排行与吴太妃所出。
萧秀仕历:
• 天监中封安成郡王;
• 历南徐州刺史、江州刺史、荆州刺史;
• 都督荆湘雍等州诸军事,治绩著称;
• 普通元年( 520 )前后卒于江州,年四十四;
• 谥曰 “ 康 ” ;
按:《梁书》谓萧秀 “ 十二岁而孤 ” ,指其十二岁丧父萧顺之。吴志 488 年书 “ 秀年十四 ” ,是丧母之年。《南史》或作十三,源于虚岁/周岁/丧期跨年之别,与 “ 十四 ” 不冲突。
萧秀在天监以后极受梁武帝器重,与萧宏、萧伟、萧憺并称梁宗室之望。其碑铭盛于身后,生母《吴法训的墓志》,实由这块永明六年小志更为准确的证明。
(三)萧憺的地位
《梁书》卷二二《始兴忠武王憺传》: “ 始兴忠武王憺,字僧达,太祖第十一子也。 ” 《南史》卷五二《梁宗室传上》载: “ 始兴忠武王憺,字僧达,太祖第十一子。 ” 吴志作 “ 澹 ” ,《梁书》《南史》作 “ 憺 ” 。
《说文 · 水部》: “ 澹,水摇也。 ” 从水,詹声。《说文 · 心部》: “ 憺,安也。 ” 从心,詹声。二字声符同为 “ 詹 ” ,古音极近,典籍中通假常见。
南朝王侯取名,早期志石常依音或依水德,用 “ 澹 ” ;梁朝建立后,史臣定名趋于儒家德目,改用心部 “ 憺 ” ,取 “ 安、静、威而不暴 ” 之义。
因此结论必须写死:
“ 澹 ” 是永明六年( 488 年)原刻用字, “ 憺 ” 是梁唐史臣定名。二者不是 “ 误刻 ” 与 “ 正字 ” 的关系,而是 “ 音近通假 — 后世定名 ” 的关系。
萧憺仕历:
• 天监初封始兴郡王;
• 都督荆雍湘诸州军事,镇荆州;
• 在州开屯田、通商贾、立学校、兴学校与仓廪;
• 普通三年( 522 )卒,年四十四;
• 谥曰 “ 忠武 ” ;
• 荆州吏民立碑,徐勉撰、贝义渊书,即《始兴忠武王碑》。
按:萧憺生于昇明二年( 478 ),恰是萧道成代宋建齐前夜。其出生年份与萧氏家族由将家而皇族的关键转折几乎同步。
(四)宗室谱系表
据《梁书》《南史》及吴法训墓志,萧氏谱系应作如下表述。
萧道赐
├─萧顺之,梁太祖文皇帝,( ?—492 ),谥懿
│ 正室:张皇后
│ 侧室:吴太妃,萧秀、萧憺所出
│ 陈太妃,萧宏、萧伟所出,并养秀、憺
│ 费太妃,萧恢所出
│ 李太妃,萧融所出
│ 子:
│ 萧懿,长沙宣武王,张皇后出
│ 萧敷,永阳昭王,张皇后出
│ 萧衍,梁高祖武帝,张皇后出
│ 萧畅,衡阳宣王,张皇后出
│ 萧秀,安成康王,吴太妃出
│ 萧憺,始兴忠武王,吴太妃出
│ 萧宏,临川靖惠王,陈太妃出
│ 萧伟,南平元襄王,陈太妃出
│ 萧恢,鄱阳忠烈王,费太妃出
│ 萧融,桂阳简王,李太妃出
└─萧崇之,东阳太守
正室:毛氏
侧室:王宝玉,生于永明六年,年二十八,子萧昂
按:此表须注意三点:
1. 萧顺之与萧崇之为兄弟,均萧道成子。
2. 吴法训所生唯萧秀、萧憺二人,志末明书 “ 大息秀 ”“ 小息澹 ” ,其余诸子不归吴氏。
3. 陈太妃 “ 并养秀、憺 ” ,是抚养关系,不是生母关系;生母始终是吴太妃法训。
四、余论与学术史纠谬
(一)余论:吴法训是萧梁未加冕时的底模
永明六年那方石上,写的是最 “ 低 ” 的身份:
齐侍中、领军将军、临湘县开国侯、萧使君故侧室夫人吴氏
可十四年后的历史,却把所有人重新命名:
• 萧顺之由临湘侯,变为太祖文皇帝;
• 萧衍由萧家第三子,变为梁高祖武帝;
• 萧秀变为安成康王;
• 萧憺变为始兴忠武王;
• 吴法训由 “ 萧使君故侧室夫人 ” ,变为吴太妃。
吴法训墓志的价值,不在于把萧顺之的家事补完整,而在于它保存了萧梁皇族 “ 尚未加冕 ” 的原始状态:官是齐官,爵是齐爵,字是永明字,葬地是侨县。所有后来的宏大,都从天监元年开始。
(二)学术史纠谬
其一, “ 萧顺之 477 年纳吴氏 ” 说误。
志文明书 “ 元徽二年 ” ,元徽二年是 474 年,不是 477 年。 477 年是升明元年,去 “ 纳乎萧氏 ” 已三年,萧秀已二岁。此说当据志文径改。
其二, “ 萧顺之某年称帝 ” 说误。
萧顺之终生未称帝。其 “ 太祖文皇帝 ” 称号是天监元年( 502 )萧衍建梁后追尊。《梁书》、《南史》、《资治通鉴》三书一致,不得混称 “ 齐帝 ” 或 “ 梁帝 ” 。
其三,“黄鹄山是风景名山”说误。
黄鹄山是侨置临沂县下的墓地地名,不是名胜风景区。它的重要性在政治地理与宗法空间,不在山水形胜。
其四,《吴法训墓志》补史
吴法训墓志不仅补生卒、子息、葬地,还表明宗法身份、丧期制度、空间归属、名讳通假与书风信息。把墓志仅当 “ 补一条 ” 的材料,等于浪费了它的制度史价值。
五、书法研究
(一)整体风格定位
吴法训墓志刻于永明六年( 488 ),属南朝齐中期铭石楷书。其书风上承东晋楷书余绪,是南齐宗室侧室墓志中楷书规范化程度较高的一件。
总体特征可概括为:
• 结体修长,中宫紧收;
• 横画平正,隶波尽褪;
• 竖画挺劲,晋楷意存;
• 转折方中带圆,不露北碑方硬;
• 章法行列整齐,字距疏朗;
• 刻工精整,能保留书丹笔意。
它不类东晋《王兴之夫妇墓志》那样方截朴拙,也不如梁代《始兴忠武王碑》那样雄浑开张,完全是楷书成熟的重要延续,且带有宗室墓志特有的温润与克制。
(二)章法分析
界格整齐
志文依界格书写,行列均匀。每字居于格中,不越界,不挤行,反映南齐墓志的规范化程度。
字距疏朗
字与字之间留白较多,行气通畅。这种疏朗章法不同于北碑的密集逼仄,是南朝贵族墓志的审美选择。
(三)书法史结论
吴法训墓志的书法史位置应定为:
南齐永明中期墓志楷书标本,代表建康士族书风的规范化阶段。
它的重要性不在 “ 漂亮 ” ,而在 “ 典型 ” :
• 典型地保存了永明六年建康书手的笔法;
• 典型地展示了隶波消退后的晋楷形态;
• 典型地体现了仕族墓志的书风分寸;
• 典型地连接了东晋书体的延续书风
《吴法训墓志》是一块南齐书法史水平极高的标准件。
六、结语
《吴法训墓志》的出土,是近年南朝考古与历史研究的重要收获,其核心学术价值可以总结为两点:
其一,谱系坐实价值。 志末 “ 秀 ”“ 澹 ” 二名,与《梁书》《南史》所载安成康王萧秀、始兴忠武王萧憺完全对应,从而确证二王同为吴太妃法训所出。正史于此不书生母,志文补其阙。
又 “ 澹 ” 与 “ 憺 ” 为音近通假,永明原刻作 “ 澹 ” ,梁唐史传定名为 “ 憺 ” ,是志石用字与后世定名之别,并非讹误。由此一石,萧秀、萧憺之生母、生年、丧母年岁皆得落实,萧顺之妻妾与子息的对应关系亦得厘清。
其二,历史地理印证价值。 志文 “ 卒于清溪里第 ”“ 卜窆乎临沂县之黄鹄山 ” ,把吴法训的死亡空间与葬地空间一并固定。清溪为建康城东北贵臣宅第带,临沂县是南渡士族在建康的侨置县,黄鹄山属其境,约当今南京栖霞甘家巷一带。出土位置与文献记载相合,可证黄鹄山确为萧氏宗室家族墓区,亦为侨置临沂县地理方位提供了新的实物佐证。
总而言之,《吴法训墓志》篇幅虽小,却兼具谱系、地理、历日、名讳、制度与书法多重信息。其可贵之处,不在于 “ 补一条生卒 ” ,而在于它以永明六年的身份原貌,保存了萧梁皇族 “ 尚未加冕 ” 时的原始状态:官是齐官,爵是齐爵,字是永明字,葬地是侨县。所有后来的追尊、封王与立碑,都在石外;石内只有清溪里第之死与黄鹄山下之葬。其学术价值仍有待进一步开掘。
主要参考文献:
1. 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 1973 年。
2. 李百药:《南齐书》,中华书局, 1972 年。
3. 沈约:《宋书》,中华书局, 1974 年。
4. 李延寿:《南史》,中华书局, 1975 年。
5. 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 1956 年。
6.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 1963 年。
7. 南京市博物馆、南京大学历史系:《南京栖霞山甘家巷南朝墓葬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 1998 年。
8. 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中华书局, 2005 年。
9.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8 年。
刘涛:《中国书法史 · 魏晋南北朝卷》,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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