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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一年,北京。丁耀亢过访任濬,落座之后,笑了,笑声甚大。

座中有三人。主人任濬,时任总督仓场、户部左侍郎,加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与正二品集于一身,当时朝中屈指可数的重臣,亦是丁耀亢的青州同乡,早年同窗旧友。作陪者刘必显,任濬天启四年乡试的同榜举人,彼时入仕未久,尚在基层任职。此人当日毫不起眼,然两百年后,其曾孙刘墉即为世人熟知的 “宰相刘罗锅”。而放声大笑的丁耀亢,年五十六,官居八旗教习——一个教旗人子弟读书的卑微学官。依例,他当端坐谨言。然而他没有。

篱下广文亦被呼,司农堂上笑声粗

“广文”乃学官之自称,“篱下”则是他自甘卑位之辞。然而“笑声粗”三字,分明是将规矩抛诸脑后了。在清朝官场,一个教习于侍郎座前纵声大笑,传出去自不免为人所笑。但任濬不以为意。缘由无他,既是同乡,又是自幼同窗的故交。乡谊之情,有时较品秩高低更见分量。

逡巡入户行公礼,潦倒抛冠号酒徒

依三人交情,根本无须官场上那些繁文缛节,但入门之际,丁耀亢却仍不忘老友间诙谐嬉闹,行礼而入。 “逡巡”二字,写尽了欲进又退、心怀忐忑之态。席间刘必显默坐一旁,偶举杯相属,不多言语——他在这场酒局中的位置,恰如一截安静的衬底,将另两人的笑声与牢骚映得更分明。然而数杯之后,冠帽一摘,便成了“酒徒”。清初剃发易服之后,冠帽绝非寻常饰物,而是顺服的标识,是覆于头顶的政治。摘下它,或不妨说,唯有在至亲至信之人面前,这一动作才不显 突兀 。

“酒徒”一词,用的是郦食其见刘邦的典故,高阳酒徒,自来是狂士的标记。但丁耀亢以酒徒自况,并非真为贪杯。他是要借此名号,遁入一个更为自在的名目之中,暂且卸下“广文”这层躯壳。一个是被动承受的,一个是主动择取的;一个是被安置于座上的,一个是自行落座的。以后者代前者,他为自己觅得了一处无碍的所在。

皂帽下僚烦位置,白头老友免揶揄

皂帽即黑色便帽。此处在诗中更取其象征义 ——寒素、卑微之谓,而非严格的服制品秩考据。丁耀亢说这顶帽子戴得“烦”,所烦者并非官职卑微,而是烦于被这一位置所定义、所吞没。唯一能令他稍得宽慰的,是“白头老友”四字。是年任濬五十九岁,丁耀亢五十六岁,刘必显五十五岁。三位白发之人,在官场中浸淫大半生,唯有在自家人面前,方不必忧心被人讪笑、被人构陷。

马鞯坐我终无赖,止可投鞭傍顾厨

此句为全诗最沉痛处。马鞯并非冠冕,不戴于头顶,而是垫于马鞍之下、日日贴身之物。正因其过于贴身, “坐我”二字方才如此沉重,仿佛长在身上,无法摆脱,磨砺既久,已不觉痛,唯余麻木。“无赖”者,无可奈何之谓也。他并非在发牢骚,而是已然认命:这一名目无从摘除,并非他不想另寻出路,而是别无选择。

“投鞭傍顾厨”一句,须分作两层来看。其一为阮籍之影。阮籍醉后辄卧于酒家之侧,不拘形迹,事见《晋书 · 阮籍传》。丁耀亢借此意,说自己只能将马鞭掷于庖厨之畔,躲入任濬宅中的灶间角落,饮一杯算一杯。马鞭象征权柄,灶台象征日常生计,他将二者并置,无异于摆出一个近乎荒唐的答案:他哪儿也不去,只蹲守在此角落,将这一个夜晚度完。

阮籍之卧,是醉后的放任;丁耀亢之 “傍”,却还藏着一层更古远的深意。东汉党锢之祸前后,天下士人交相标榜,品评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之目。“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 皆属于 宦官浊流相抗的清流名士。 “顾厨”合而为一,便是清流名士的代称。不妨作如是读:丁耀亢以“顾厨”二字,或暗合党锢清流之目——这条鞭子,只能掷于任濬这般清流长者之侧。并非随意觅一处灶台,而是寻一户配得上“顾厨”二字的人家,有德、有义、肯容人。此层意涵较阮籍醉卧更为深永:他并非单纯避酒,而是将自己托付于一个尚知清浊之分的人。

然而 “终”字仍在。明日清晨,他仍须将鞭子拾起,重新挂回马鞍之上。

三重名目,无一完整

此诗之中,丁耀亢至少有三重名目:卑微的学官,摘去冠帽的酒徒,翌日仍须戴上皂帽回到任上的下僚。三重名目,无一能涵盖完整的他。真正的他,悬置于马鞭与灶台之间,不着实地。

丁耀亢一生,对 “位置”二字思虑极深。他反复书写,以为位置之高低并非由己择取,全视世道愿意容纳几分。此语置于清初,道出一代士人共有的困顿:抱负犹在,途路已绝。他们目睹了旧朝覆灭,亦见证了新朝肇建,但真正使其困顿的,是如何将昔日理想安放妥当。这并非忠于谁的问题,而是放之不下,又不知置于何处。

三人小聚,非止叙旧

任濬亦身处同样的困境之中,甚至陷之更深。甲申年,任濬曾被李自成所俘。头皮为矛锋翻卷,血流至胸,几近于死。

那场浩劫之后,他因才德为朝廷所知,征召起用,后官至刑部尚书。旧伤在身,新朝在朝,两头皆无归路。他较丁耀亢更谙 “无赖”之味。

正因是数十年旧交,方得尽情倾吐。若非在挚友面前,更于何处发泄?

这顿饭,是同乡之聚,亦是数位不合时宜之人,在艰难境遇中以酒与笑声构筑的片刻喘息。他们谁也无法前行,亦无法退回,只能在此一刻,借一杯酒,将悬于半空的自己暂且托住。正因这无可奈何无法对旁人言说,才只能托付给老友。旁人眼中是无赖,老友眼中却是心照不宣。所谓 “无赖”,原是无可奈何之自况;而老友之所以不作无赖看,并非因为他们另有解法,恰恰因为彼此处境相通,深知那份无奈并非怯懦,而是困局使然。如此一来,“无赖”便不止于认命,更成了挚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旁人听见的是牢骚,故人听见的却是彼此未尽之言。

终无赖:最诚实的交代

诗的末尾停在 “顾厨”之畔,未给出答案。“终无赖”三字,是最为诚实的交代。他无可奈何。无人能奈何。他只是在这一夜,笑了几声,饮了几杯,将这首诗写了下来。

“无赖”二字,在丁耀亢笔下并非偶发之叹。翻检其诗集,类似的无可奈何之辞反复出现。《陆舫诗草》中写京华羁旅,屡有“浮名无赖”“岁月无赖”之叹;《归山草》里归隐后仍写“老去无赖”,纵退居乡野,那份困顿依旧如影随形。可见“终无赖”非一时一境之感慨,而是贯穿其半生的底色——自入京为教习,至归山隐居,这一无可奈何始终未曾消解。它不是某个夜晚的牢骚,而是一个人对自己所处时代的持续认领。

正因如此, “终无赖”与“笑声粗”之间的辩证,便成了全诗最紧要的关窍。“笑声粗”是不肯全然认命——纵声大笑,是他对命运仅存的反抗姿态;“终无赖”则是认命了——无可奈何,别无选择。二者并非矛盾,而是一体之两面:正因为“终无赖”是真实的,那几声大笑才格外沉痛;也正因为大笑过,“终无赖”才不至沦为纯粹的颓唐。他将那个夜晚写下来,犹如在灶台边暗藏了一壶酒:明知明日仍须归去,但至少今夜,诗替他记住了自己也曾纵声大笑。

笑声落下,诗已写就。这场酒局的余韵,并未随夜色散尽,而是被席间一位不起眼的陪客带入了更长的历史。席间那位陪客是谁?正是刘必显 ——那个默坐其间、不多言语的人,在笑声与诗篇之间,悄然将一个夜晚的记忆带入更长历史的人。

附:同刘西水大行夜饮任司农宅 ——丁耀亢

篱下广文亦被呼,司农堂上笑声粗。逡巡入户行公礼,潦倒抛冠号酒徒。皂帽下僚烦位置,白头老友免揶揄。马鞯坐我终无赖,止可投鞭傍顾厨。

(见《椒丘诗 · 卷一》,作于顺治十一年)

附:刘必显小传

刘必显( 1600—1692),字微之,号西水,山东诸城人。顺治九年进士,初任行人司行人,后迁户部主事。为官清廉,曾因得罪满族权贵而辞官归里,晚年筑“槎河山庄”,课子孙读书。其孙刘统勋为乾隆朝名臣,曾孙刘墉即为世人熟知的“宰相刘罗锅”。刘氏一族两百年间出十一名进士、八名三品以上官员,号称“一门三公,父子同宰”。而这一切的起点,正是那位在任濬宅中与丁耀亢同饮的刘必显——那个在笑声与诗篇之间,悄然将一个夜晚的记忆带入更长历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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