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一家老酒体验馆内发生令人唏嘘的一幕。一名年轻女子疑因理发不顺心生怨气,情绪失控闯入店铺,当众肆意打砸店内陈列的名贵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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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记录下,女子接连摔砸酒瓶,酒水玻璃碎片散落一地,整场破坏持续数分钟,围观群众只能旁观。店家初步核算,大量年份老酒损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万元,正常经营也遭到严重冲击。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涉事女子,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女子已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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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损毁他人财物,并不是简单发泄情绪那么简单,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损失数额较小的,将予以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同时行为人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赔偿店家维修、财物损毁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旦财物损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刑事责任不会抵消民事赔偿,依旧需要全额赔付店家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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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提出疑问:如果涉事女子经司法鉴定属于精神病人,是不是就不用负责?其实并非如此。

按照法律,只有经鉴定,实施打砸行为时完全不能辨认、控制自身行为的精神病人,才不予治安、刑事处罚,但并不会免除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赔偿店铺所有财产损失,同时监护人要严加看管、送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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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清醒正常状态下实施打砸,需要正常接受处罚与赔偿。尚未完全丧失辨识能力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理,但赔偿义务依旧不能免除。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生活难免遭遇不顺,发泄不能以破坏他人财产为代价。无论何种理由,肆意损毁公私财物都要付出法律代价。遇事冷静克制,守住行为底线,才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正确选择。

来源:宜宾三江公安、封面新闻、齐鲁晚报