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既是千家万户的“饭桌事”,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心头事”。近日,乾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周于晗带领庭室干警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携手走进乾安县让字镇,联合开展以“尚德守法,共享食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乡镇集市,把“舌尖上的安全”知识送到百姓身边。
活动现场,周于晗法官带领干警们走进让字镇主要街道和农贸市场,采取“流动课堂”的方式,向沿街商户和过往群众发放《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手册》《常见伪劣食品识别指南》等宣传资料。与以往坐在审判台前不同,周于晗俯下身子,用“拉家常”的语言向乡亲们讲解法律知识。她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以案释法,重点剖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法律后果,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多发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很多群众觉得买到一两块钱的过期零食是小事,但从法律上讲,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在宣传过程中,干警们结合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此次活动中,乾安法院刑事庭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形成了“司法专业力量+宣传舆论引导”的联动模式。法院干警则发挥专业优势,现场解答群众关于“买到假货如何索赔”“发现黑作坊如何举报”等法律咨询。
一位在集市上经营副食多年的商户在听完讲解后感慨:“以前只顾着进货卖货,对保质期和进货凭证有时候确实马虎。法官今天上门来讲,既是提醒也是保护,以后一定得把好进货关。”
此次让字镇之行,是乾安法院刑事庭常态化开展“普法七走进”活动的缩影。近年来,该庭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时,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庭审判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通过巡回审判、集市普法、校园讲堂等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周于晗在活动结束时表示:“食品安全没有‘局外人’。我们多走一公里,多发一份传单,可能就少一个受害者,多一个放心餐桌。法院不仅要通过判决亮明‘最严’态度,更要通过宣传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下一步,乾安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市场监管、县委宣传部门的协作,针对农村集体聚餐、校园周边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普法,以司法力量助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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