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手持一份写明房屋归自己所有的产权归属协议,起诉要求登记人过户并腾房;登记人则称这份协议是被人胁迫签下的。北京法院经审理认定借名买房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文依托北京法院这起生效判例,讲清借名买房主张为什么落空,法院又是从哪些细节看穿了一方的说法。

郑某林与吴某娟之间并无亲属关系。一号房屋位于北京某区,2009年登记在吴某娟名下,此后一直由吴某娟占有使用。

2019年2月,郑某林与吴某娟签订一份《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

协议写明:房屋全部由郑某林出资购买,吴某娟只是署名,房屋所有权归郑某林所有,郑某林享有全部使用权与处置权,吴某娟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处置该房产,并应随时无条件配合办理更名。

凭借这份协议,郑某林起诉要求吴某娟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并从房屋中腾退。

郑某林称,2009年6月,他与蒋某、沈某一同在他人住处,将五十七万元现金交给吴某娟,用于投资买房,因此实际出资人是他。

吴某娟则答辩称,这份协议根本不是她的真实意思,当时她正在火车站等车,被郑某林等人带至偏僻处,手指被按着在协议上按了手印;她第二天就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吴某娟还说,房屋实际是她购买,购房款由他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卖房人,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由她保管,买房后她一直住在该房屋里,她明确表示不同意郑某林的全部请求,并要求撤销这份协议。

法院还查明,早在2019年1月,郑某林等人就已以所有权确认纠纷为由,在辽宁一家法院起诉过吴某娟,要求确认房屋归郑某林所有并协助过户。该案后因管辖异议被移送至北京某区法院,郑某林等人又撤回了起诉。

关于购房资格,郑某林户籍在外地,也未能提供当地社保记录;他向法院提交的购房核验查询结果,申请人却是另一人白某。

郑某林另提交了一份结婚证,登记日期显示为2019年10月29日,但他对配偶白某的家庭情况并不清楚。而相关证人在作证时提到,白某与本案中另一名女子何某是母女关系。

法院认为,本案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与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充分确实的证明,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要全面客观审核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的证明力作出判断。

一号房屋登记在吴某娟名下,且一直由她占有使用。郑某林虽然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但吴某娟不认可,并称协议系被胁迫所签,并非其真实意思。

法院结合庭审情况,发现有多处与日常生活常理不符。其一,郑某林关于购房时间的陈述前后不一:在本案庭审中与在此前案件诉状中所写的购房时间明显不一致,他只以笔误作解释,而房屋买卖是重大交易活动,这一解释难以采信。

其二,关于出资,除两名证人的证言外,郑某林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而吴某娟对交易款项的来源作了解释,并指明了交易过程,故对其投资买房的主张,法院难以采信。

其三,关于借名的必要性,日常借名买房主要是为了规避限购或限贷政策。本案房屋购于2009年,而当地限购政策自2011年才开始实施,购房当时并不涉及限购,本不存在借名的必要;郑某林只称是为便于管理,法院同样难以采信。

其四,关于购房资格,郑某林户籍在外地又没有当地社保;他虽提交了结婚证,却对配偶的家庭情况一无所知,登记结婚次日就以配偶名义去核验购房资格,与人们结婚的常理相悖。

综合以上几点,法院对郑某林主张的借名买房关系难以采信,他以此为基础提出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既然吴某娟明确不同意履行该协议并要求撤销,即使按赠与关系处理,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也可以撤销赠与。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郑某林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第一,认定借名买房,光有一份书面协议远远不够。北京靳双权律师在办理大量借名买房纠纷时发现,法院会追问借名的动因是否成立:购房时间早于限购政策、户籍与社保情况对不上,都会让借名的必要性站不住,协议也就难以单独支撑权属主张。

第二,重大交易中的时间陈述必须经得起核对。同一笔交易在不同案件中出现不同时间,又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法院对当事人陈述的整体可信度就会打折;出资事实若仅有证人证言而缺乏资金流向佐证,证明力同样有限。

第三,登记的公示效力始终是权属判断的基点。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由谁占有使用,是法院审查的起点;主张借名的一方要推翻登记,就必须拿出能够相互印证的完整证据链。

借名买房之诉看似争的是一纸协议,实际争的是出资、占有、政策与陈述的相互印证。这些要素散落在多年之前的交易与材料里,梳理不清,主张就很容易落空。

北京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在借名买房纠纷中既代理过出资人,也代理过登记人。这样的经历,让他对双方各自的薄弱环节格外清楚:出资人容易高估一份书面协议的证明力,登记人则容易低估长期履行的痕迹所留下的影响。

他2008年创办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研究借名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权与抗辩路径;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房地产节目的录制与案件点评,为大众普及房产法律常识。

借名买房之诉,无论您站在哪一方,都可以先让团队做一次案件分析与证据梳理,看清自己手上的证据强在哪里、弱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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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上案例中当事人姓名、房屋及公司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