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一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恶意索赔是十类重点打击的新型黑恶犯罪之一。不法分子假借维权之名,实施各类敲诈牟利,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下面通过5种典型情形,带大家认清恶意索赔的套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情形一:虚构事实索赔

无真实消费纠纷,没有实际损失,不法分子刻意捏造商品、服务问题,通过虚假碰瓷伪造证据,以此向商家索要现金、高额赔偿,这是典型的恶意索赔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情形二:瑕疵放大索赔

面对一些并未造成实际损失的细微瑕疵,作案人员小题大做、断章取义,刻意夸大问题严重性,歪曲客观事实,借机向商家索要巨额赔偿,属于借题发挥式敲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情形三:批量投诉施压

抓住单一细微问题,反复、多头向多个行政部门批量恶意投诉举报,消耗商家大量的时间、人力成本,逼迫商家私下赔钱和解,恶意投诉不等于合法维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情形四:舆论曝光胁迫

借助短视频、社交、点评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差评、断章取义内容制造舆论压力,用抹黑店铺口碑的方式相要挟,逼迫商家支付封口费、赔偿金,把网络曝光当成敲诈工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情形五:恶意诉讼牟利

针对轻微经营问题或是虚构侵权事实,反复批量提起恶意诉讼。利用商家应诉时间、金钱成本压力,逼迫商户主动协商赔付,以此非法牟利。

来源 | 陕西政法、 西安公安

编辑 | 李华菊 校对 | 马欣 审核 | 张建磊

榆林中院宣教处制作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