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信访工作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老百姓反映问题、递交信访材料后,流程看着完整,有登记、有受理、有书面答复,每一步手续都看似合规。
但实际问题根本没有解决,老百姓反复询问进度,得到的永远是正在办理、已答复的敷衍说辞。群众来回跑腿耗费时间精力,诉求却始终悬而未决。
此次信访倒查追责新规落地,就是专门针对这种形式化办事、敷衍不作为的乱象,从制度层面堵住工作漏洞。
大家首先要明确,信访倒查追责针对的是信访岗位的工作人员,和正常维权、合理反映诉求的普通群众无关。老百姓依法信访、表达自身诉求是合法权利,完全不用顾虑。新规重点整治的就是工作人员表面依规办事,背地里消极应付、敷衍履职的各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最新追责规定,明确列出七类需要严肃追责的行为,每一条都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包含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作风粗暴,刻意敷衍刁难群众的行为;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借机索要、收受群众财物,或是谋取其他私利的违规行为;泄露信访举报信息,将举报人材料泄露给被举报人、不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行为;还有恶意打击报复正常信访、实名举报群众的违规履职行为。
在这些追责条款里,泄露举报材料是最贴合基层实际、最受老百姓关注的一条。普通群众尤其是农村百姓,但凡能私下解决的问题,都不会选择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气,都是遇到了自身无法解决的不公问题,才会走信访维权渠道。如果举报信息被随意泄露,被举报人会找上门施压、报复,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群众还会遭受二次困扰,往后再也不敢发声维权。新规专门将这项行为纳入追责,就是为了彻底补上保密工作短板,切实保护信访群众。
这项新规落地,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信访工作全程有人监督、全程可追溯。以往群众反映问题,经常出现层层转交、无人负责、环节脱节的情况,群众没有任何约束办法。现在实行全程留痕管理,每一份材料、每一个办理步骤、每一位经手人员都有详细记录,哪个环节拖延卡壳、谁履职不到位都一目了然。一旦出现履职问题,就会逐层倒查追责,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轻则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重则调整岗位、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彻底改变了过去群众主动催办的局面,变成制度倒逼工作人员履职尽责。
大家也要分清边界,不是所有信访不满意的结果,都能追究工作人员责任。已经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案件、普通私人纠纷等,本身就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需要通过对应正规渠道解决。新规追责的核心,是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违规违纪,不是保证所有信访诉求都能达到群众预期。
如果大家遇到信访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情况,可以按照三步方法维权。第一,妥善留存所有凭证,线上提交截图、线下受理回执、签字单据全部保存完整,作为后续维权依据。第二,对处理结果不认可,可在收到书面答复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在三十日内申请复核,严格按照法定流程维权。第三,发现工作人员虚假办结、泄露信息、打击报复等违纪行为,可直接向信访部门反馈,也能拨打12388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实名举报,个人信息会依法受到保护。
信访新规的价值,不在于条文有多完善,而在于老百姓能真正看懂、会用、用好。基层群众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自己反映的问题能被认真对待,遭遇的不公能被妥善解决,踏实感受到公平公正,这也是信访追责新规出台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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