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双汇旗下1批次猪后鞧肉抗生素超标37.5倍引发广泛关注。10月9日晚,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针对该事件已收到有关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双汇在公告中表示:“诚恳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坚决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并郑重向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因本次受到行政处罚,双汇发展预计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
公告披露的信息显示,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人数不足、农产品生产场所以及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设施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规定等问题,被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53,897.24元并被罚款人民币33,077,944.80元。
该公司还因为未按《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落实宰前停食静养制度屠宰生猪,宰前停食静养时长未达到12小时被望奎县农业农村局给予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则通过自有销售渠道,以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义将涉事批次产品销售至经销商,同样存在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因此漯河市畜牧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963.04 元并罚款人民币34,019,260.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一方面,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还存在未制定“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未按规定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未严格执行其制定的《产品抽检信息管理及处置规范》《检测标准化管理规范》等问题,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双汇发展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给予公司警告。
2.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3.对公司董事长万宏伟处以罚款人民币37,646,221.70元。
4.对公司董事兼总裁马相杰处以罚款人民币5,660,991.27元。
5.对公司副总裁乔海莉处以罚款人民币6,469,449.94元。
6.对公司总工程师王玉芬处以罚款人民币6,586,174.63元。
在公告中,双汇表示将以此为戒,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围绕源头采购管控、检验检测升级、生产过程控制、配强专业力量、全链条安全体系、深化全员培训六个方面,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切实提高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今年5月14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6年第7期),标称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猪后鞧肉(生产日期:2025/8/27)林可霉素检验值为7.70×10³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µg/kg,检验值实际超标37.5倍。
据了解,林可霉素为链霉菌产生的一种林可胺类抗生素,可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某些厌氧的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林可霉素在猪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为200µg/kg。
林可霉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通告中还提到,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曾对该批次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判定,该企业所提样品真实性异议不成立。
5月28日,双汇对此发布声明称,已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赶赴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此次事件给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曾发布消息称,针对“望奎双汇猪肉抗生素超标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工作组,赴实地督促指导核查处置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公开信息显示,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控股股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而双汇历史可追随至1958年,1998年双汇在深交所成功上市,如今双汇在全国18个省(市)建有30多个现代化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拥有年加工肉制品200多万吨、单班年屠宰生猪2600多万头的生产产能。
财报数据显示,自2021年起,双汇发展营业收入连续出现同比下滑,由2020年的738.63亿元降至2025年的592.74亿元,今年上半年,双汇发展实现营收280.86亿元,再次同比减少1.16%;同期归母净利润为23.06亿元,同比减少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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