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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高院一纸答复给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定了个调:原则不支持,例外严格把握。从那以后,全国法院的态度大致沿着这条线走。
为什么这么谨慎?贬值损失是间接的,金额不好确定,市场变量又多——同一台事故车,有人认有人不认,报价能差出好几万。
但“原则不支持”不等于“一律不赔”。待售新车、运输中的商品车,提车几天、里程极少的准新车,核心结构严重受损修复后仍有瑕疵的车,都可能落入例外情形。
四川这边,成都、乐山等地法院对原则把握得比较严,判例里也多是驳回。想判断自己的车有没有空间,先别急着起诉,对照“新车+核心损伤+修复瑕疵”三个要素自测一遍,再决定下一步。
#车辆贬值损失 #最高院答复 #法律科普 #事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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