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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14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公开征求《佛山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拟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此前于2024年5月,佛山已放开购房入户,高明区无房也可入户。本次政策调整旨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根据征求意见稿,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一是在佛山持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可直接入户;二是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其中最近2年连续在佛山就业,且已办理居住登记;三是在佛山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或在高明区稳定就业且已在湾区其他八市居住登记满半年,可申请入户高明区。上述情形下,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人才入户方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是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申请时在佛山缴纳社保;二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三是经组织、人社部门调动、录用到佛山工作;四是持优粤佛山卡A、B、C卡(柔性人才除外)。

亲属投靠入户方面,被投靠方为佛山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投靠;以共同居住生活为条件,允许1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照料父母。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末佛山全市常住人口达979.19万人,较上年末增加9.3万人,距离千万人口仅差约20.81万人。此次落户门槛放宽,有望持续吸引人才和新市民落户,助推佛山冲刺千万人口城市。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规定自2026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施行后将废止此前多项入户相关文件,积分入户相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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