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领域,开发商以房抵工程款后拒办网签过户,施工方权益受损。北京市中盾(赤峰)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代理此案,通过完整证据链、诉前保全、缺席庭审全程代理等举措,助施工方实现房款两全。此案例为类似纠纷提供借鉴,提醒各方遵合同守约定,维护自身权益,彰显法律公正权威。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往往伴随着诸多复杂问题。当开发商以房抵工程款后又拒绝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施工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近日,北京市中盾(赤峰)律师事务所的李娜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为施工方保驾护航,实现了房款两全。
案情回顾
甲方为乙方小区进行防水施工,工程结束后,双方经核算,总工程款为744000元。双方约定,乙方用一套商品房抵顶682400元工程款,剩余11600元以现金支付。乙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之后却拒不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现金尾款也迟迟未支付。甲方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办理房屋过户并支付欠款11600元。
律师代理亮点
1.证据完整闭环:李娜律师提交了承包合同、欠款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保全裁定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对这些证据全部予以采信。这一系列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双方的承揽合同关系以及以房抵工程款的约定,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2.诉前保全锁定房产:李娜律师提前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查封了案涉房屋。这一举措有效防止了乙方在诉讼期间转卖、处置房屋,确保了房屋权益能够切实落地,保障了施工方未来能够顺利获得抵账房。
3.缺席庭审全程代理:在庭审过程中,乙方经传唤未到庭,也未进行答辩。面对这种情况,李娜律师独立完成了庭审。她清晰、准确地陈述了事实与诉求,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快速作出判决。
4.双项诉求全部支持:最终,法院判决乙方立即协助办理房屋网签至指定人名下,待小区具备登记条件时,立即办理过户;同时乙方支付甲方工程尾款11600元。不仅保住了抵账房,施工方还追回了现金尾款,而且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乙方承担,真正实现了房款两全。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和法律条款的运用。从承揽合同角度来看,甲方按照约定完成了防水施工任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这是基于双方的合意以及等价有偿原则。而以房抵工程款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债务清偿方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却拒不办理网签及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同时,施工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这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在诉讼过程中,李娜律师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维护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制度的设立,旨在防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本案中,诉前保全的成功实施,为案件的最终胜诉提供了有力保障。
律师介绍与经验总结
李娜律师于2017年6月正式执业,是中共党员,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现任北京市中盾(赤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赤峰市专业律师库建筑工程房地产专业律师,也是该所建筑工程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的核心成员。
她擅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合同、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工伤待遇、商事合同等纠纷,具有丰富的诉讼、非诉讼(商务谈判)法律事务处理经验。2024年3月,李娜律师被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评选为优秀律师;同年5月,又被赤峰市司法局、赤峰市律师协会评选为赤峰市优秀青年律师。
在本案中,李娜律师的成功代理得益于她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她深知在建设工程领域,证据的完整性对于案件的胜诉至关重要,因此精心准备全套证据,确保在法庭上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诉前保全的及时申请,体现了她对案件风险的敏锐洞察力和前瞻性的应对策略。而在缺席庭审的情况下,能够独立完成庭审并实现胜诉,更是展现了她卓越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专业素养。
本案的成功代理为类似的房抵工程款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施工方在面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各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行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李娜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施工方在这场纠纷中赢得了应有的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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