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报记者 林冬雪

“工资拖了这么久,原本以为要耗很久,没想到法院调解后,我们商量出了按月给钱的方案,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拿到调解协议的那一刻,白某长长舒了一口气。

2025年7月,白某入职舒兰本地一家餐馆担任厨师,双方口头约定月薪7000元。本以为踏实干活就能按时拿到收入,可仅仅一个多月后,店铺便因故停业。经过双方核算,店主李某尚欠白某劳动报酬9000元。此后白某多次通过微信催要欠款,李某虽认可这笔债务,但受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一直没能结清款项。白某为维权,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

案件分到承办法官手中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发现本案事实清楚,被告李某对欠付工资一事完全认可,只是当下资金紧张,一次性拿出全部款项压力巨大。如果直接判决,李某短期内无力全额给付,后续很可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仅要耗费更多司法资源,白某拿到钱款的时间也会遥遥无期。

开庭调解阶段,法官耐心组织双方沟通。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一边充分考虑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搭建协商沟通的桥梁。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被告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李某向白某支付拖欠工资9000元,同时承担白某维权产生的打印复印费用200元,合计9200元,自2026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给付300元,直至全部款项付清。双方还约定,一旦李某任意一期款项没有按时足额给付,白某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签收生效,双方握手言和。一份调解书,既守住了劳动者辛苦付出换来的劳动报酬,也体谅了经营失利当事人的现实困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舒兰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用心化解民生类小额纠纷,在法理和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点,用柔性司法化解群众“薪”愁,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初审:林冬雪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