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中俄军事合作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就在10月初,俄罗斯举行“中央-2026”军事演习,中国等国派出人员参加。中俄两军在海上联合演训、军事人员交流等方面继续保持合作。把时间往前推十多年,两国之间一笔24架苏-35战斗机的交易,却曾因为技术保护问题反复谈判。俄罗斯当年担心中国掌握核心技术,甚至对采购数量提出要求。这段经历说明,先进武器出口从来不只是收钱交货,还涉及技术竞争、国家利益和军工产业的长期发展。
俄罗斯为什么如此警惕中国购买苏-35?首先要看双方此前的合作经历。1992年,中国开始接收从苏联采购的苏-27战斗机,这批重型战机让中国空军获得了当时急需的远程制空能力。1996年,中俄进一步达成苏-27许可生产合作,沈阳飞机工业企业开始承担相关生产任务。俄罗斯原本希望通过出售战斗机和生产许可获得长期收益,中国则利用这一合作机会,逐步建立重型战斗机制造、维修和技术改进能力。
到了21世纪初,双方在航空工业上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中国不仅能够生产早期引进的苏-27系列战机,还开始推出经过自主改进的歼-11B。相比早期歼-11,歼-11B在航空电子设备、机载武器和部分配套系统方面采用国产技术。俄罗斯部分军工人士对此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质疑,担心中国航空工业继续发展后,对进口俄制战斗机的需求会越来越少。对于依赖海外订单的俄罗斯航空工业来说,这已经涉及未来市场竞争。
这里需要区分一个关键问题。俄罗斯方面担心中国研究苏式战机,并不意味着中国所有相关技术都来自仿制。现代战斗机研制需要空气动力学、材料、发动机、雷达、软件和制造工艺等多个领域共同支撑。中国航空工业在引进国外装备的同时,也长期进行自主研发。歼-11B的发展,正是不同技术积累共同作用的结果。俄罗斯真正关注的,是中国是否会在掌握相关技术后,逐渐成为具有独立研发和出口能力的竞争者。
苏-35的出现,让这种担忧进一步加深。2008年2月,苏-35BM原型机完成首飞,后来发展的苏-35S成为俄罗斯先进的非隐身重型战斗机。与早期苏-27相比,苏-35在动力系统、飞行控制、雷达和电子设备方面进行了大规模升级。俄罗斯将其定位为“4++代”战斗机,希望利用它填补苏-57大规模装备之前的市场需求。因此,苏-35不仅是俄罗斯空天军的重要装备,也是俄罗斯航空工业争夺国际高端战斗机市场的关键产品。
苏-35最受关注的技术之一,就是AL-41F1S发动机,也被称为117S。这款发动机采用推力矢量控制技术,能够配合飞行控制系统改善战斗机的机动性能。它并不意味着战机在任何飞行状态下都具有绝对优势,但对于研究发动机控制、飞行包线和复杂机动状态具有很高价值。当时中国正在持续推进先进航空发动机研制,俄罗斯自然会关注中国购买苏-35后,是否可能通过技术研究获得新的工程经验。
另一项重要装备是N035“雪豹-E”雷达。它采用无源相控阵技术,俄罗斯公开资料宣称其具有较强的远距离探测、多目标跟踪和武器引导能力。需要注意的是,雷达宣传中的最大探测距离往往建立在特定目标雷达散射截面积和工作条件之上,不能直接理解为实际空战中的稳定发现距离。对于中国航空工业来说,研究不同雷达技术路线的性能特点具有现实意义,而俄罗斯则希望保留核心设计和系统集成方面的技术优势。
2011年前后,中俄围绕苏-35采购展开较为具体的谈判,2012年已经出现双方达成初步销售意向的报道,但正式合同迟迟没有签署。问题不仅在于价格,还涉及采购数量、技术保护和配套保障。俄罗斯部分军工企业担心,中国如果只购买少量飞机,就可能主要用于测试和研究,而不是形成长期装备需求。这种担忧并非毫无商业逻辑,因为出口国需要考虑一次性订单收入与长期技术竞争之间的关系。
当时一些报道提到,俄方曾希望中国采购48架苏-35,而中方更倾向于较小规模的订单。不过,48架属于谈判阶段的媒体报道,不能当成已经确定的合同数量。中国后来实际签署的合同只有24架,这一点有明确记录。为什么中国没有大量购买?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歼-16、歼-20等先进战机项目已经取得进展。中国需要评估苏-35能够补充哪些能力,也要避免进口装备挤占国产型号的长期发展空间。
俄罗斯对发动机技术的保护尤其值得关注。外界曾有报道认为,中国对117S发动机的兴趣甚至超过对苏-35整机的兴趣。但这种判断主要来自国外军事媒体和研究机构,不能直接认定为中方官方采购目的。事实上,发动机的核心技术并不是拆开设备就能完整掌握。高温材料、单晶叶片、涡轮冷却、加工精度、控制软件和寿命管理,都需要长期试验与工业积累。即使获得成品发动机,也不等于能够立即建立同等水平的批量生产能力。
这恰恰解释了俄罗斯当年的复杂态度。一方面,苏-35采用苏-27家族发展而来的机体,中国已经拥有相关重型战斗机制造经验,继续保护机体总体布局的实际意义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发动机、雷达和航电系统仍然包含大量专业技术。俄罗斯希望出售飞机,却不愿意让关键技术随着整机出口而失去控制。对于出口国而言,最理想的情况是客户持续购买整机和零部件,而不是迅速形成完全独立的替代产品。
2014年成为苏-35谈判的重要转折点。克里米亚危机后,俄罗斯与西方关系迅速恶化,美国和欧洲国家对俄罗斯实施多轮制裁。俄罗斯金融市场、能源产业和军工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寻找稳定的海外合作伙伴变得更加重要。中国拥有较大的航空装备市场,同时与俄罗斯保持长期军事技术合作。在新的国际环境下,俄罗斯继续拖延苏-35合同的商业收益开始下降,而达成交易的现实价值逐渐增加。
2015年11月,俄罗斯技术集团确认中俄已经签署苏-35采购合同,中国购买24架战斗机。路透社当时报道,合同价值超过20亿美元,后来俄方公开消息普遍采用约25亿美元的金额。中国也由此成为苏-35首个海外买家。这笔交易并非俄罗斯完全放弃技术保护,而是双方在整机采购、交付规模和技术合作范围方面形成了能够接受的安排。俄方获得重要出口订单,中方则获得一批性能先进的重型战斗机。
从生产角度看,这笔订单对俄罗斯也有直接意义。苏-35主要由阿穆尔河畔共青城航空制造企业生产,海外订单可以支持生产线运转,并带动发动机、雷达、航空电子设备和维修保障产业链。战斗机出口通常还涉及飞行员培训、地面设备、备用零部件和后续维护,因此合同价值不能简单按照飞机数量平均计算。俄罗斯需要的不只是一次性收入,更希望通过长期技术保障保持与中国的军工合作联系。
2016年12月,中国接收首批4架苏-35。2017年,俄罗斯继续交付10架,2018年再交付剩余10架。2019年4月16日,俄罗斯联邦军事技术合作局对外确认,24架苏-35战斗机已经全部交付中国。这里有一个容易被混淆的时间问题:2018年完成的是战斗机交付,2019年公布的是官方完成确认,部分地面保障设备和合同配套项目则有后续实施安排。把这些不同节点混在一起,就容易造成交付年份不准确。
中国空军接收苏-35后,很快开始将其用于实际训练和任务。2018年,中国国防部确认苏-35已经正式列装空军,同年公开报道中还出现了苏-35参加远海方向巡航的消息。这说明中国采购苏-35并非只为进行技术测试,而是确实将其纳入作战力量。苏-35拥有较大的作战半径和外挂载荷,适合执行远程巡逻、空中拦截以及多用途作战任务,在当时具有明确的装备补充价值。
不过,苏-35进入中国空军的时间,恰好遇上国产战斗机快速发展的阶段。2017年,歼-20正式列装部队,歼-16也逐渐成为中国空军的重要多用途战斗机。歼-20强调隐身能力和信息化空战,歼-16侧重多用途任务及体系协同,苏-35则保留俄罗斯重型战斗机在航程、机动性能和载荷方面的特点。三种战机并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分别拥有不同的技术特点和任务适用范围。
从装备规模来看,24架苏-35不可能成为中国空军的主力战斗机型号。现代空军需要考虑机型数量、训练体系、备件供应和维护成本。进口机型数量过少,会带来保障体系相对独立的问题;数量过大,又可能影响国产型号的装备节奏。因此,中国当年选择24架,具有控制采购规模和保持技术选择灵活性的意义。这种安排既能够补充部分作战能力,也不必长期依赖俄罗斯继续提供大量同型号飞机。
苏-35交易还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外交后果。2018年9月,美国依据《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相关规定,对中国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及有关负责人实施制裁,涉及中国采购苏-35和S-400防空系统。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美国试图通过国内法律影响第三国正常军事贸易,而中国继续坚持根据自身国防需要开展装备合作。这一事件使苏-35军售的影响超出了航空装备本身,进入大国军事合作与制裁政策的层面。
进入2022年以后,俄罗斯航空工业面临的环境又发生了变化。俄乌冲突持续,俄罗斯空天军在实际作战中大量使用苏-35、苏-34等型号,西方制裁也对俄罗斯获取部分工业设备和电子元器件形成限制。俄罗斯军工生产更加重视本国军事需求,先进战斗机出口需要与国内交付安排协调。中国国产航空装备持续升级,中俄在战斗机领域的合作基础仍然存在,但双方已经不再处于上世纪90年代那种以中国大量进口俄制战机为主要特征的阶段。
到了2026年,这种变化更加值得研究。今年4月24日,中俄国防部长举行会晤,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军事领域合作。5月28日,中国国防部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中俄军事合作有关情况。8月,双方举行“海上联合-2026”演习,围绕联合侦察、防空反导等课目展开训练。中方强调,两军合作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原则。这些公开信息说明,中俄军事合作正在通过联合训练、军事交流和安全协作等多种方式推进。
2026年10月2日,俄罗斯举行“中央-2026”军事演习,俄罗斯总统普京视察了演习活动。据美联社报道,此次演习涉及约4.7万名军人,来自中国、蒙古、巴基斯坦等国的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另有多个国家派出观察人员。这一事件与当年的苏-35交易虽然不属于同一合作项目,却说明中俄军事关系已经拥有更加广泛的合作形式。过去受到关注的是先进战斗机能否出口,如今双方在联合训练和军事交流方面同样保持联系。
这种变化背后还有更深一层原因。2015年,中国需要通过购买少量先进俄制战机,了解不同技术体系的性能特点。到了2026年,现代空战已经越来越强调无人机协同、远程传感器、电子对抗和信息网络。战斗机本身仍然重要,但决定战场表现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先进装备能否接入完整作战体系、能否得到持续保障、能否与其他平台共享信息,往往比单独比较最大速度和机动性能更有意义。
因此,评价当年的苏-35交易,不能只问中国有没有从俄罗斯获得技术,更应该关注中国航空工业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先进发动机需要长期积累,雷达系统需要不断升级,飞行控制软件和武器系统也必须经过大量试验。中国国产先进战机的发展,说明航空工业已经具备较为完整的研发制造体系,但在复杂装备的可靠性、维护效率和持续升级方面,仍然需要长期工程实践。任何航空强国都不可能仅凭一次军购解决全部技术问题。
对于俄罗斯而言,苏-35出口中国的经历也具有长期意义。军工企业必须在扩大市场与保护核心技术之间寻找平衡。技术限制过于严格,可能导致潜在客户转向其他供应商;技术开放范围过大,又可能削弱自身竞争优势。俄罗斯当年在苏-35问题上的反复,正是这种矛盾的集中表现。后来能够达成24架合同,说明双方找到了符合当时利益的合作方式,但并不意味着俄罗斯从此不再重视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
截至2026年10月11日,公开可靠资料尚不能确认中国与俄罗斯签署了新的苏-35批量采购合同,也没有足够信息能够准确判断中国现有24架苏-35的全部升级计划和未来退役时间。因此,不能把网络上关于苏-35全面改装、转售或提前退役的传言当成既定事实。能够确认的是,中国国产先进战斗机持续发展,中俄军事合作继续推进,而苏-35已经从当年的重点引进装备,成为观察中国空军装备发展历程的一个重要案例。
回顾这段历史,俄罗斯对苏-35出口中国的警惕,既有此前苏-27系列技术合作留下的影响,也有保护发动机、雷达等关键技术的现实考虑。2014年以后国际环境发生变化,俄罗斯重新评估军工出口利益,2015年正式签约,2018年完成战机交付,2019年对外确认合同整机交付完成。到了2026年,中俄军事合作已经呈现更加多样化的形式。苏-35交易留下的启示很清楚:先进装备可以通过采购获得,但长期技术能力必须依靠持续研发、工业积累和完整的装备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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